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纪检监察制度汇编
机 关 纪 委
二○○九年二月
目 录
一、纪检监察人员工作守则--------------------------(3)
二、岗位职责
(一)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4)
(二)纪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5)
(三)监察科科长职责---------------------------(6)
(四)预防宣教岗位职责------------------------(7)
(五)案件审查管理岗位职责---------------------(8)
(六)信访岗位职责-----------------------------(9)
(七)内勤文书岗位职责-----------------------(10)
(八)效能监察岗位职责------------------------(11)
三、工作制度
(一)纪委委员会工作制度----------------------(12)
(二)纪委书记办公会工作制度------------------(13)
(三)纪委监察办公会制度----------------------(14)
(四)信访举报、案件分析制度------------------(15)
(五)信访工作制度----------------------------(16)
(六)案件线索排查制度----------------------(17)
四、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有关制度和规定--------------(18)
五、机关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通报制度----------(27)
六、工作数据统计报表----------------------------(28)
纪检监察人员工作守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强化自我监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公司机关纪检监察人员工作守则》。
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准在办案中接受涉案单位及当事人各种形式的馈赠、宴请和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准借办案之机,搞吃、拿、卡、要,不得向下属单位或发案单位、当事人索取或变相索取额外报酬。
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准在办案期间住高级宾馆,让下属或发案单位报销超额宿费、饭费。执行公务时,一律在内部食堂或招待所就餐,不得饮酒,不搞陪餐。
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准以个人感情代替党性原则,拉关系,走后门,说情袒护,干扰办案。
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准屈从外界压力,瞒情不报、压案不办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妨碍或贻误对违纪案件的查处。
六、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准徇私枉法,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掩盖违纪事实,干扰案件查处。
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准向非专案人员透漏案件查处情况,向被举报人透漏举报人姓名,或向被调查人通报内情。更不准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为被调查人出谋划策,干扰办案工作。
八、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准在办案过程中对被调查人或有关人员进行恐吓、诱供或逼供,严禁采取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
以上八条工作守则,违者,一经发现,视情节,严肃处理。
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主持机关纪委、监察科的日常工作。组织机关纪检干部落实机关党委和上级有关指示、决议、工作部署及交办的各项任务。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2、协助纪委书记抓好机关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学习,关心职工生活;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了解掌握机关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情况。
3、负责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查处、党风党纪教育、来信来访、政策研究以及总结推广经验等工作。
4、负责协调机关纪委、监察科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各部室之间的关系。
5、督促、检查档案文件资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纪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纪委副书记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企业有关规定,负责纪委办公室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机关纪委业务调研活动和党风党纪政纪检查,全面了解并综合分析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向机关纪委领导提出工作建议。结合实际,提出纪委办公室工作计划。
3、参与制定机关纪委、监察科有关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组织制定纪委办公室的工作制度。组织完成机关纪委工作总结、报告等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及下发文件的修改审定工作。
4、负责抓好机关党政廉政建设教育工作,总结和推广所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对象廉洁奉公的经验和典型。
5、负责机关纪委与所属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联系,了解纪委监察工作动态,做好上情下达,为领导当好参谋。
6、负责组织纪委监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学习,协助主管领导抓好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业务培训,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7、负责纪委文秘管理和综合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基础资料档案。负责纪委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生活后勤、信访接待及办案设备和车辆管理工作。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察科科长职责
1、在纪委副书记的领导下,全面主持机关纪检监察科的日常工作。
2、负责主持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组织实施各项业务工作,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抓好重点检查项目和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3、负责组织起草机关纪检监察上报和下发的重要文件,及时传达上级纪委监察部门领导和机关党委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组织贯彻实施。
4、负责组织检查监查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决议、命令以及机关党委行政的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5、根据纪委监察工作要求,围绕机关党委中心工作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协助领导抓好机关各单位纪检委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做好受行政纪律处分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7、认真完成纪委书记、副书记和机关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预防宣教岗位职责
1、在纪委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党风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管理工作。
2、负责起草机关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宣传工作计划和加强勤政、廉政教育工作意见,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了解掌握机关党风党纪、政纪、勤政、廉政的动态,及时向主管领导提供近期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4、围绕机关中心工作开展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教育,总结和宣传为政清廉、勤政务实的典型事迹。
5、经常深入机关各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宣传推广机关所属部门和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协助各部门搞好正反面典型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宣传资料的订阅、发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教育工作资料档案。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审查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本科室案件审查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的起草,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信访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做好案件统计工作。
2、负责机关科级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归档、立卷等工作;建立健全本岗位有关的各项基础资料档案。
3、负责公司机关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廉政诫勉谈话及下达廉政诫勉通知书、委托谈话通知书等工作;负责组织对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对象违规违纪案件的初查工作,对需要立案查处办理立案手续。
4、掌握和分析案情,定期分析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特点规律,积极参与典型案例剖析和案例通报,及时总结办案经验教训,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案例教育。
5、负责对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违规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严格按照“二十字”方针,把好审理质量关,按时完成审理任务。做到所调查审理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非分明,责任明确,调查结束立即写出调查报告。
6、负责起草审理(复查)报告及处分决定,负责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跟踪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信访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的登记、接待、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以及不属于机关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信访件的转交工作。
2、负责做好党内外群众及干部职工对机关党组织、党员违纪问题和机关所属各单位科级以下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揭发、控告的接待工作。
3、负责机关信访件的初核、督办和信息反馈;受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本级党政领导批办的及非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移送的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控告和申诉工作,并做好妥善处理。
4、调查研究和分析机关群众举报及党员干部违纪倾向,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负责同聘请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联系,定期发函或到二级单位了解征求公司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定期开取举报箱。
5、定期组织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搞好信访举报信息的综合反馈,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案件(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中的重要情况。
6、负责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案件管理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及有关工作制度的起草、制订实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办法。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勤文书岗位职责
1、负责纪委监察科公章、证明信函的使用与保管工作,做好本科室的保密工作。
2、负责纪委监察科文件、材料、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立卷、归档等文书管理工作及部门内的文件、材料打印工作。
3、负责做好各类统计报表的填写、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本科室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和办公用品的领取、保管和分发工作。
4、负责本科室文件的签发、校对、发放管理工作;对领导批阅的文件要及时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做到有始有终;负责本科室召开的各种会议的通知、记录和会务工作。
5、负责收集了解支部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情况汇总和工作总结等一般材料的文字综合工作;收集并保密本企业重要纪检监察业务活动的文件和资料,建立健全各种基础资料档案,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6、负责党支部《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状》、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承诺书》、《廉政自我考核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单》及《廉政档案》的签订和填报管理工作。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效能监察岗位职责
1、在纪委书记和监察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机关所属部门和单位的执法执纪、效能监察工作。
2、负责制定监督检查的年度计划和本岗位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3、认真抓好机关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工作,了解影响企业效益以及廉政建设的关键部门和环节,及时向领导提供开展效能监察和专项监察工作的建议。
4、根据领导安排,参与机关所属部门和单位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防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
5、结合机关实际,开展好对物资、设备、资金、基建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效能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6、负责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对象的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检查,总结廉政典型,提出纠正不正之风问题的建议;参与机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立健全本岗位基础资料档案。
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委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纪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公司纪委和机关党委决议、决定和指示,保证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讨论决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讨论决定机关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任务。
(四)讨论决定机关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等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机关纪委的工作报告,监督纪委的工作。
(六)在机关党委决定召开机关党员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时,负责向机关党员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七)审议机关纪委委员提请决定和其他重要事项。
二、纪委委员会议制度
(一)纪委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两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纪委委员会议由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召开。
(二)纪委委员会议必须有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到会方能举行。会议议题在纪委会召开之前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三)纪委委员会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由书记办公会或书记确定)。
纪委书记办公会工作制度
一、负责对准备提交纪委会研究的重要议题进行酝酿讨论。
二、负责对实施纪委会决议中遇到的问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三、酝酿阶段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处理日常工作中难以
解决又不需要提交纪委会讨论的问题。
四、书记办公会是一种议事形式,不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五、书记办公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召开,每星期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纪检监察办公会制度
一、办公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公司、机关党委、纪委的指示、决议和决定,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保证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研究讨论衔接纪检监察各工作环节之间的关系,研究需要协调的工作和处理日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方案,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研究讨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实施方案,研究讨论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及向上级纪委监察部门递交案件等事项,落实办案责任制。
(四)研究讨论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计划的安排。
(五)对落实工作好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宣传和表彰,经年终考核未达标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六)落实机关纪委委员会和书记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办公会议制度
(一)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办公会由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科室长、主任及科室工作人员参加,需要其他人员出席时,由书记或副书记确定。
(二)会前科室主任要做好上月工作汇报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意见的准备工作。
信访举报、案件分析制度
一、每季度进行一次信访举报情况、案件分析。
二、信访举报情况分析的内容:
1、来信来访的动态、数量、问题性质及其所占的比例。
2、与往年同期比较,分析发展趋势。
3、通过对信访案件举报对象的层次、行业、部门等特点分析,总结发生规律,研究分布特征,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为领导抓好超前教育提供依据,为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打下良好基础。
三、案件分析的内容:
1、分析大要案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初核转立案的件数,以及机关纪委监察查办案件的动态。
2、分析一定时期违纪案件发生的层次、部位、行业、地域分布情况、特点及发案规律、趋势、作案手段和动机,并提出对策性意见。
3、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总结办案过程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
四、呈报范围:
呈送公司纪委领导、机关纪委书记、机关党委领导各一份。
信访工作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会议,由纪委监察办公室主任主持。
2、汇报信访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受理信访举报数量、问题性质、问题性质、涉及单位、问题类别及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3、对举报对象的层次、分布、规律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性意见。
4、协助公司纪委做好对机关的案件查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案件线索排查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案件线索排查会,由机关纪委书记、机关党委领导和监察办公室主任参加。
2、对近期收到的信访举报线索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重点。并对已经进行通知、诫勉、分流、初查等情况和查办进度进行沟通。
3、对经排查确定出重点的大要案线索,实行纪委监察领导包案制,增强查案工作的力度。
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有关制度和规定
一、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一)人员范围:机关正、副处级领导干部;退出现岗位、改做具体工作、保留原待遇的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
(二)报告内容:
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4、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
5、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
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指同财共居的子女)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7、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的情况;
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9、 本人认为应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报告时间及要求:所列的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机关纪委,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对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二、重要岗位人员监督约束制度
本规定所指的重要岗位人员是指:企业干部在人事、生产经营、审计、财务资产、物资等部门承担人、财、物管理职权的管理人员。各单位可根据内部机构、人员设置情况,自行确定重要岗位人员,并制定具体的监督内容。约束内容如下:
(一)实行科级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收入申报制度。每年12月20日前,由本人填写《收入申报表》,重要岗位人员的收入申报统一交机关纪委,装入个人廉政档案。
(二)实行重要岗位人员定期交流制度。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相近的系统、部门、岗位,定期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交流。原则上重要岗位的科级干部连续任职不能超过两届,超过两届的要进行交流,届时由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出具体的交流意见报机关纪委。
(三)重要岗位人员实施和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应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聘免、奖励的重要依据。廉洁信任率低于70%的,予以解聘或调离本岗位。
(四)处罚的运用
1、重要岗位中的共产党员违反本规定,依据《**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给予党纪处理,不是共产党员的,给予行政处理,对上一级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2、重要岗位人员违反本规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损失额的2-5%赔偿经济损失。
3、重要岗位人员集体违反本规定,按照其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罚。
三、科级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述职述廉制度
根据公司纪委有关《实施办法》,机关科级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建立述职述廉制度。主要内容是:对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总结检查自己执行的情况,重点就本人党风廉政承诺书的内容进行对照检查,于当年底或次年初在支部会或党员大会上述职述廉一次,机关纪委将述廉报告存放于廉政档案中。
四、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制度
按照公司纪委要求,对机关干部统一建立廉政档案。其范围包括:在职的处级领导、科级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要求必须认真填报廉政档案。处级领导填报的廉政档案由机关纪委收齐后交公司纪委管理,科级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档案由机关纪委管理。各单位如有新增人员要及时补报廉政档案,如有调出机关人员要及时取走个人廉政档案,机关内部调动人员要通报机关纪委,以便将该人廉政档案调换单位。
廉政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党风廉政承诺书、领导干部廉政自我考核表、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科级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述廉报告考核表、科级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礼品礼金登记表、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文件及有关资料、违反有关规定但未构成违纪的情况说明材料等。
上述关于科级干部的内容由机关纪委收集、归档和保存,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党员干部廉政诫勉制度
(一)对职工群众反映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或因个人存在问题在民主测评中信任率较低的科级干部,由机关党委、纪委的领导或委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对群众举报反映机关科级干部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一般性问题,但不构成违纪的,由机关党委委托本人所在单位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找其谈话,或由机关纪委对诫勉对象下达《廉政诫勉通知书》,要求就反映问题写出说明材料或检查材料,限期反馈给机关纪委。
六、各部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机关所属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告;
1、本单位内部组织机构发生较大变动或发生重大经济亏损;
2、本单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案件线索,被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税务等执法执纪机关调查处理,或公司以外单位来本单位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
3、本单位发现的涉及科级以上干部或违纪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案件线索;
4、本单位人员发生失踪、逃逸、意外伤亡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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