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安居区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区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完成我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巩固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果,顺利通省、市的年终考核,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18﹞12号)和《2021年度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川委督效办﹝2021﹞8号)的要求,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资料报送要求
各镇(街道办)、区直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能职责和市区两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要求,逐级将相关工作资料完善收集归档,我办将抽调柔刚街道办、分水镇、常理镇等3个成员单位的三级网格档案和不少于2个行政村(社区)的四级网格档案于12月3日前报送至我办迎接省市考核。未抽调档案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整理完善好本级网格化档案资料,及时归档做好被省市随机抽检的准备。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总报送要求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结果的能知》(遂安府办函﹝2020﹞42号)已经明确了区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构成,区本级二级网格、各镇(街道)三级网格要结合自身履行生态环境的职能职责,梳理2021年度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处置情况;对行使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权的网格成员单位,要报送涉及经办的案件数量;要报送今年迎接中央环督期间积极妥善处置生态环境问题的先进个人。请各网格化管理成员单位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我办(联系人:尹善杰 电话:0825-8663676)。
三、继续落实各项制度
各网格化成员单位要继续落实《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巡查制度》、《遂宁市生态环保护网格化管理问题上报制度》的要求开展巡查工作,决不能松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被抽调档案迎考的柔刚街道办、分水镇、常理镇可到我办领取巡查记录本。
附件:2021年度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节选)
遂宁市安居区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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