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以来,我县认真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高站位全力推进督察整改工作。针对问题和整改任务,我县建立县领导领办、部门领导承办制度,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对每一项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清单,逐条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时间节点取得实质性成效。截至目前,我县7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交办信访件24.2件,已办结销号22.2件,其余2件均按时序推进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高标站位,领导带头力推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安排。本轮的督察迎检和整改,我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和县长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迎检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部署会和整改推进会,高规格迎检、高标准整改。整改期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开展专项督查,亲临一线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分管县领导走遍每个交办问题点位,深入调研反馈问题,指导制定整改措施,跟踪督查整改措施落实,确保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真正落实到位。针对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问题易发点、整改推进难点和整改落实的堵点,2022年XX县纪委列出10项专项监督内容。整改责任单位根据专项监督内容,全面细致开展排查摸底,精准制定“四张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使整改工作有的放矢,有效提升整改张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当前实际问题。督察反馈问题,都是我县当前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也是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问题。借力督察整改,我县大力提升医化企业绿色发展水平,严厉打击建筑渣土非法倾倒行为,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强势整治提升医化行业。加快XX药业搬迁进度的同时,全面启动医化企业搬迁工作,现已在苍山产业集聚区建设XX县医化产业园区,计划将4家医化企业搬迁入园。目前,XX药业搬迁项目已完成土建工程的90%、设备安装进度的80%,计划2023年底建成投产;圣达搬迁项目已完成仓库区结顶,正在推进厂房基础建设,奥锐特搬迁项目已启动部分厂房主体建设。二是严厉打击建筑渣土非法倾倒、处置行为。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件涉及到XX乡XX村建筑渣土违法处置影响XX乡XXX水质;XX县内跨区域非法倾倒建筑渣土行为频发被列入“七张清单”省级问题。XX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印发《XX县外来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过专项整治,形成部门合力,有效遏制了外来渣土的乱倾倒的违法行为,规范了我县建筑渣土的管理。
(三)坚持依法严管,狠抓环境执法监管。一是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总抓手,通过违法违规项目清零行动、“蓝天保卫战”、“铁拳”专项行动、“橡胶行业专项执法检查”、“蓝天”、“碧水”、“清废”、“净土”专项整治行动等,对各行各业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整改,有效保障了县域环境安全,真正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不断加强监管力量。成立了XX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X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执法办案机构,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核参公编制21个,实有参公人员11人。三是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树立新环保法的威严,严格环境执法,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今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立案查处违法企业23家(次),罚款拟处罚款XXX余万元,责令限期整改、停产、关闭100多家,移送公安案件1件,刑事拘留3人。
(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近年来,借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我县的生态环境质量更上一层楼。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4%,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PM2.5均值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5%,综合指数2.51,首次进入全省十个“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县(市)”行列(XXX唯一、全省第五);“水十条”考核断面(里石门)水质达Ⅱ类,出境断面(百步)水质达Ⅱ类,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涉及XX 24.2件、2022年省委专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涉及XX 5件,其中不属实2件,不管是中央督察还是省委专项督察,第二轮交办信访件比第一轮都明显下降。
(二)整改情况:2020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2月反馈我省46项问题,XXX 16项,涉及我县7项共性问题(无个性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方案报市整改办,每个月及时上报《XX县中央环保督察清单化调度报告》;印发并公示《XX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24.2件,已完整办结并销号22.2件,其余2件涉及烧结砖行业整合提升,整改时限延期至2023年12月底,正在按序时推进中。
三、下一步工作
下阶段,我们将全面贯彻XX大精神,践行“八八战略”,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补齐生态环境短板,高标准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意见,高质量整治环境突出问题。
一是盯紧进度,按时完成烧结砖行业整合提升信访件整改销号。紧盯未办结的2个信访件,牢牢把握延期整改的时间节点,倒排进度,持续有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销号。
二是加强督查,不定期进行信访件“回头看”。对两轮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督察交办的共计76.75件信访件逐一开展督察“回头看”。对已整改到位的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反弹的问题,采取综合措施立即整改,确保取得实效;紧盯第二轮督察尚未完成整改的2件信访件和2022年省委专项督察交办的5件信访件及2022年省委专项督察暗访反馈问题,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三是举一反三,有效消除面上生态环境问题。我们将以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巡视整改,以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为契机,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深入开展“举一反三”工作,巩固环保整治成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堵漏洞、除隐患。有效开展扬尘污染整治,进一步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强化“五水共治”,加快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XX县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
XX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省问题清单第一条)XXX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放松心理,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有的工作推进不够实,有的“新官不理旧账”。特别在统筹协调、严格要求、责任担当和久久为功方面还存在差距。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成为美丽XXX大花园建设的突出短板。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机制尚未真正落地,一些领域和行业生态环境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特别是部分生态涵养区毁林垦地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必须严肃查处,加快推进整改。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全面推进现代化和合之城建设。
整改措施:
1.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县委、县政府,各乡镇(街道)、县直属各单位切实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推进治气、治水、治废、治土行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2.对各乡镇(街道)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完善美丽XX建设评价考核,持续加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3.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完善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4.严格落实《全省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涉林垦造耕地自查自纠,严肃查处违法毁林造地行为,完善垦造耕地监管长效机制。
整改进度:
1.《XXX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印发。《XX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于2021年10月14日正式印发,并同步在XX县政府网站、神秀XX管网同步公开。
2.已制定美丽XX建设评价考核细则。
3.加强对全县生态环境问题的督查,第二轮交办信访未完成整改点位全部制定倒排计划表,从严推进后续整改工作。
4.印发《XX县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方案》。
二、(省问题清单第三条)近年来XXX省城市用地普遍紧张,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面对这种矛盾,有的地方不是在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上下功夫,而是瞄上生态用地,既降了成本,又走了捷径,但牺牲了环境。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切实加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健全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立标等工作。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政策,健全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监督指导总体规划有效实施,XX县现有《XX山风景区总体规划2012-2025年》(X〔2013〕X号)、《XXX华顶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7-2025年》(X〔2019〕X号),并于今年准备修编XX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结合现有自然保护地规划,加强总体规划实施,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落实建设项目,不得规划破坏环境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保护好景区森林植被与生态环境资源。
2.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局对XX县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审查要求,修改完善预案,正式编制整合优化方案,并根据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批复要求,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等工作,计划2021年12月底前完成XX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华顶国家森林公园和XX龙穿峡省级森林公园勘界定标工作,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保护地矛盾冲突。
3.严格规范自然保护地范围调整。严格控制自然保护地范围调整,对确需调整边界范围的,应经专家评审论证,并严格执照相关程序做好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总体规划批准前,不得审批用地及擅自开展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项目建设,严格管控区范围内原则上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4.持续加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结合“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依托现有林场制度实施动态监管,并通过监测生态环境,评价生态环境质量和健康状况,及早发现生态环境的影响因子、干扰因素及存在的问题,实行执法监管常态化,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进度:
1.结合现有自然保护地规划,加强总体规划实施,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落实建设项目,未规划破坏环境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保护好景区森林植被与生态环境资源。
2.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局对XX县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审查要求,修改完善预案,正式编制整合优化方案。并根据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批复要求,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等工作。
3.严格规范自然保护地范围调整,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建设项目做好论证和审批工作。
4.加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
三、(省问题清单第十二条)X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对已关闭废弃矿山进行生态治理,到2017年年底,治理率达到90%以上。但原国土资源厅以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未征询意见为由,两年多时间没有推进落实矿山治理任务,直到2016年10月,才对废弃矿山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治理范围擅自缩减为“铁路、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可视范围现存1223个废弃矿山”。即便如此,任务完成情况也不容乐观,应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的531个重点治理废弃矿山,至督察时仍有164个未完成治理,其中33个尚未开工。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XX县平桥下曹村建筑用石料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任务。
整改措施:
1.针对矿山现状,联合平桥镇人民政府督促矿山治理责任主体完成新的整改及治理方案的制定。(2021年3月底前)
2.开展生态治理。督促矿山治理责任主体对需要恢复植被的或其他治理工程展开工作,拆除废弃矿山治理范围内无关的生产和生活设备。(2021年10月底前)
3.县级自验。自查整改工作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废弃矿山项目整改成果进行验收,形成自验报告。(2021年11月底前)
4.省级督察。接受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县的整改督察。(2021年12月前)
整改进度:
1.矿区内的修复工作已按新的整改及治理方案完成,场地机械已拆除,绿化工作已经基本完成。2021年12月2日已通过县级初验,并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022年9月13日已通过县级专家验收,2022年10月11日已通过市级交工验收。
四、(省问题清单第十八条)XXX省地少人多、产业发达,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为主的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不彻底,一些新的违规倾倒问题仍在发生。2017年以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要求彻底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但XXX省有的地方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甚至瞒报历史形成的垃圾堆放点,导致污染问题解决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做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运输、倾倒、处置源头管控,有效遏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现象。
整改措施:
1.规范许可管理。对工地开挖、建筑垃圾运输实行严格许可和规范管理,对所有出土工地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完备的工地信息台账,尤其对道路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重点规范管理。在许可环节,按照“按量审核,分级办证”的工作要求,严格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程序。
2.调整市场准入标准。通过提高门槛,要求各建筑垃圾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运输资质,经严格审核后方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凡未通过核准的单位,不得参与建筑垃圾运输,不得从事渣土运输服务,严格规范运营标准。
3.加强技术监控。所有工程运输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装置,并要求企业、相关单位建立监控平台,接入公安交警后台,实行同步监管。企业、相关单位建立专人值班制度,每天检查工程车GPS记录情况,并将检查情况登记上报辖区交警中队,加强对禁(限)行时间、路线和超速等违法行为的监管。
4.建立信息备案制度。对城区渣土运输车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于渣土运输车辆出现一次违规行为的实行教育,出现两次违规行为的实行警告,出现三次违规行为的停止运输资格半年,出现四次违规行为的停止运输资格一年,出现五次以上违规行为的终止运输资格。对于停止或终止运输资格的车辆,不予核发工程渣土准运证。对于一年未出现违规行为的车辆发放“文明清洁车辆”称号的奖牌。通过信息备案制度,加强了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的自律意识。
5.加强巡查力度。每周不定期组织3次以上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巡查高速路口、国省道和其它重点区域,发现建筑垃圾违法倾倒行为予以从严从重查处。同时加强对城区的巡查,不定期联合各街道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清理卫生死角,严禁违规倾倒垃圾。整改进度加强工地管理,对于出土的工地要求安装车牌识别系统监控,实行24小时监测。
实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运输企业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不得进行上路运输建筑垃圾。每次运输实行线上报备制度,严格按照报备的路线、时间进行运输。
制定《XX县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等级考核评定办法》,对运输企业进行考核。运输车辆均已安装GPS系统,通过智慧渣土综合监管平台加强监管。
4.在福溪街道新增建筑垃圾综合消纳场所,提升我县建筑垃圾处置能力。通过城管委下发《关于加强外来建筑渣土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排查非正规堆放点位,由县城管委对各乡镇(街道)外来建筑渣土情况开展督查,并进行通报。
5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对乱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通过省执法平台进行立案查处,共查处跨区域倾倒建筑渣土案件11件。由综合执法、交通、交警、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高速出口、国省道等区域进行巡查,加强重点时间重点区域的管控,目前已开展联合执法50次。
五、(省问题清单第二十三条)XXX市部分区县政府和城管、住建等部门对固体废物违法倾倒问题监管不严,违规倾倒时有发生。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
整改目标:严厉查处固体废弃物违法倾倒行为。
整改措施:
1.要加大日常巡查、路面执法的力度和密度,加强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交通、环保等执法部门以及辖区政府的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力度;要充分利用数字城管、天网工程等先进手段,加强技术监管;要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调动市民参与城市渣土运输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多方参与的良好氛围。
整改进度:
1.市局已建立智慧渣土综合利用平台,目前建筑工地的信息已上传,后续尽快对接视频运营商,加强对工地出入口的监管。
2.继续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设立工作的推进,目前已对XX镇、XX街道、XX镇的几处场所进行了现场踏勘,后续对符合条件的地方尽快完成手续核准,增强我县建筑垃圾的消纳能力。
3.继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明确乡镇属地管理责任,要求乡镇街道加强宣传,网格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省问题清单第三十九条)毁林垦地严重破坏生态。2015年4月,XXX省《关于切实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工作的通知》(X〔2015〕X号)明确了涉林垦造耕地的有关要求。但督察发现,近年来,全省部分县(市、区)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还不够坚定,违规在省级以上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高山顶部等禁止选址范围立项审批涉林造地项目,导致大量林地破坏,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省市两级自然资源部门验收抽查复核把关不严。2018年9月,XXX省原国土资源厅、原林业厅发文要求对涉林造地项目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对2018年8月31日前已经立项且已动工但不符合选址要求的涉林造地项目,要予以撤销并做好复绿和生态修复工作。但两部门对清理整治工作督导不够,部分市县继续我行我素。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对全县2015年以来垦造耕地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违法违规垦造耕地项目予以撤销或核减,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完成生态修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项目监管、验收工作。
整改措施:
1.分类处理补充耕地指标。对已经验收入库的问题项目,分类处理补充耕地指标:一是撤销的项目,核销补充耕地指标;二是调整实施范围的项目,按照调整范围相应核减补充耕地指标;三是整改的项目,暂时冻结补充耕地指标,整改到位后予以解冻。(2021年3月底前)
2.开展耕地种植利用可行性评估。对海拔500米以上的垦造耕地项目,进行耕地种植利用可行性评估,提出保留耕地或恢复森林植被的意见。(2021年6月底前)
3.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对需要恢复森林植被或采取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的项目,制订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2021年6月底前)
4.县级自验。自查整改工作完成后,对问题项目整改成果进行逐个验收,形成自验报告。(2021年8月底前)
5.省级督察。接受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对我县的整改督察。(2021年11月前)
整改进度:
1.按上级要求,已经完成涉林垦造耕地的生态公益林等十个范围、海拔500米以上以及坡度25度以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垦造耕地问题的撤销项目、核减指标、核减面积。
2.对26个海拔500米以上项目进行种植适宜性评估。相关项目委托省农科院进行种植适宜性评价,其中5个项目评估不合格,予以撤销,另外21个项目评估结论为适宜种植、建议保留,项目予以保留。
3.已完成生态保护修复。对需要恢复森林植被或采取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的项目已制订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并开展复绿,共完成复绿1592亩,种植苗木约三十二万株。对保留地块进行翻耕种植,确保不抛荒。
4.全县57个涉林垦造耕地项目已完成乡镇自验、县级验收通过,已经“一台一报一网”公示。
5.目前处于市检验中,根据市检验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整改,待报省中。
七、(省问题清单第四十三条)减肥减药不严不实。2015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文,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2018年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太湖流域等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3%以上”。但督察发现,XXX省取土检测数量明显不足,2019年全省配方肥及按方施肥覆盖率不到50%,各级农业部门上报覆盖率普遍在90%以上。另外,农药减量工作缺乏资金保障,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数量大幅萎缩。一些地方在上报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时还偷换概念,以规模种植大户自主防治代替专业化统防统治,数据严重失实。2019年,杭州市萧山区水稻种植面积10万亩,由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的不足5000亩,实际覆盖率仅5%,但上报覆盖率却为60%。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县级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
整改措施:
1.加大取土测土工作和配方肥推广工作。对全县规模种植主体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要求开展免费测土服务,同时根据检测结果提出高效绿色施肥技术方案,为种植主体提供“一户一业一方”精准施肥方式,力争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取土测土样本数和配方肥及按方施肥任务。使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0%以上。根据XXX市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配方肥补助标准与重点开展落实。
2.增强农药减量资金和组织保障。县财政“肥药双控”专项资金加大对推广绿色防控设施、农药减量示范基地创建、病虫监测点等项目补助,为项目化推进农药减量整改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体系与能力建设的意见》和XXX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整改任务的基础上,抓好县级以上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培育,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
3.加强肥药等农业投入品管控。建立“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管理系统,培育10家示范性农资店,111家“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创建化肥、农药定额制示范方,推广减肥减药集成技术,实现肥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着力提高测土配方施肥和统防统治技术到位率。
4.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末端减排。根据省控点运维经费,加大技术等要素保障,确保我县1个农产品产地环境(地表径流)省控点正常运行和数据完整有效,加快农产品产地环境(地下淋溶)省控点的建设和正常投入运行,强化监测数据的分析与应用,为县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决策依据。加快推进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应用,减少水产养殖污染排放,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加大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力度,强化农牧对接循环机制建设,支持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纳管处理。加快推广应用养殖臭气综合治理技术。不断提高农田氮磷拦截沟渠系统建设水平和运维质量,在XX区域建设1条农田氮磷拦截沟渠系统。
整改进度:
1.完成取土测土627个(其中2022年296个),配方肥和按方施肥推广7002.3吨,其中配方肥推广5941.0吨,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6.
2.安排农药减量资金443.209万元,培育县级以上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5家;水稻、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实施面积7.78万亩,覆盖率47.1%;推广高效植保机械27台。
3.创建“肥药两制”省级示范农资店11家,培育“肥药两制”试点主体255家。
4.2个省控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点正常运行,落实运行管护台账,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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