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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为官之本到居家之训——张岳崧的《家训十则》
张岳崧(1773—1842年),字子俊,琼州府定安县高林里(今海南省定安县永丰乡高林村)人。幼时聪慧好读书,七八岁时,与孩童游钓,书不释手,常常“旁及史传诸书”“述古人事娓娓动听”。嘉庆九年(1804年)31岁的张岳崧广东乡试中举,5年后殿试一甲探花及第,传胪唱名时,嘉庆皇帝特谕“何地无才”。
张岳崧是海南科举史上的唯一探花郎,为官数十载,政绩平实通达:选贤任能、赈济救灾、治理水患、修史撰志,晚年显绩为协助林则徐在雷州、琼州禁烟。然而,家境的贫寒致使张岳崧18岁时便开始设帐授徒,赴京会试时坐馆自给生活,41岁丁忧居家及候阙复官时先后讲席于广东琼台、肇庆、粤秀三大官立书院,50岁任翰林院编修,教习庶吉士。可以说“为官”与“育人”贯穿张岳崧的一生,劝士勉学和育人荐贤也是张岳崧最重要的实绩与贡献。
嘉庆十八年(1813年),张岳崧在服丧守制时受族人所托,重修族谱,守丧期满后回京候选,为族谱题序时撰写了《家训十则》,其要义为:“略举十事,原本五常,既用自箴,亦以共勉”,十则内容分别为“官箴、民则、劝孝、劝慈、劝友、劝恭、夫道、妇职、择友、集益”,体现了张岳崧从为官之本到居家之训的教育理念。
《家训十则》的核心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