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有关精神
学习宣传提纲
(2021年12月23日)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定,党的二十大于2022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二十大代表推选工作,是迎接党的二十大的重要基础。日前,中央和省委先后对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中央印发了《关于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市委印发了《关于做好衡阳市推荐提名湖南省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工作的通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有关精神,着重从以七个方面进行把握:
一、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选好二十大代表,对于开好二十大十分重要。
1.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确保二十大顺利召开、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的重要基础。
2.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生动实践。
3.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凝聚全党力量、牢记初心使命,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有力动员。
二、党中央关于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的主要指示精神
党中央对做好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听取汇报,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通知》,对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重点强调: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代表选举工作全过程。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加强党对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人选、会议选举等各个环节,都要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和廉洁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最重要的是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政治素质考察,看人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表现情况,确保政治上过硬。把牢廉洁底线,认真落实“四必”要求,不能把有硬伤、暗伤的人选进来。要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充分体现党的性质宗旨,体现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要有各条战线、各方面的代表。注重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严把人选身份关,准确认定身份。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比例,既要保证,也不能泛化。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刻汲取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案件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大监督、查处和问责力度,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风气不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要做好代表选举的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方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二十大代表选举单位划分、代表名额确定和分配
总体沿用近几次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做法,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二十大代表的选举共划分为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系统、中央企业系统(在京)等38个选举单位。
党中央明确,二十大代表名额共2300名,与十九大时相同。二十大代表名额的分配,主要根据党组织数量和党员人数确定,同时考虑前几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等因素。按照惯例,党中央将确定一部分已退出领导岗位的老党员作为特邀代表出席大会。
党中央分配中央分配湖南省出席二十大代表63名,按照差额比例应多于15%的规定,我省应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73名,省委分配给我市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4名。
四、二十大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二十大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带头尊崇党章、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具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并从思想、政治、能力、作风、业绩、履职等六个方面明确了代表应具备的条件:(1)能够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信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路,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可靠,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能够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心怀“国之大者”,带头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较高的能力素质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4)能够牢记初心使命,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践行“三严三实”,公道正派,克己奉公,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5)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勤勉敬业、担当作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生产和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6)能够按照党性原则办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五、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的要求
1.保证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比例。省区市、中央金融系统和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党员领导干部(领导人员)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二。要统筹考虑代表构成,合理确定各类代表人选数量。同时,要综合考虑代表的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尽可能做到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省、市、县、乡、村和街道社区等各个层级,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各个方面都有代表。
2.注重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要坚持推优导向,积极推荐先进模范党员作为代表人选。要注意推荐在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灾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和艰苦环境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注意推荐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先进典型,注意推荐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表彰活动中被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党员。
3.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省区市女党员代表的比例一般应高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女党员所占的比例,少数民族党员应有一定数量,综合考虑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把握好女党员、少数民族党员代表比例和构成。
4.严把人选身份关,防止“顶帽子”。为确保实现代表结构比例要求,要明确界定党员领导干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以及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范围。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认定人选身份,以参加推荐提名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避免出现身份失真失实,防止挤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
六、代表产生的程序和环节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主要有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会议选举等5个环节。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在12月30日前,基层党组织完成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中先进模范的摸底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名额,按照代表的条件和结构要求等,逐级遴选推荐上报;在2022年1月10日前,县市区委召开全会,市直行业系统、园区、高校党(工)委召开党(工)委(党组)会,提出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市委。
七、加强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党中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真正负起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风漏气、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风清气正。要加强思想政治和宣传工作,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推荐提名和选举结果,有针对性地做好被推荐提名而没有当选同志的思想工作。要积极开展代表选举工作宣传,注重宣传党的二十大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的代表性,宣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的先进模范事迹,宣传代表产生过程中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圆满完成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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