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汽车、家电等为主体的耐用消费品需求的释放,已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的引擎。但由于这些耐用消费品价格普遍较高、购买次数少,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较为慎重。为此,建议上海市制订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长效奖励制度,让居民更愿意进行耐用消费品的定期更新迭代,从而真正支持生产企业有不断的收入来源,让市场有消费的持续动力和不断源泉。
一、确定耐用消费品的品类。对于不同的品类划定正常使用期限的指导标准,在正常使用期限内,设立分阶段的奖励标准。比如对于正常使用期限为十年期的耐用消费品,从第三年起给予以旧换新的奖励补贴,然后逐年递减直至正常使用期满。但鼓励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并不是允许厂商偷工减料,人为缩短使用寿命,对商品质量的监管不能放松。
二、明确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主体。鼓励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运用大数据和区块链等信息化手段建立起完善的商品记录体系,让耐用消费品的使用期限有据可查,真实可信。鼓励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合作建设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通道,以及二手商品收储处理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予以开展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试点,从财政手段和税收政策等方面予以补贴,以示范效应带动社会全面参与,提升企业的运营水平。
三、建设和完善二手商品处理体系。鼓励生产主体和市场第三方积极从事收回耐用消费品的再开发和再利用,发展绿色环保的循环经济。
四、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控。对于超期服役可能会引发不安全因素且无法通过维修消除隐患的耐用消费品,应该科学制订到期强制报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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