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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筑牢法治基石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
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进步,离不开宪法的全面有效实施;离不开全社会对宪法精神的尊崇。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2025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第八个“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才能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国家根本法作用,让宪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一、宪法基本知识科普
(一)宪法的重要性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二)宪法的发展历程
《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一致通过,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2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又称五四宪法。3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三部宪法,其中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宪法。后又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全国人大五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五次修改和补充,最终得到了我们今日相当完善的宪法。
(三)宪法的作用1. 巩固国家政权。2. 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3. 调整国家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4. 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对自己的经济基础起着影响作用。5. 宪法促进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6. 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7.我国宪法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成为国家意志,由国家的力量予以推行,得到实现,这是我国宪法最重要的作用。
(四)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五)宪法的宣誓仪式1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2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3宣誓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二、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大意义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我们党在推进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形成的宝贵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我们这样的大党大国,如果没有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如果没有全党全国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什么事也办不成。”③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④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2018年修改宪法,在宪法序言确定党的领导地位的基础上,又在总纲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强化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首先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是错误的、有害的,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也是从根本上违反宪法的。
第二,为坚定“四个自信”提供根本法治保障。我国现行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全面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集中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党的领导和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进一步巩固了国家的国体、政体、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方面的重要制度,为中华民族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从13个方面系统阐明了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内容和组成。这些制度在现行宪法中都能够找到明确的根本法依据,充分证明了我国现行宪法在构建国家制度上的先进性、科学性,体现了宪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对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满自信。⑤实践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对此要有自信、有底气、有定力,决不能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第三,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⑥我国宪法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集中了人民智慧,体现了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克服了一切旧宪法只代表少数人意志、为少数人利益服务的弊端,因而得到最广大人民拥护和遵行,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⑦
第四,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根本保证。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实质上是要把宪法制度更好转化为治国理政的效能。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以宪法引领和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才能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⑧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宪法促进相关制度更加科学、协同、规范;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通过宪法蕴含的治理标准和治理工具来提高制度的执行能力。
三、深入学习二十大精神,全面把握依法治国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十一个坚持”之一,深刻揭示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形成、丰富和发展了新时代中国宪法的理论和实践成果,为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作出卓越贡献。
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七部分,聚焦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主题进行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首先在报告中指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二十大报告中还具体部署了四个方面的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首先,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只有政府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国家才能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发展,报告中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
其次,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批历史形成的冤错案件相继得到纠正,一系列顶层设计织密公平正义的制度机制体系,员额制改革让司法力量集中到办案一线,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正变得更加公正高效权威。
再次,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根本执政理念,在司法工作中则体现为“司法为民”。我们要始终恪守司法为民理念,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干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让人民有温暖、有保障。紧盯人民群众在生育养老、婚姻家庭、教育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诉求,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加大劳动报酬追索、工伤赔偿、赡养抚养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坚持公正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升审判质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最后,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如何做到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是一项长期基础性工程。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通过执法司法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政法机关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突出的违法犯罪,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