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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院遴选热点:发挥互联网优势让辟谣更有力
近日,微信公众号“东京新青年”就80多天之前发布的内容失实文章《POLA天猫旗舰店竟不是POLA开的!》致歉,该文章严重误导网友,却在短时间内阅读量迅速达到10万+。据报道,仅天猫淘宝商家中,就有高达64%的企业曾遭受过谣言,谣言对商家品牌或店铺造成的经济损失,从几百元到上千万元不等,但由于举证维权难度大的原因,造成半数商家选择沉默。
应该说,很多人都听说过“可乐杀精”,“草莓加了膨大剂”,“柑橘打了甜蜜素”,“西瓜注射红药水”,“紫菜撕不破还有腥臭味就是塑料做的”等传言。虽然这些说法已经被权威媒体证明为谣言,但仍然有很多人对上述辟谣持怀疑态度,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对被造谣产品持怀疑态度。导致相关商品大量滞销,涉事商家损失惨重。因此,必须正视互联网社会下谣言的危害性,摒弃传统辟谣方法,以互联网思维降低谣言危害性。
自媒体时代,人们动动手指,翻看一下手机中的微信、微博、朋友圈便可了解咨询。而由于标题耸人听闻、蛊惑性强,内容有“科普性”,加之受“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传播规律影响,很多谣言通过自媒体呈裂变式,爆炸性传播。但辟谣和索赔却面临着周期长、认定难、赔偿低、执行难的尴尬,对行业发展和品牌成长显然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