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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2023年种薯繁育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号)和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财政预算种植业相关项目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发展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加快产业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坚持“四业并举”,聚焦完善脱毒种薯生产供应体系关键点,不断优化品种结构、强化科技创新、提高加工能力,进一步做优产品、做大基地、做强龙头。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帮助农户提高种植水平,降低生产升本,增加种植收益。
二、目标任务
在预旺、张家塬、马高庄、下马关、田老庄、兴隆等乡镇。由农业农村局统一招标采购马铃薯原原种,原原种采购优先考虑区内种薯企业,向农户免费发放原原种250万粒,扶持农户2500户,种植马铃薯原原种500亩,每户免费发放1000粒左右,品种为青薯9号、陇薯7号、希森6号等。在原原种的发放上,采取登记造册,实行逐级签字认可和张榜公示制度,促进种子发放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确保配发的原原种及时、足额到户,补贴农户直接受益;指导具有种薯繁育资质的企业建设原种生产基地,企业和自治区财政按照1:1配套,自行采购原原种500万粒;由具有种薯繁育资质的企业、合作社相对集中连片建设一级种薯繁育基地1万亩。
三、资金计划
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639号)文件精神,下达项目计划资金250万元,其中:
(一)农户原原种免费发放。由农业农村局统一招标采购,原原种采购优先考虑区内种薯企业。向农户免费发放原原种250万粒,每粒补贴0.4元,补贴100万元。
(二)企业采购原原种补贴。指导具有种薯繁育资质的企业建设原种生产基地,企业和自治区财政按照1:1配套,自行采购原原种500万粒,每粒补贴0.2元,补贴100万元。
(三)一级种薯繁育基地补贴。由具有种薯繁育资质的企业、合作社相对集中连片建设一级种薯繁育基地1万亩,每亩补贴50元,共计补贴50万元。
四、进度安排
1.2023年2月上旬完成实施方案、示范地块的落实工作。
2.2023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完成原原种招标采购、农户原原种种植、一级种薯种植、技术培训等工作;
3.2023年5月下旬至9月中旬做好作物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组织农民观摩学习和示范基地的观察记载资料收集工作;
4.2023年6月中旬至8月上旬自查自验自评,申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验收;
5.2023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完成收获及销售工作;
6.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完成项目的资料整理上报,工作总结、自评报告、资金兑付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