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5+2”工作实施方案1
2021-08-28 | 阅读:1285

中小学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5+2”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积极探索利用学校资源有效解决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有效途径,切实消除家长的后顾之忧,避免监管盲区,减少意外事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我校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宗旨,以“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主要目标,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核心内容,以“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重点任务,突出学生的主体性、课程的渗透性和教育的体验性、层次性,促进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做人,切实把素质教育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培养品德高尚、素质优良、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二、工作目标1、切实为学生提供相关服务,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2、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实施原则本次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1、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及收费标准,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2、托管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3、我校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以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以营利为目的。

四、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为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至18:00前两个时段。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服务时间。

(三)服务内容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四)服务方式有校内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也可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具体活动安排由学校负责。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五)服务人员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并广泛动员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五老志愿者、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能力。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等要严格把关。

(六)区域推进展示机制和学校微创新激励机制依据学校素质教育"5+2"活动方案务实开展各项活动并力求取得实效,学中做,做中学,不断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坚持“示范引领、点面结合、滚动推进、逐步深化",依托区域推进展示平台及区域推进展示机制,积极发现和培养典型,充分发挥试点的带动、引领和辐射作用。定期交流、展示素质教育"5+2"工程实施成果,确保每季度发布一次学校微创新优秀实践案例,争创具有我校特色的微创新成果,切实提髙我校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1.认真制定学校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推动素质教育五大行动深入开展。

2.积极发现和培育校内典型,打造校内精品项目,认真开展好校内观摩和研讨活动。

3.组织微创新项目评选活动,评选优秀创新案例,努力向区级以上层面推广。

4.认真学习其他学校经验,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加以改进推进,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XX任组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为成员的XX县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王任由教育局工会**xx同志担任。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县教育局要担负起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二)健全机制,保障安全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县教育局要会同财政、保险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学校要制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教育局备案。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要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内课后服务的

第一责任人。

(四)加强宣传,凝聚共识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关于“双减”工作致家长一封信尊敬的家长:您好!为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落实“双减”工作,就是要提升校内教育质量,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明确教育治理的边界,以系统观念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了更好的落实文件精神,实现家校共育,避免出现“校内减负校外补”的情况发生,让孩子的童年更美好,我们恳请家长予以配合推进并监督我们做好“双减”工作的实施。

一、培养孩子独立完成作业的意识。请您理性看待孩子成长过程,不盲目跟风从众,拒绝过重课业负担,让孩子拥有自主、阳光、健康的学习生活空间。

二、培养孩子的健康运动的意识。根据学校制定的体育运动项目清单和家务劳动清单,将体育运动和劳动教育纳入家庭作业范畴。

三、培养孩子的自律意识,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给孩子阅读空间,引导孩子多阅读纸质书籍,自觉保护视力,最大限度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时间,浏览有意义的学习网站,健康上网。

四、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充分保障孩子睡眠时间和睡眠质量,保障孩子每天睡眠时间小学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不少于9小时。

五、拒绝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抵制教师开办辅导班、小饭桌,积极举报违规违纪行为,指导孩子科学使用网络,与孩子一起分享读书、旅游、游戏带来的快乐,与孩子一起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健康体魄。近年来,我县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集中规范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少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违规办学行为,助推形成教育“内卷”,让孩子们变成“鸡娃”,侵害了家长和学生的利益,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过度关注学生成绩,刻意强化应试教育,采取“超纲教学”“超前教学”、学前“小学化”等方式,违背了少年儿童成长规律,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家长和学生心态焦虑。各位家长,减负才能增效,健康才能长效,幸福是最大的成功,人生只有幸福的起点,没有成功的起跑线,教育是日积月累、成才在于点滴进步,没有捷径、没有弯道,孩子真正的全面发展,要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乐观的精神,良好的品格,强健的体魄,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通过家校双方的共同努力,还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让孩子在梦想的天空中飞得更高、更远!在此,我们恳请广大家长提高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辨别能力,切不可受其蛊惑、盲目交费,谨防上当受骗,所有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过具有培训资质机构,均登记在“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平台”,培训报名均应使用“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方式报名并在线签订《示范文本》合同,请您配合我们一起坚决抵制线下报名,或不签订培训合同等行为,理性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项目,确保家长合法权益免受侵犯。学校关于落实“双减”工作倡议书尊敬的各位家长:您们好!为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落实“双减”工作,就是要提升校内教育质量,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明确教育治理的边界,以系统观念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了更好的落实文件精神,实现家校共育,避免出现“校内减负校外补”的情况发生,让孩子的童年更美好,恳请家长予以配合推进并监督我校做好“双减”工作的实施。

一、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家长与学生朝夕相处,是孩子言传身教的老师,履行好法定监护职责至关重要。理性看待孩子成长过程,不盲目跟风从众,拒绝过重课业负担,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培养孩子独立完成作业的意识,不随意给孩子布置作业,加重孩子学习负担,让孩子拥有自主、阳光、健康的学习生活空间。

二、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督促孩子按时就寝,确保充足睡眠,保障孩子睡眠时间和睡眠质量,保障孩子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

三、培养孩子的自律意识,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给孩子阅读空间,引导孩子多阅读纸质书籍,自觉保护视力,最大限度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时间,浏览有意义的学习网站,健康上网,防止网络沉迷。

四、适度安排家务劳动,培养孩子的健康运动的意识。根据学校制定的分年级家务劳动和体育运动项目清单清单,将劳动教育和体育运动纳入家庭作业范畴。

五、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学校充分利用本校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学校积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六、完善家校协同机制。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点建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七、监督和举报在职在编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在职在编教师不得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也不能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请家长们积极参与监督教师在校外从教行为。

八、不盲目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过度关注学生成绩,刻意强化应试教育,采取“超纲教学”“超前教学”、学前“小学化”等方式,违背了少年儿童成长规律,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家长和学生心态焦虑。家长要更新育儿观念,了解孩子的身心成长规律,提升自身育人素质和能力,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方向,不盲目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远咼无证培训机构。如了解到无证培训的相关信息,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减负才能增效,健康才能长效,幸福是最大的成功,人生只有幸福的起点,没有成功的起跑线,教育是日积月累、成才在于点滴进步,没有捷径、没有弯道,孩子真正的全面发展,要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乐观的精神,良好的品格,强健的体魄,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通过家校双方的共同努力,还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让孩子在梦想的天空中飞得更高、更远!XX学校2021年8月16日学校贯彻落实“双减”工作告家长书尊敬的家长:7月24日,***中央办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规范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落实“双减”要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家长正当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双减”的目的是“深入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政策导向非常明确,体现了党中央优化教育生态,缓解教育焦虑的坚定意志。

二、慎重选择培训机构针对学科类培训,家长要选择有证有照的校外培训机构,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校外培训机构应做到“六公示”,即公示办学许可证、公示法人登记证、公示收费标准以及时长、公示学科类备案、公示教师信息、公示退费流程和投诉电话。请家长务必查看公示信息,做到明白消费!也可以通过“江岸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查询、选择正规校外培训机构。

2.签订书面培训合同,索要收费凭据。签订含有培训费及退费事宜的书面培训合同,同时索要收费凭据,收费票据必须和办学机构名称一致。

3.谨慎办理所谓的“VIP卡”和续费,规避超前超长收费风险。依据国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费用。

4.《意见》指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o

5.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三、远离“无证”培训机构为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切实保护家长合法权益与资金安全,区教育局前期已对“无证”机构进行摸排,下一步将大力集中整治,请家长远离“无证”校外培训机构。XXX学校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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