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2024年X省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策
2024-07-18 | 阅读: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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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省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策

为构建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升出生缺陷儿童保障水平。在深入调研,面向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市政府、全省医保行政部门及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医保局会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省残联、浙江银保监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形成了《浙江省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1月18日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

一、制定背景

根据《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我省初步构建了涵盖婚检—产检—新生儿筛查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较好发挥了基本医保对出生缺陷的保障作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生缺陷家庭医疗负担。但是,我省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综合防治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免费开展的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目标人群参与度还不够高。部分检测效果较好的项目由于需要自费,较大程度上制约了普及率的提升。二是工作联动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工作合力尚需增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医疗机构之间常态化沟通交流渠道尚未有效建立,数据共享和信息流转还需加强。三是保障托底功能发挥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各部门对出生缺陷儿童及其家庭保障政策未有效整合,呈“碎片化”分布,资源统筹管理调配缺乏制度化手段,保障功能未有效发挥。

为贯彻落实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部署,加强部门多跨协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注重系统集成,加快构建形成以预防为主,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体系,助力打造“浙有善育”金名片,出台《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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