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反舞弊工作相关知识问答
公司对举报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违规和舞弊行为的态度是什么?
答:鼓励员工及外部单位和人员采用各种形式进行举报,包括匿名举报。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按照《**共产党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管理规定处理问题。
2、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3、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4、归口处理信访举报和申诉。
5、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6、调查处理问题同防范工作相结合。
举报人可以选择哪些方式进行举报?
答:可以采用电话、信件、电子邮件、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信件举报可以通过邮局邮递、网上举报信箱、实地举报信箱方式进行。
信访举报受理的机构是哪个?举报联系方式都有哪些?
答:纪工委监察处受理信访举报。举报联系方式主要有:
1、举报电话:
2、电子举报邮箱:
3、信访举报通信地址:
邮编
4、来访举报:
5、网上举报:
公司是否对外部第三方公布信访举报渠道?是否公布了公司的举报热线电话?
答:公司每年在《****报》向外部第三方刊登****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联系方式,公告举报热线电话,并确保各信访举报渠道畅通。
纪检监察机构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是什么?
答:1、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举报。
2、对公司管理人员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举报。
3、对会计、财务控制和审计等方面的违规和舞弊行为的举报。
4、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举报。
5、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6、管理人员对所受行政处分或监察部门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对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的举报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部门的正常工作,甚至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纪检监察机构如何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答:1、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署名信访举报后,对署名真实性进行甄别,了解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严格保密。
2、信访举报问题调查处理结束后,由承办人起草反馈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向举报人反馈。
3、反馈工作结束后,承办人负责填写反馈情况登记表,记录反馈的时间、方式、主要内容以及举报人的意见等情况。
4、受理的署名举报件,因线索不清暂存的,或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而转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将情况及时告知举报人。
匿名举报的问题,必要时可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调查处理的结果。
纪检监察机构对举报工作有何保密要求?
答:1、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
2、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
3、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4、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对侵害举报人及其亲属、假想举报人及有关的证人和协助办案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应怎样定性处理?
答:按打击报复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中,举报人因受打击报复而造成人身伤害及名誉、经济损失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举报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
纪检监察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答: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使违法违纪者受到应有惩处,并为国家、企业挽回或减少损失的,对举报人按规定给予奖励,有重大贡献的,要给予重奖。
如果违反党纪政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答:1、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条规,根据《**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视违纪违规情节程度,按以下五类进行党内纪律处分:
(1)警告;
(2)严重警告;
(3)撤消党内职务;
(4)留党察看;
(5)开除党籍。
2、管理人员违纪违规,根据2019年《**天然****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视违纪违规情节程度,按以下六类进行处分: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撤职
(5)留用察看
(6)开除
什么是舞弊?舞弊的核心特征是什么?
以上六类舞弊的舞弊情形、情形描述和关联违纪问题详见下表:
舞弊分类及与认定违纪问题的关联性
舞弊分类 | 舞弊情形 | 情形描述 | 关联违纪问题 |
1、财务报告舞弊 | 1、低估负债 | (1)隐瞒对外债务;(2)人为不提或少提负债利息;(3)汇兑损失。 | |
2、人为调节减值准备的计提或转向 | |||
3、认为调节预提或待摊费用的计提或摊销 | |||
4、调整事项舞弊:人为调整报表事项 | |||
5、人为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 存货或生产过程 | ||
6、会计数据被任意修改 | |||
7、投资不实 | |||
8、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股利计提、使用舞弊 | |||
二、资产盗用 | 1、侵占、盗用资产 | (1)侵吞资金;(2)挪用资金:(3)现金盗用挪用:(4)账外设账:(5)私设小金库;(6)体外循环:(7)私设账户;(8)违规网上交易;(9)资金转移;(10)虚列票据;(11)存货盗用:(12)盗卖资产 | 弄虚作假、住房问题、乘车问题、贪污、挪用公款 |
2、工资舞弊 | (1)截留工资;(2)在工资计划外发放各种资金、补贴 | 工资待遇 | |
3、多计工程造价 | (1)虚列工程;(2)高套定额;(3)多计工程量(4)多计工程款 | 生产经营、违规采购和招投标 | |
4、损耗舞弊 | 以定额代替实际,超定额损耗列成本 | 生产经营 | |
5、虚列项目套取资金 | 与乙方串通,虚列项目,套取资金 | 生产经营、违规采购和招投标 | |
三、不当目的的支出或负债 | 1、商业和政府的行贿受贿 | 购销招投标中谋利、贿赂 | |
2、认为调节耗用材料、能源 | 以购代耗、以领代耗,形成大量账外物资 | 弄虚作假 | |
3、瞒报或虚列费用 | 如土地补偿费、拆迁费、运费、研发费、环保费、资产租赁费等 | 弄虚作假 | |
4、虚假合同 | (1)价格舞弊;(2)工作量舞弊 | 购销招投标中谋利、违规采购和招投标 | |
5、认为调节资本性支出和损益性支出 | 如利息资本化金额 | 弄虚作假、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 |
四、以欺诈方式取得资产和收入 | 1、工程成本、地质**支出、****开发支出确认、转结不当 | 不正当的关联交易 | |
2、评估不实 | 资产收购虚高 | 改革事项 | |
3、收入舞弊 | (1)截留、隐藏收入;(2)虚报收入;(3)价格舞弊:人为调整价格 | 弄虚作假、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 |
4、虚增或少计资产 | (1)虚假存货:虚增或减少存货数量、价值;(2)虚假应收账款:虚增应收账款价值,虚列应付款;(3)虚列固定资产;(4)有意少提或多提固定资产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 | 改革事项、清产核资国资流失、产权转让国资流失、重组改制国资流失 | |
五、以欺诈方式避免成本或费用 | 1、少确认收入或虚列费用以逃税 | 不正当的关联交易 | 弄虚作假、违反金融税收管理法规、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
2、偷税、漏税 | (1)有意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费;(2)未经税务部门批准,在税前列支非正常损失。 | ||
3、骗取税收返还 | |||
4、人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 | |||
六、高层管理层或董事会成员在财务方面的不当行为 | 授意对财务报告调整 | 不正当的关联交易 | 产权转让国资流失、重组改制国资流失、弄虚作假 |
舞弊问题如何确认?
答:根据监察部制定的《舞弊问题信访和案件确认统计及上报暂行办法》(**监字〔2019〕335号),舞弊问题的确认方法如下:
首先,根据舞弊的定义从三个方面来判断:①是否涉及会计、财务控制或审计等方面问题;②是故意行为还是工作疏忽;③是否获得不当或非法利益。当反映的问题涉及会计、财务控制或审计方面,且是故意行为,并获得了不当或非法利益(包括可能对财务报告造成重大影响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时,即可确认为舞弊问题。
其次,当反映的问题具有舞弊的特征时,可参照《股份公司舞弊风险数据库》所列六类舞弊风险及舞弊情形描述判断,符合的即可确认为舞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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