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2022-11-15 | 阅读:1271

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学生“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和发展”,培养学生自律、自立、自强的精神,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主要从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三方面综合考核来评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以德育为核心的指导思想,遵循全面科学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原则;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指标及评分标准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基本分100分,其中德育素质占25%,智育素质占60%,体育素质占15%。加减分记入德智体各项总分。同一学期以高分计,同一项目不重复记分。

第四条德育素质分

1.计算办法:德育学分/3×25%

2.德育学分是按照《XXXXX学校学生德育学分制考核暂行办法》考核得分。

第五条智育素质分

1.计算办法:(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课成绩之和÷课数+智育素质加分数)×60%

2.智育素质加分

(1)参加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统考或其他专业相关比赛并获奖者,国家级每项加10分,省级每项加6分。

(2)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刊物发表的论文和作品,每项分别加20分、10分、6分、3分。

(3)积极参加科研创新及教师科研课题活动,科研成果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一等奖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6分,二、三等奖分别按一等奖的80%和60%执行。

(4)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国家级每项加10分,省级每项加6分,市级每项加3分;通过英语四级,加10分;通过英语六级加15分;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加10分。

(5)加分的计分方法,按照标准累计,超过30分,超过部分按60%计算,不到30分,按实际分计算。

第六条体育素质分

1.计算办法:(身体素质分+课外活动分+体育素质加分)×15%

2.基本分为100分,以身体素质和课外活动两个方面测评,每项指标分值为50分,评定出四个等级:优、良、可、差,分别按50、40、30、20分计算。

3.身体素质分

优:身体健康,体质好,精力充沛,大学生体能测试成绩90~100分。

良:身体健康,体质较好,大学生体能测试成绩80~89分。

可: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大学生体能测试成绩60~79分。

差:体质较差,经常影响正常学习,大学生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

4.课外活动分

优:有很好的锻炼习惯,按规定参加早操或晨跑,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并能够组织同学参加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良:有较好的锻炼习惯,按要求参加早操、晨跑、课外文体活动,表现较好的。

可:有一定的锻炼习惯,参加课外活动不积极,早操一学期有3次以下(含3次)缺席、迟到、早退者。

差:经常不参加课外文体活动,早操一学期有3次以上(不含3次)缺席、迟到、早退者。

5.体育素质加分

(1)运动会或单项比赛,省级、市级、校级个人(或集体)第一名分别加10分、7分、5分,每个级别的二、三、四、五、六名,分别按第一名的80%、70%、60%、50%、40%加分。集体项目中有明显区分主力队员和其他队员的,主力队员按着个人项目和级别进行相应的加分,其他人员,按主力队员的70%加分。集体项目中没有明显区分主力队员和其他队员的全部按照个人项目和级别进行相应的加分。

(2)破省级、市级、校级个人纪录的,每项分别加15分、10分、7分。集体项目参照上一款规定执行。

(3)加分的计分方法,按照标准累计,超过30分,超过部分按60%计算,不到30分,按实际分计算。

第三章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各班级辅导员、班委会负责日常考核记分,每月向全班公布一次。学生每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名次应在班上公布。毕业生按各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出名次。

第八条各系(部)测评领导小组由系(部)领导、辅导员、学生代表参加,学年期末由测评小组进行一次集中考核,然后将每班级的测评情况报各系(部)领导小组审核。

第九条学生的德智体综合测评得分是评定各种荣誉称号、奖学金和毕业时择优推荐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20%的学生作为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达到及格标准则缓发毕业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XXX年9月1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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