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共10篇
2024-04-15 | 阅读: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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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共10篇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同志们:

一般地讲,权力集中表现为国家政权,是国家政治的核心和灵魂;从狭义上讲,权力是指一定的社会组织及个人所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责的支配力量,表现为领导者所具有的一定职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既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政治问题,又是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必然要求。能否正确地行使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关系政权兴衰的根本性问题。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权力观教育,多次深刻阐述了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极端重要性。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1.权力之源:来自于民,植根于民权力是历史的产物,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有着截然不同的权力观。旧时代剥削阶级的权力同人民群众是根本对立的。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是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权力观,是迄今为止唯一正确的权力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马克思主义站在无产阶级党性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场上,从唯物史3观的高度科学揭示了权力的来源、权力的社会性和阶级性、权力的构成与运行机制、权力的功能,为共产党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权力观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是否认为权力来自人民,这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同一切剥削阶级权力观的分水岭。旧时代的统治者否认权力来自人民:中世纪欧洲封建主推崇神权力观,认为权力来自神的赐予,封建贵族代表神和上帝统治人民;中国封建君主推崇君权神授权力观,认为皇帝是“天之骄子”,是人民群众天然的主宰;资产阶级信奉金钱权力观,认为资本和金钱具有无穷的“魔力”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则始终认为权力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因而必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马克思主义科学揭示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把人民群众作为权力的“母亲”和监护人,把各级领导干部视为人民群众的公仆。在唯物史观看来,人民群众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力量,离开了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活动和文化创造活动,历史发展、社会进步,甚至人类的存在就无从谈起。“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04页),“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31页)。只有承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才能牢固建立党群、干群血肉联系,科学建构老百姓与领导干部的正确关系:领导干部只能从人民群众那里获得权力,领导干部永远是人民的公仆。4马克思主义也科学地揭示了权力的授受关系,廓清了以唯心史观为基础的错误的权力来源观,指出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和决定者,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毛泽东说:“为什么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首先在于人民群众既是共产党打天下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也是共产党执政的深厚基础和依靠力量,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与信赖,共产党就不能取得革命胜利,就不能执政掌权;其次在于领导干部也是人民群众的一分子,共产党人是人民群众中的优秀分子,代表人民群众执政掌权。”江泽民同志也强调:党代表人民执掌政权,党的全部活动都是为了保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权力的这种委托和授予关系,本质地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否则,这种领导干部手中被赋予的权力就要被人民群众所收回。马克思主义还科学地揭示了权力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内在关系,指出共产党执政条件下权力的必然归宿:植根人民,同人民群众紧密相联。这就将领导干部手中权力的立足点与落脚点统一了起来,将权力既来自人民,又植根于民的关系有机地整合了起来。中国共产党80多年的奋斗历程表明,不能把权力植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干部,一定不是受老百姓欢迎和爱戴的好领导、好干部。新时期领导干部的楷模牛玉孺以他自己的实践,为此作出了正面的诠释。他生前多次说:“我手中的权力是老百姓的,只能把权力用在为他们造福谋利上,而绝不能用在为个人为亲友挎好处上。”使权力植根于民,就是要像邓小平同志所倡导的那样,紧紧依靠群众,5密切联系群众,随时随地听取群众呼声,深入了解群众情绪,全面代表群众利益,永远保持权力的人民性这个本质;就是要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强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所指出的,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应有的先进性品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掌权用权的最高标准和终极原则。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既要在观念上坚定正确的权力来源观,又要在实践中始终不渝地使权力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如果我们在权力来源问题上产生动摇,就会丧失共产党的先进性,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意识的观念,既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又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人们在树立先进的时代观念的同时,落后的观念不会同旧制度一道消亡,总会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梦魇般地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权力观问题亦如此。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时刻警惕腐朽没落的权力观对党员干部的毒害,坚决肃清在权力来源问题上一切错误的观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坚决防止权力虚置和权力腐败,使共产党人手中的权力永远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永不变质。

2.权力之本:执政为民,勤政为民怎样看待权力,怎样使用权力,这是权力观所要回答的基本问题。权力的根本性质取决于它为之服务的社会制度和国家性质。在剥削阶级统治的国家和社会制度下,权力的表现形式虽各有不同,但本质上都是剥削阶级利益的集中表现,是剥削阶级实行统治、维护其利益的工具。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打碎了剥削阶级的国家机器,推翻了剥削人民、6压迫人民的制度,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主张权力为民所有,为民所用,共产党领导和支持人民管理国家事务。执政为民,勤政为民,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权力本质,是共产党执掌的国家权力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权力的本质区别。执政为民、勤政为民的本质,体现在权力的基础、目的、功能和运行方式上,贯穿于掌权、用权的全过程。权力的基础是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兴亡的根本因素。我们党能够执政,并且能够长期执好政,就在于党忠实地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不懈地为人民的利益英勇奋斗,从而嬴得了人民的衷心拥护和爱戴。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一旦离开人民的信任与支持,便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党如果脱离人民群众,便有丧失执政资格、亡党亡国的危险。只有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标准,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权力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根本宗旨是忠实地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勤务员,他们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掌权用权的过程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7的宗旨付诸实践的过程。“万事民为先”,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上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的疾苦,体察群众的情绪,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果用权力谋取个人或小集团的私利,就从根本上背离了党的执政宗旨,势必脱离群众,遭到群众的反对。权力的功能是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权利,实现公共利益。国家权力是公共权力,是为满足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所设定的权力。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公共权力属于全体人民,党的各级干部受人民的重托行使公共权力。公共权力姓“公”不姓“私”的性质决定了它只能用于社会公共服务,为人民谋取公利,维护公义。决不能把公共权力用来谋取个人或部门利益,搞权力商品化和权力''寻租"。如果公共权力不是用来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而是变成高踞于人民群众之上作威作福的特权,成为欺压人民的工具,那就违背了公共权力的本质,使公共权力走向了自己的反面。权力运行的基本方式是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为了使权力按照权力所有者一一人民的意志运行,保证权力真正为人民谋利益,必须实行法治。法律是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具有公开、规范、权威、稳定和普遍约束等特性。保障人民的民主必须使民主制度法律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权,实现权力的法制化,用法律来规范、8治理和控制国家和政府的权力。任何没有法律授权,没有法律根据的职权都不具有法律效力,都不应当存在和行使。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职权,不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滥用权力,就是违法行政。坚持权力法治化,必须消除权力人治化的现象和习惯,反对用人治代替法治,反对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甚至贪赃枉法。只有坚持权力的法治化,保证权力的授予有制、行使有规、监察有效,才能坚持公正执法、公正司法,才能充分体现执政为民、勤政为民的权力本质。

3.权力之责:为民掌权,受民监督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这是共产党人权力运行中的铁律。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权力,必须坚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立场,把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权力的行为后果负责统一起来,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上,用在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上,用在繁荣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上,用在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上。要忠实履行权力之责,必须处理好职权与责任的关系。权力是领导者拥有的职责权限,职务是职权的组织细胞,是权力的岗位设置,责任是行使职权应尽的职责,是权力行为的内在动力和要求。有职就有权,有权就有责。职务越高,权力越大,承担的责任就越大。列宁曾经指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实行集体领导都要规定每个人对一定事情所负的责任。”权力为责任所系,不仅能够明确权力的任务,规9范权力的职能,合理设置权力的界限,而且能够通过责任制衡,有效抵制权力私有化、商品化和非法扩张,制止垄断、寻租等腐败行为。只有当领导干部视权力为一种责任时,才会珍惜、慎用权力,才能不误用、滥用权力。官僚主义者缺乏权力的责任意识,把权力当成个人囊中之物和谋私工具,漠视群众利益,避责任而不及,完全背离了权力的本质。克服官僚主义,铲除权力腐败的祸根,就要在强化权力责任上下功夫,围绕权力的责任建立严格的越权渎职、滥用职权的责任追究和惩处制度,形成公正、透明、高效的执政用权体制,使领导干部能够真正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要忠实履行权力之责,必须处理好向党负责与向人民负责的关系。党是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措施的决策者、制定者,党的理论、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是权力运作的行为指南和准则。向党负责,最主要的是在掌权用权中讲政治、讲原则、讲纪律,把权力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任务上。要把贯彻党的政策措施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加以运用,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越轨、不出格。党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对党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叫向人民负责。”对人民负责,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心中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休戚与共;对人民负责,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人民的历史主10体地位,把人民群众拥护与否、赞成与否、高兴与否、答应与否作为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的出发点,切实将对人民负责落到实处。要忠实履行权力之责,必须处理好当前责任与长远责任的关系。权力作为一种调整、支配社会各种关系和财富资源的力量,其运作必然给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造成实际影响,这种影响能否实现当前和长远的统一,是领导干部必须重视的问题。对当前负责,强调的是领导干部要尽职尽责地干出实在的政绩:为官一任,兴一番事业,谋一方发展,富一方群众,保一方平安,多谋爱民、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便民之事。长远是当前的延续,立足当前不能忽视长远,更不能以损害长远来实现当前。对长远负责,就是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力戒形式主义和急功近利,做不切实际而又妨碍发展的事情。领导干部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不断提高驾驭全局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增强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忠实履行权力之贲,必须处理好自律与监督的关系。不受制约的权力是绝对的权力,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腐败。制约权力需要自律,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的党性锻炼和从政道德修养,常修为官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严以律己,率先垂范,永葆人民公仆的本色。“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权力的制约离不开监督,11监督是遏制和减少权力腐败的重要环节。有效的监督既能够维护权力的尊严,又能够使领导干部不拒绝、不逃避、不远离监督。权力的监督必须依靠人民,动员全社会力量,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权力的监督依靠制度,有了制度才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权力的监督依靠法律,有了法律才有监督的强制性和威慑力。篇

二、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严明党的纪律,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同志们: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要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把严明党的纪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着力点,明确提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障,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那么什么是党的纪律?哪些是我们容易忽视的纪律短板?如何加强纪律建设?今天我将以党的纪律为主题,为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讲一堂党课。

一、深刻理解党的六大纪律党有党纪,国有国法。国无法不安,党无纪不治。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越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严明的纪律始终是我们12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那么,党的纪律包含哪些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

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六大纪律的内涵是什么?第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牵头管总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主要是“四个坚决,,: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个声音,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坚决与宗教迷信活动划清界限,坚决反对团团伙伙、拉帮结派。

第二,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

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组织纪律主要包括“四服从、三严格一自觉”。“四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三严格一自觉”即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和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

第三,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13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核心内容即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要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第四,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危险的重要保证。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侵害群众利益;严禁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禁漠视群众利益的不作为、乱作为;严禁侵犯群众知情权。

第五,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正确履职、担当尽责、作风优良,这是党的工作纪律要求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对党是否绝对忠诚、是否遵从党组织要求、是否做到廉洁自律、是否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都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需要工作纪律做保障。

第六,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14守的行为规则,涉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直接关系党的形象。生活纪律重在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私人生活”,要求党员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序良俗,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行为。六大纪律相互联系、相互统一,涵盖党的纪律各个方面,体现了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供了有力武器,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必须一以贯之、身体力行。

二、以案为鉴强化纪律意识入党誓词和《党章》党员义务章节中都提出了“严守党的纪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纵观身边的典型腐败案例,党员干部违法犯罪,始于纪律意识松懈,党纪防线逐渐失守,一步步滑向违法深渊,最终沦为“阶下囚”。事实证明,拒腐防变守住党纪底线是关键,2018年党中央修订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负面清单”的形式为全体党员划出了纪律红线。《条例》

第二编分则

第四十四条至第一百三十八条详细列举了各类违反六大纪律的情形,这里不展开赘述,就六大纪律中容易忽视和误解的情形提醒说明。政治纪律一一与中央保持一致决不能含糊。有人错误地15认为,政治纪律是个抽象概念,只有“公开反党”等极端行为才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表明,搞任人唯亲、阳奉阴违、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等情形亦是违反政治纪律的具体表现。同时,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也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所以,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首要位置,要以政治纪律为纲,带动其他纪律的执行。组织纪律一一不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党员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请示报告看似小节,实则可能隐藏着大问题。以个人事项报告为例,党组织要求领导干部每年填报家庭成员、财产、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等情况,是否如实申报既反映了领导干部的组织观念和对党忠诚老实,也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抓早抓小、严管厚爱,避免出现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廉洁纪律一一对歪风邪气亮起红灯。腐败问题往往以作风问题开端,作风问题的实质就是纪律问题。出入私人会所、宴请吃喝等看似“小问题”,但在一次次推杯换盏下,“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原则渐渐动摇,规矩抛在一边,极易成为权钱交易的媒介、滋生腐败的温床。针对此类“歪风邪气”,《条例》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廉洁纪律要求,把“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推进以案查风、以风查腐,推动风16腐一体治理,以严明的纪律筑牢廉洁防线。群众纪律一一对谟视群众利益说“不”。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党章要求党员“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责献”,是党的群众纪律最根本的要求和体现。但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处于和群众面对面的基层一线,不但不好好服务群众,反而与民争利、雁过拔毛、吃拿卡要;面对群众疾苦冷漠淡漠,不肯正视群众的合理诉求,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败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关系。群众纪律的规定,既给广大党员干部画出了红线,也给群众更好地监督党员干部指明了方向。工作纪律一一不担当就要被问责。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空喊口号,以文件落实文件,抓工作停留在口头上、表态上、做表面文章,光有“唱功”,没有“做功”,甚至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等情形也被列入违反工作纪律的范畴,警示党员干部勇挑时代重担,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在具体岗位上认真落实党组织决策部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否则将面临党纪的惩处。生活纪律一一刚性约束八小时以外行为。“生活腐化”“奢靡享乐趣味低俗”成为一些违纪党员干部的“标配”。在各种诱惑面前,一些人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与高尚情操抛诸脑后,代之以腐朽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特别是17在八小时以外,热衷于吃喝玩乐,沉溺于灯红酒绿,流连于声色犬马,如温水中的青鼓逐渐蜕化变质,最终迷失在花花世界里,玩物而丧志、丧志而致腐,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对党员干部,不仅要监督其“八小时以内”遵守纪律的情况,党纪条规更重视约束其“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实现监督“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在实际案例中,违法犯罪的党员领导干部往往“突破”多项纪律底线,导致信念操守全失,行为脱轨越界,由“破纪”走向“破法”。我们以近期集团公司发生的*案例,深入剖析其违反党纪情形。2023年5月,一公司原副经理*因涉嫌受贿罪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车辆及配件采购、职工招聘录用及岗位调整等工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非法所得达*万元之巨,案件现已移交检察院予以公诉。该案中,*涉及违反多项党的纪律,第一,利用职权谋求私利,在车辆及配件采购事宜中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明显违反廉洁纪律。

第二,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个人所得;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了组织纪律。

第三,在车辆采购工作中,利用职务影响向生产厂家打招呼采购特定关系人的设备设施,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了工作纪律。

第四,在企业管理活动中收受职工财物,为其岗位调整“站台背书”,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了群众纪律。

第五,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18派,做两面人,是违反政治纪律的具体表现。从已查明的案情来看,*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10余次收受利益相关方贿赂。在他的意识里,违反纪律无所谓,离违法还远着呢。殊不知,心中无纪,缺少敬畏,“破纪”就成了必然,违纪习以为常,离违法也就不远了,就像“温水煮青蛙”,慢慢走向一条贪腐犯罪之路。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身边人身边事”为警钟,时刻做到防微杜渐,知道禁区不可僭越,明白底线不能触碰,自觉唤醒党规党纪意识,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成为心灵深处的“压舱石”,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避免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严守纪律争做合格党员

(一)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基,把稳思想之舵。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做到理论上成熟、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多读原著、勤学原文、深悟原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坚决保持政令畅通、服务大局,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严守组织纪律,做言行一致的“老实人”。作为共产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要时刻想到自己是党19组织的一员,要毫不例外地把自己置于党组织领导之下,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要强化组织观念、程序意识,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强调“实际”可以扭曲“法则”、借口“特殊”可以变通“铁律”、假托“情理”可以否定“法理”,无视组织程序,我行我素、胡作非为,坚决做到对组织忠诚老实。

(三)严守廉洁纪律,做廉洁自律的“干净人”。廉洁关键在于自律。对于“暴风骤雨”式的腐蚀,相信大多数人都能够抵御,相反却容易在那些细枝末节、不太显眼的地方“翻船”,被人“用温水煮了青蛙”,所以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警醒,远离“小意思”诱饵,守住“第一次”关口,把握“小爱好”尺度,加强纪法教育,做到心存敬畏、秉公用权。在强调自律的同时,还要自觉接受他律的约束,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深化应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点滴抓起、抓早抓小,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四)严守工作纪律,做履职尽贵的“担当人”。干事创业是锤炼纪律作风的“磨刀石”。当前,集团公司面临严峻经营困境,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立场,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在干事创业中展现担当作为。要紧扣“四届四次”职代会精神,实施“六大工程”,严格贯彻执行党委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开拓进取、奋发向上、争创一流、永不懈怠的精气神,增强工作的落实力和执行力,敢于直面问20题,勇于破解难题,主动创新工作方法,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工作做实做好,奋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顺利收官。

(五)严守群众纪律,做为民服务的“贴心人”。党员干部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公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为了人民,要始终站在人民立场看问题、办事情。要经常接地气,深入实践“一线工作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多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了解实情,多到群众和职工意见多、怨气大的现场去理顺情绪,多做让群众和职工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着力解决群众和职工急难愁盼问题,绝不能侵害职工的利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全力以赴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严守生活纪律,做热爱生活的“高尚人”。生活作风不仅关系着个人品行,更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绝不是小事,也不仅仅是私德。要恪守人品道德,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做良好社会风气的引领者,把好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关口,生活作风要正派,生活情趣要健康,建立纯洁的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要守好家庭防线的“后门”,重视家风建设,帮助家人划清是非、美丑、荣辱界限,立好家规、正好家风、管好家人、理好家事,涵养优良家风,让自身与家人言行都经得起考验、当得起表率。纪律是党的生命,需要用鲜明旗帜、坚定立场、严肃态度来执行。党员干部要以“六大纪律”为准则,严守党的纪律,规范工作生活行为,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21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集团公司党委周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奋力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篇

三、2024年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党课讲稿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同志们: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一、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一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22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两个确立”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党纪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有利于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23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新时代十年,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同时应清醒看到,管党治党还面临一些问题: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不容忽视,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统计造假问题时有发生等。《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四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中央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聚焦“关键少数”抓纪律,健全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治理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纪律建设取得重要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修订《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体现系统观念,做到科学立规,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我们要认真学习理解24《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

一是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在总则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并在分则具体条文中贯通体现。

二是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政治纪律中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三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在总则中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在分则政治纪律中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四是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堵写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五是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费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25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条款。

(二)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条例》坚持严字当头,通篇贯彻严的基调,在总则指导思想中增写“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在工作原则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同时,在分则中有针对性地细化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以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推动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

一是坚持责任上全链条。不仅对党员干部自身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而且充实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条款,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负责,不得消极回避、推卸责任。

二是坚持管理上全周期。坚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精神,明确规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中充实“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的内容,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不仅充实对在职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有关不廉洁行为的处分规定,而且完善对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违规从业、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不因党员干部离岗而降低对其的要求。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26络言行,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

三是坚持对象上全覆盖。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以增强现实针对性,体现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完善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以及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

(三)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条例》坚持实事求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一是促进党员、干部敢于斗争、正确履职。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着眼促进党员履职尽责、规范用权,增加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二是推动党员、干部在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27利益上担当作为。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求,与时俱进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促进党员在服务“三农”中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三是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加对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条款,促进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

四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总则中“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相关条款,要求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为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实行区别对待提供法规依据,促进党员正确立身做事、积极担当作为。在分则中增加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防止问责泛化滥用,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鲜明特点。《条例》坚持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一体推进锤炼党性、纯洁党风、严明党纪,持续放大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是注重从党的光荣传统中汲取纪律滋养,在总则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内容,引导党员、干28部康续红色血脉,提升党性修养。

二是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保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的高压态势。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处分规定。

三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崇尚简朴生活,增写对公务活动、单位食堂餐饮浪费管理失职,以及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广大党员锤炼道德品行,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五)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推动综合运用党纪、国法规定的各种惩戒措施,做到精准执纪、纪法协同。

一是完善纪法衔接条款,明确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行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

二是促进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明确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要求对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29的,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三是借鉴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充实完善从轻减轻处分情形、党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共同违纪数额认定标准、经济损失计算规则等内容,推动形成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真正得到落实。

三、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一是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学习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要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胜利实现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就必须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

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在学习《条例》过程中,广大党员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修订30《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责献。

二是加强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各级党组织要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引导大家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三是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新修订的《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从政治上、纪法规定上全面评价违纪违法干部,形成纪法合力。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31篇

四、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牢记党规党纪争做合格党员各位党员同志:大家好!今天跟大家一起学习一部和我们全体党员关系最密切的法规,就是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或《条例》)。大家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处分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这就是

第三次修订了,为什么10年不到,三次修订?这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我觉得,这里最根本的其实是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大家可以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论查处贪官人数之多,级别之高,行动密度之大,还是涉及领域之宽,挖掘问题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这一方面反映了我们党反腐的力度和效果,但另一方面也说明党内权力腐败的普遍性与严重性。而且,随着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代收代持股份收益谋利的“影子公司”“影子股东”,搞在位施恩、退休回报的“期权腐败”,政商“旋转门”、“逃32逸式辞职”等各类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花样翻新,呈现出权钱交易隐蔽化、权力变现期权化、腐败行为市场化、利益兑现延时化等特点,这些问题的出现极大地玷污了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严重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与执政能力。所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正风反腐没有休止符,无论是“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制定向纵深发展”,还是“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都彰显了我们党管党治党一如既往的态度和决心。那么全面从严治党靠什么?还是要靠法规建设,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这是修订《条例》的大背景。修订肯定是因为形势变了,所以党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习。那如何学,我觉得首先是要掌握这次修订的重要内容,理解禁区,不要踩雷区,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更不要明知故犯,撞在枪口上。下面,我们分六大纪律来了解2023版修订的主要亮点:政治纪律修改亮点:六个禁区组织纪律修改亮点:五个禁区廉洁纪律修改亮点:九个禁区33群众纪律修改亮点:三个禁区工作纪律修改亮点:十一个禁区生活纪律修改亮点:两个禁区这些禁区是我们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确的,同时我们也可以从这些禁区中总结出这样六个关键词,政治纪律强调的是忠诚,组织纪律强调的是守规,廉洁纪律强调的是公私问题,群众纪律强调的是为民,工作纪律强调的是尽责,生活纪律强调的是守德。禁区既明确了党员不能踩的雷区,也明确了党员要达到的标准。因为内容较多,在这六部分内容中,我们每部分着重讲其中一个禁区。

一、政治纪律内涵: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关键就是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一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核心)。这一部分强调:忠诚。政治纪律这一章节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强调了以下六个禁区。禁区一:私自阅看、浏览、收听

第五十条、

第五十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增写至第52条)34禁区二:在党内搞“政治攀附”等非组织活动,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引号部分增写至第54条)禁区三: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充当政治骗子的,绐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增写至第55条)禁区四:“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引号部分增写至第56条)禁区五: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增写至第57条)禁区六:“个人搞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引号部分增写至第70条)35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三:关于结交政治骗子违纪行为的处理。【案例故事】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厉打击那些所谓‘有背景'的‘政治骗子'”地方随后也有了动作。江西省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将打击“政治骗子”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连日来,以印发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清“政治骗子”的本质和危害。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认为,“政治骗子”最初是口语化的概念,后来成为专有名词,是指通过虚构或伪造真假参半的政治背景和身份,以政治利益为诱惑,骗取权力主体的信任,以达到谋求特定利益的政治欺诈行为的实施者。事实上,“政治骗子”由来已久。1955年,被称为“新中国政治诈骗第一案”的当事人李万铭行骗多年,靠造假混成中央处级干部后被捕入虢。老舍还按照此案创作出话剧《西望长安》。近年来,在落马官员的相关通报中,“结交'政治骗子’”的措辞更是频繁出现。专家指出,近期高层将打击“政治骗子”提上了新高度并写进党纪处分条例,原因有二,

一是“政治骗子”已从局部问题变为普遍性问题;

二是随着形势变化,反腐工作的重点和策略正经历相应的调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披露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36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与两位“政治骗子”长期交往的故事。北京市公安局退休干部石晓春和傅政华相识几十年,很早就看准傅政华是个官迷,生出了利用他的念头。2018年,石晓春向傅政华吹嘘自己有特殊门路,能帮他“搭天线”谋升迁。另一个只有中专学历的“政治骗子”李全更是和傅政华交往20年。他把自己包装成专家学者,告诉傅政华自己是领导同志身边的高级智囊。这些年里,两人打得火热,成为莫逆之交。据专题片,交往的过程中,石晓春、李全都利用傅政华的职权为自己和关系人办事、站台,谋取了大量利益,但二人带给傅政华的只有一个接一个的谎言。这是典型的“政治骗子”。多个案例显示,“政治骗子”在形象包装、行骗手段方面具备一些共性,他们一般承诺可以做两类事,

一是运作升官,

二是逃避组织审查调查。傅政华和两位“政治骗子”的交往,就是因其承诺可以运作升官。同样因升官心切被骗的还有原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单增德的情妇去泰山烧香拜佛时“巧遇”一位“大师”,“大师”说只有单增德当上了市长,情妇惦记的一块地才能到手。而要当上市长,需到北京找一个叫“张新政”的人。情妇照办,果然在京找到“张新政”。对方索要运作费,单增德拿出180万,最后官没买成,“大师”和“张新政”也都没了影。“政治骗子”常用的另一个诱饵是帮助官员“逃避组织37审查调查”。为了帮己脱罪,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将希望寄托在一个叫欧阳荣华的商人身上。他相信对方有“游说中央领导”的能力,甚至在2014年6月落马前夕,还频繁到北京与欧阳荣华商量“对策”,并奉上5000万元礼金求打点关系,结果事未办成,钱打水漂。甘肃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虞海燕被查前特意找到当地一名自称在中央纪委工作过的人,叫上妻子一起去“培训”,模拟演练如何对抗调查。后来真相大白,这个“政治骗子”其实是兰州市公安局的退休干部。“从这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政治骗子’已成为导致很多中高级官员落马的重要因素,成了腐败的催化剂,到了不得不治的节点。”除了问题本身的严峻性外,高层对“政治骗子”的关注,还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即反腐重心和策略正在调整。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王传利指出,过去反腐工作的重心在官员身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反腐的认识进入新阶段,反腐打开了新局面,现行反腐策略得到调整,“反腐不仅要针对官员,还要对腐败长期存在的土壤进行治理,倒逼相应的制度建设”。这就是为什么本次《条例》修订要新增一条,把结交政治骗子的处理放进去。

二、组织纪律内涵: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维护组织上的团结统一的行为规则。它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个人之间关系的纪律。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38制度,也是党的根本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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