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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机制
《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针对金融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提出优化科技型企业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机制。积极探索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的有效机制,是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重要内容。通过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元化、接力式的金融服务,实现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
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有助于激发科创活力
科技型企业具有技术密集、创新密集、资金密集的特点,资金需求规模大、周期长、抗风险能力要求高,离不开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融资支持。
一般来说,科技型企业从研发到成果转化再到产业化,历经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成长阶段,往往需要十余年甚至数十年时间,不同成长阶段的风险收益状况及融资需求具有显著差异。通常来说,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技术风险突出、信用信息缺失,规模小、资产轻、估值难,往往以股权投资特别是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方式筹集资金;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一般已经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转化,具备一定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不仅可以获取股权融资,还可以享有专利权质押融资、商标权质押融资、订单融资等科技信贷服务;成熟期的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展,企业可通过上市融资、债券融资等在资本市场获得更多融资机会。从股权到债权、从单一渠道到多元渠道,债权和股权相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有利于科技型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市场拓展的全流程平稳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