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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机制创新破题为生态价值赋能——关于健全商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建议
商洛作为全国首批、西北地区唯一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肩负着探索“两山”转化路径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商洛以GEP核算为基础、平台建设为支撑、绿色金融为突破,初步构建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商洛模式”,但“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核心问题仍需系统破解。为此,建议如下:
深化价值认知,强化协同发展引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通过政府与市场协同,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蕴含的生态、经济、社会价值转化为具体的经济价值的制度安排,其核心是构建“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体系,要立足商洛试点定位,需重点突破。一是推动秦巴区域一体化。秦巴区域涵盖陕、甘、鄂、豫、川、渝六省市,陕南三市是秦巴区域的核心区,应联合陕、甘、鄂、豫、川、渝等六省市尤其是陕南三市,共探转化路径,共担秦岭生态保护责任,共建国家生态屏障。二是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与汉江下游城市签订水质补偿协议,参与跨省补偿试点,争取省级牵头对接国家部委及京津冀受水区,建立国家长效补偿机制,强化水源区补偿,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扩大水权、碳排放权、碳票等交易规模,争取国省纵向补偿资金,探索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转化。三是争取碳汇交易平台落户商洛。依托试点经验,争取国家支持在商布局“中西部碳汇产业交易中心”,让秦巴区域生态资源进入全国碳市场实现价值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