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乡镇志编纂工作
进一步推动史志事业转型升级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管仁富
(2017年5月26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相聚在历史厚重、风光秀美、名胜众多、文物荟萃的栾川县,召开河南省乡镇志编纂工作推进会暨《栾川乡志》评审会。旨在总结交流经验、查摆突出问题、探讨发展方向、提升志书品质。尤其是,通过评议《栾川乡志》解剖麻雀,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凝聚共识,共同促进全省乡镇志编纂健康有序发展,进而推动全省史志事业转型升级。在这里,我谨代表省史志办对洛阳市委市政府、洛阳市史志办、栾川县委县政府、栾川县史志办表示衷心的感谢,他们前期的支持、策划、筹备、组织、服务工作详尽周到,确保了会议顺利召开;也向不辞劳苦专程与会的全体同仁表示诚挚的问候,希望大家为全省乡镇志编纂工作献计献策。
下面,围绕乡镇志编纂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编纂乡镇志必须吃透精神明确方向
地方史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它详尽记载和见证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辉煌历程,妥善保存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鲜活样本,为传承文明与进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史志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史志工作迎来了一个由一种工作到一项事业转型升级的难得历史机遇。
近年来,国家关于地方史志工作的顶层设计密集出台。各种提法越来越明确,要求越来越具体。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2016年,“加强修史修志”写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今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要求“做好地方史志编纂工作,巩固中华文明探源成果,正确反映中华民族文明史,推出一批研究成果”。近期,中办、国办印发《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要求“加强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修,加强地方史编写和边疆历史地理研究。完成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出版工作。开展旧志整理和部分有条件的镇志、村志编纂。”地方史志工作再次高调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任务部署。“一纳入”在国家层面高度到位,使地方史志工作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发展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得到肯定。通过地方史志事业一系列顶层设计的渐次颁布,我们可以看到党中央、国务院为地方史志事业大发展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全国地方史志工作也在一系列顶层设计的叠加力量推动下取得了更加注目的成绩。当前,全国二轮修志即将完成,地方综合年鉴基本实现全覆盖,乡镇(村)志编纂全面兴起,库管网站建设日新月异,信息化步伐不断加快,地情资料开发利用硕果累累,地方史编修提上日程,人民群众参与修史修志热情空前高涨。我们的史志事业正在由单纯的编纂志书和年鉴发展成为志(五级志书)、鉴(综合年鉴)、库(数据库)、馆(方志馆)、用(开发服务)、刊(方志期刊)、网(地情网站)、会(地方志学会)、研(理论研究)、地方史编修“十位一体”的“大方志”格局,在受到各级领导高度关注和支持的同时,也正在吸引更多的社会关注和群众参与。我们强烈感到,史志事业的转型升级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大有作为的时代巅峰,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
就编纂乡镇志而言,如果说2013年10月,省政府把编纂乡镇志工作确定为全省史志工作的规定动作,在全国开创了编纂乡镇志的先河,那么到2015年9月,《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后,编纂乡镇志工作就已经上升为全国史志系统的规定动作。而如今,编纂乡镇志已经列入了中办、国办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重点任务”和《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的“中华文化传承工程”。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地方史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因此,在史志事业全面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省史志工作者应从政治工程、文化工程、名片工程的高度重新审视编纂乡镇志工作。应以编纂乡镇志工作为切入点,主动融入社会主义文化强省建设的大潮中,为文化强省建设贡献“志”力。具体讲就是,在编纂乡镇志过程中努力做到“五个打造”:一是要把乡镇志书打造成能够全面、翔实记录城镇化发展历程,适应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当前史志事业发展需要的志书;二是要把乡镇志书打造成能够传承名镇文脉、重塑特色,抢救和保存传统文化、乡土文化、民俗文化,满足乡镇居民文化需求的志书;三是要把乡镇志书打造成能够展示乡镇个体发展脉络,摸索乡镇发展经验,提炼发展思路,梳理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的志书;四是要把乡镇志书打造成能够充分发挥存史、资治、育人功能,引导全省乡镇志编修科学发展,培育爱乡、爱国情怀的志书;五是要把乡镇志书打造成能够入选“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推动中原优秀传统文化走向世界的志书。这“五个打造”是我们史志人共同的努力方向。
二、编纂乡镇志必须提高站位凝聚共识
全省二轮修志任务完成后,编纂乡镇志将成为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编纂乡镇志意义重大。中指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多次论述。近两年来,我仅在正式场合就讲了不下四次。这个问题,看似老生常谈,但还不得不谈。因为,我们必须通过不断强调其重大意义来提高站位,凝聚共识。这里我想强调三点:
(一)编纂乡镇志是传承传统文化的主渠道之一。我们的地方志书与国史、家谱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历史维系的三大支柱。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乡镇志是地方史志中的重要一环。中国传统文化根脉在乡镇、在农村。乡土文化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信息,对我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有极为深刻的影响。乡镇作为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基层组织,在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省、市、县三级志书的延伸和补充,乡镇志基础性存史作用巨大,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作用不容忽视。
(二)编纂乡镇志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2016年,河南省城镇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获批、郑州被确定为国家中心城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1%。这就要求编纂工作必须及时跟进。因为只有乡镇志书可以完整记录全省城镇化的历史进程,为后人了解城镇化提供重要历史资料。另外,我们也可以通过乡镇志的编纂来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地方特色文化发展。同时,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历史智慧,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编纂乡镇志是史志事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明确要求,建立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乡镇志作为综合体系其中的重要一环,近些年得到各级政府和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的高度重视。全国乡镇村志编纂已经出现了热潮。截至2016年9月底,全国累计出版乡镇志、村志4700多部。乡镇志对构建地方史志编纂体系意义重大,延伸了地方史志工作的触角。随着全省二轮志书编纂进入扫尾阶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展修志领域,依然成为全省史志事业转型升级的核心任务。编纂乡镇史志等基层地情书籍,不仅是省、市、县三级志书的延伸和补充,而且是全省史志事业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可以说是史志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
如果说2017年之前,大家能够认识到以上三点,算是我们能够和上级工作思路保持同频共振,那么现在还是维持在这个认识层面就有些落伍了。《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要求,“加强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修,加强地方史编写和边疆历史地理研究。完成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出版工作。开展旧志整理和部分有条件的镇志、村志编纂。”这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地方史志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作用,明确了乡镇志编纂将成为史志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对此,大家一定要有清醒的思想认识。大家一定要立足于文化发展改革的历史大背景,来认识编纂乡镇志工作;一定要追随着服务“一带一路”中原文化走出去的步伐,来认识编纂乡镇志工作;一定要围绕着省委省政府“将河南构筑成全国重要的文化高地”的宏大目标,来认识编纂乡镇志工作。归根结底一句话,编纂乡镇志必须不断提高理论站位、思想站位、政治站位,以更高的站位凝聚事业发展共识,以更强的共识抬升编纂工作起点,以更优的工作起点催生高质量的乡镇志书百花齐放,以百花齐放的乡镇志书作为史志工作业绩和亮点,服务文化强国、文化强省战略,服务国家文化和中原文化软实力的不断提升。
三、编纂乡镇志必须客观评价补齐短板
自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全面启动乡镇志编纂工作以来,全省各地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取得了一批阶段性成果,探索了不少经验和好的做法。特别是2016年,全省乡镇志编纂工作按照“分批推进,递进指导;选择重点,以点带面;严格审核,确保质量”的工作思路有序展开,乡镇志编纂工作推进较快,成果频出。总体上,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直管县全部启动乡镇志编纂工作。郑州、三门峡、安阳、洛阳、信阳、平顶山、周口、焦作、商丘、济源等省辖市总体推进较快。其他地市也努力跟进。2016年,省史志办也加大了乡镇志工作推动力度。8月在周口召开了全省乡镇志编纂推进会,对《邓城镇志》进行评稿,有效发挥了示范作用。10月举办全省乡镇志编纂业务培训班,对200多名一线学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省办还有针对性地编辑出版《乡镇志编纂手册》,用于指导面上的工作。不久之前,我们推荐的《朱仙镇志》《太清宫镇志》《洧川镇志》《陈寨村志》《李庄村志》成功入选中国名镇志、名村志工程。眼下,省办正在与出版社联合论证、起草河南省名镇志、名村志编纂出版实施方案。
各省辖市也都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有力地推动乡镇志编纂工作。特别是洛阳市的乡镇志编纂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富有特色,值得全省其他省辖市、直管县学习。洛阳乡镇志编纂工作推开之前,他们先期启动的《洛阳乡镇概览》的编纂,这对了解乡镇地情、锻炼队伍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为编纂独立卷本的乡镇志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2016年,洛阳市又率先出台《乡镇街道志评审验收办法》,在抓进度的同时对提高乡镇志质量标准进行了规范。栾川的做法也很具特色。洛阳和栾川的经验做法,接下来将做专题发言,这里不再过多介绍。另外,还有很多市县的做法也具有创新性。比如,襄城县史志办有担当、有作为,不等不靠,在乡镇村志编纂中敢于尝试,他们编纂的《侯村史话》就为今后的乡镇志规范编修打下了基础。其他还有一些好的做法不再一一举例。
尽管全省各地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强力推进编纂乡镇志工作,取得了一批阶段性成果,积累了不少经验,探索了好的做法。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乡镇志编纂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导致全省工作开展不平衡,高质量的成果所见不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政治立场不端正。有的不能按照《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正确处理历次“政治运动”等敏感问题,个别的甚至有违《决议》精神;有的对历史人物的记述缺乏正确的政治观点和历史思维,个别的甚至带有明显的个人感情色彩;有的地方“四个意识”不够强,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指导思想。二是坚持志体不够好。有的不能准确把握志书体例和基本规范,有的大篇幅抄袭上级或同级其他地方志书内容,甚至直接“复制”“粘贴”别人的志书;有的史实记述缺乏必要的资料支撑,有的甚至直接将原始文件拿来充数。三是出版环节的问题。有的编校质量不符合国家出版规定,甚至有采用假书号出版乡镇志书的现象(“盗号”属于违法行为)等等。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地方领导重视不够,个别修志人员对修志难度认识不足,尤其是在思想上没有完全把握史志编纂的体制机制和基本原则。二是一些地方缺少必要的评议审核,缺少复审程序,或者相关部门没有严格执行审查验收程序。三是对史志出版印刷规定和程序不甚了了,或者存在思想上的漠视。四是基层修志力量薄弱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介入提供了机会,由于这些企业和个人受经济利益驱动,而采用“模块化生产”方式,并故意规避审核验收程序,直接造成志书粗制滥造、千篇一律等问题,严重影响全省史志成果的整体质量。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警觉。
乡镇志是完整记录乡镇历史、揭示发展规律的重要载体,是我们坚定文化自信、展现历史自觉的重要平台,是普通百姓不忘初心、品味乡愁的重要窗口。因此,编纂乡镇志过程中,全体编纂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守住底线。这既是乡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也是各级史志工作机构的现实担当,更是广大史志工作者的历史使命。为此,我提五点要求:
(一)坚持依法治志。志书自古就是官书。官职、官责、官修。《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乡镇志、街道志的编纂,参照本规定执行”。如果说《地方志条例》只界定了省市县三级,那么《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就已经规范到了乡镇。也就是说,我们河南的乡镇志编纂早就有了法规依据。同时,省政府办公厅明确要求:“编纂乡镇志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实施、专家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为编纂乡镇志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志书编纂的责任主体在各级政府,具体到乡镇志,其责任主体就是乡镇政府。要将编纂乡镇志工作纳入乡镇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当中,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对史志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协调。对于少数县乡主要领导不重视,没有把编纂乡镇志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且迟迟不见行动的,省办将择机进行依法督察,帮助提高认识,推动工作。去年,我多次向分管省长汇报,在省政府办公厅的大力支持下,河南史志工作纳入了省政府重点工作督查体系,年终督查任务完全由省政府承担,再次提升地方史志工作督查层次。省政府组织由厅级干部带队的若干个督查组,深入18个省辖市及10个直管县,将史志工作与经济、环境、民生等重要指标一起,列为考核目标进行督查。此新举措,创下河南省30多年的史志工作之先河,也创全国各级政府在落实“一纳入”工作之先河,使“一纳入”工作得到最到位的落实。这些成熟的做法,各地市也可以借鉴。
(二)坚持志体规范。乡镇志属于地方综合志书范畴。编纂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观点正确、体例严谨、体裁完备、横排竖写、述而不论、生不立传等基本原则。关于如何坚持志体,我们的培训班每期必讲,我也在多种场合反复强调,在此就不再重复。总之一句话:如果离开了这些原则,编纂出来的就不能叫志书。今天,我要特别强调的是“程序规范”,前面提到的问题,尽管形成原因很多,但是,程序缺失、执行不力恐怕是其中关键因素。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严格审核,确保乡镇志编纂质量。省办近期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史志编纂出版工作的意见》,重点也是强调:坚持和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法治建设;坚持和完善评审验收制度,加强质量建设。现正在与省新闻出版局协商联合印发事宜,文件印发后,各地要遵照执行,特别是乡镇(村)志等基层史书志书的编纂出版,一定要严格执行评议、审核、验收程序。
(三)坚持“双创”原则。“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造中华文化新的辉煌”。这是对传统文化传承工程的总体要求,更是我们编纂乡镇志的根本遵循。创新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地方史志转型升级的核心内容。乡镇志主要面对的是普通百姓,就要以贴近基层、贴近生活、服务大众为主要遵循,做到执简驭繁、文约事丰,易于阅读、便于传播。因此,乡镇志更应提倡“接地气”“乡土味”“草根性”,不必刻意追求“高、大、上”。篇目、内容都不能生搬硬套三级志书模式,要着重记述区域特色元素,这既是基层志书的内在要求,也是区别于其他乡镇的显著标志。同时,我们要创造性运用好所取得的各种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掌握的珍贵资料,使之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动能。在这方面,我们发现了不少典型。比如:前年评审的陕县《西张乡志》在发掘剪纸艺术、发展特色旅游上起到了推动作用;去年评审的商水县《邓城镇志》,在叶氏庄园规划、开发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引来了近千万元投资。郑州市金水区《杨槐村志》编纂过程中,发现了一处消失在历史中的著名景点,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历史借鉴。
(四)坚持博采众长。当前,全省编纂乡镇志工作全面铺开,工作中的一些矛盾和困难也逐渐呈现。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具备滚石上山的决心意志和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当前,全国上下扶贫工作如火如荼,各地脱贫捷报频传。我就在思考能不能借鉴一下,国家扶贫工作的方法。如果我们按照抓“精准扶贫”的标准抓乡镇志编纂工作,那么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几乎不能称之为“问题”。即便我们编纂乡镇志工作不能和扶贫工作相提并论,我们借鉴精准扶贫的工作思路破解乡镇志编纂工作中的羁绊也不失为一种好的工作方法。我建议,在编纂乡镇志工作中,要大力推广“精准”理念,要通过“精准”二字深度挖掘各乡镇在历史发展、自然环境、文化内涵、民情风俗的特点和优势。以“精准识别”确定困难类型,制定解决对策;以“精准布局”谋划编写方案,搞好顶层设计;以“精准筛选”明确编纂内容,突出乡镇特色。通过精准对接、精准施策,把每个环节都做细做实做精准了,就一定能够把编纂乡镇志工作抓出成效。另外,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上两次提到“绣花精神”,也值得我们史志工作者思考借鉴。俗话说,“绣花”怎堪付他人,不致极致罔行针。绣花,是技术活、精细活,也是一门需要定力与耐力的活儿。“绣花精神”既包括精准发力、精细管理的技巧方法,“按图施针”的规则意识,也包括持续用功、铆劲实干的耐性与韧劲。由此看来,修志和绣花有异曲同工之妙。目前,在乡镇志编纂工作正处于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进程中,我们的一线史志工作者在借鉴扶贫工作经验的同时,不妨加入一些精细精巧精准的“绣花”功夫和守得住寂寞、坐得了冷板凳的“绣花精神”,让我们真正打磨出一批“为当代提供资政辅治之参考,为后世留下堪存堪鉴之记述”的乡镇志书。
(五)坚持“质量第一”。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只有坚持坚持质量第一、存真求实,才能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史志成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乡镇志编纂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各级地方史志机构要切实担负起业务指导、评审验收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的乡镇志(稿)交付出版。当然,我们也不能脱离进度谈质量,就当前工作而言,既要狠抓进度,又要狠抓质量,不能因为赶进度而降低质量标准,也不能因为一味追求质量而迟迟拿不出成果。进展较快的地方,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精雕细琢、打造精品,努力克服急于求成等不良倾向。进展迟缓的地方,要提高认识、迅速行动,采取措施、奋起直追,尽快赶上全省步伐,以免错失历史机遇。
同志们,在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全省业已形成编史修志热潮,我们要坚定文化自信,把握历史机遇,切实负起责任,严格质量标准,努力编纂出版“资政辅治”“堪存堪鉴”的乡镇志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文化发展改革,服务于“一带一路”中原文化走出去,服务于中原率先崛起、河南更加出彩的战略目标,为增强中原文化软实力做出方志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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