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2024年廉政家访工作规定
2024-06-06 | 阅读:1268

文秘之友|原创|范文|素材|写作|PPT|

 

 

廉政家访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家教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准确把握新时代清廉家庭的新内涵、新要求,不断推进廉政家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精准化,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xx部党委、xxx局党委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廉政家访对象,是指全省xxx队伍各级党员干部。

第三条全省xxx队伍廉政家访工作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从严管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坚持把纪律监督由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由体制监督向家庭监督拓展,不断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切实为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圆满完成提供纪律保障。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四条廉政家访工作由全省xxx队伍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级纪委牵头组织,队伍各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纪委主要领导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廉政家访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组织、全覆盖常态化”的原则。

(一)总队党委正、副书记对总队党委班子成员、总队机关二级专员以上职级干部、联系点单位主官,总队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战线处室负责人、联系点单位主官进行廉政家访。

(二)支队党委正、副书记对支队党委班子成员、支队机关一级督导员以上职级干部、联系点单位主官,支队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战线处(科)室负责人、联系点单位主官进行廉政家访。

(三)大队党委正、副书记负责对所属干部进行廉政家访。

(四)总队和支队机关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处(科)室干部进行廉政家访,各级应急通信和车辆勤务站、指挥中心所属人员的廉政家访工作由对口负责的机关处(科)室负责人实施。

第六条廉政家访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应随时开展,发现重要事项、重要问题的,家访人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本级党组织和上级党委、纪委汇报。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收藏:
点赞:
下载:1000
投诉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