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积极实施民生地质工程,创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不断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三)坚持“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的原则。充分发挥地勘单位专业技术支撑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村(社区,以下简称村)、国土资源中心所、专业地勘单位“四位一体、网格管理、区域联防”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以县为区域,以乡镇为单元,以村为网格,落实防灾职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政策和业务服务,专业地勘单位提供技术指导。
(三)明确隐患点风险管控的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单位,完善地质灾害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区域联防、部门联治的工作格局。
(四)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灾害信息实时推送,对隐患点和灾害点发现、抢险、安置实时管控。
四、工作内容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建立乡镇、村、国土资源中心所、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协同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体化模式。通过划定网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实施分片包干、重心下沉的扁平化管理。日常工作内容如下:
(一)收集、分析、整理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背景资料和已有调查资料,网格成员应及时掌握网格内相关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点(隐患点)。
(二)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核查,主要核查群测群防监测员工作开展情况、地质灾害变形及变化情况。
(三)组织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重点核实地质灾害的规模、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稳定性、危害性,分析地质灾害的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划定应急避险区。
(四)落实地质灾害各项防治措施,发放“两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编制防灾预案。出现险情时及时上报,及时按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开展自救及互救。
(五)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调查,查明其灾害类型、规模、成因、诱发因素、变形破坏特征,对其稳定性、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价,并及时上报。
(六)开展数据统一的、标准化的采集录入,及时更新并维护好网格内地质灾害数据库,统一汇总至省地质环境信息平台。
五、网格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各个网格由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专管员、网格信息员等共同管理,分工承担网格内地质灾害防治各项事务。
(一)网格责任人: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本乡镇辖区内全部网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
2.负责审定网格管理员汇总、核实的地质灾害点基本信息,巡查、排查、核查成果及日常监测成果,并上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负责审定地质灾害险情、灾情速报信息,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定期召开网格工作例会,解决网格化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负责网格员培训和网格内地质灾害点(隐患点)防灾预案的落实,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开展宣传培训。
6.督促网格专管员按地质灾害监测制度和预警制度按时监测,出现险情时及时报警。突发地质灾害时,在防灾救灾指挥部领导下执行防灾预案,并协助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7.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网格成员单位及网格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二)网格管理员:由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担任。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本网格日常工作的管理、监督和考评,为网格管理直接责任人。
2.负责网格内地质灾害点(隐患点)防灾预案的编制及更新;指导网格专管员填写“两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建立“两卡”档案;建立和维护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相关设备和设施。
3.负责地质灾害点基础数据、监测数据的整理、汇总、上报;按时报送本区域网格地质灾害防治年度工作总结。
4.组织开展网格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及核查工作;督促、指导网格信息员开展日常监测。
5.建立网格化管理台账,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6.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迅速组织核实险情、灾情,并向地方主管和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三)网格协管员:由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亳州分站和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派驻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担任。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明确撤离路线和监测预警相关措施。
2.对网格内地质灾害点群测群防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及防灾知识培训。
3.协助对网格内地质灾害点群测群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协助网格管理员进行地质灾害点(隐患点)基础数据、监测数据进行统一的、标准化的整理、汇总、上报,并对数据进行动态化管理、维护。
4.参与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对突发地质灾害开展应急调查,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四)网格专管员:由行政村村委会主任或党支部书记担任网格专管员,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网格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监测(专业监测点除外)、预警工作,组织网格内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确保网格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落实网格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员,督促开展日常监测工作。
3.负责落实地质灾害点的防灾避灾预案,维护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相关设施。
4.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巡查及汛期巡查、排查、核查;配合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进行地质灾害点日常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及数据录入。
5.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时及时向网格管理员报告险情,组织指导受威胁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五)网格信息员:即地质灾害监测员。根据网格内地质灾害点数量,合理安排网格信息员人数。须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附近,方便开展监测工作,要求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认真负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够通过学习培训掌握基本监测知识技能。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本村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巡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并做好日常巡查记录。
2.及时查收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气象风险预警等各类预警信息,及时开展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巡查、监测工作。
3.若遇灾情或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4.协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汛期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地质灾害预警及其分级
(一)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的含义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是指自然资源、气象等相关部门根据地质背景、地质灾害发生和变化规律,结合降水情况及天气预报预测结果,通过会商、研判,做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预测,并联合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采取相应预防措施的行为。
(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的发布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我国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三)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划分
按照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为四级,由弱到强分别为:
蓝色(四级):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
黄色(三级):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为准备级,告知到村所有人员,做到思想警惕,行动上有所准备。
橙色(二级):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风险高,为待命级,为撤离做好一切准备。
红色(一级):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很高,为撤离级,按照防灾减灾预案确定的路线、地点进行有组织的撤离,如发生灾害要同时组织开展自救互救行动。
七、组织措施
为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监督。各乡镇也要比照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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