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视防空规划,突出示范效应。近年来,徐家汇滨江、虹桥商务区等重点开发地区在同步规划民防工程建设方面开展了一些探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从全市来看,还有许多重点地区在开发过程中,缺乏高质量的与地面配套的地下空间民防工程整体规划。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修订工作,主动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编制,把人民防空建设内容纳入总体规划。在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过程中,要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提升防空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对上海民防工程建设的理念、原则和要求,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出台一系列本市重点地区的相关《实施导则》。综合研究,科学论证,确定城市总体防护体系发展目标和建设规模,确定城市防空工程体系和设防部署。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提升运维水平。在民防工程专业运营维护方面,要加快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民防工程从新建到退役的全过程、全方位、全系统的制度规范。应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方作为民防点维保责任主体,整合地下空间开发骨干企业,发挥其设备、人员、监测、维保等专业优势,使之成为民防项目“全生命周期”专业运营维护服务的“生力军”。目前,部分早先民防工程由于先天建设不足,加之年久失修、缺乏保养,已经到了退役阶段,存在结构上的安全隐患。应在《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本市民防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和《2020版民防权责清单》等文件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在民防工程建设、开发、整修、填埋、维保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和规范,明确界定相应权责,推出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促使相关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三、注重形成合力,加快民防建设。当前军民融合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建议在政策和规范指引下,全面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吸引社会投资融入到民防建设开发中,通过综合分析、深入研究和专家论证,使城市空间综合开发更加合理多样化。例如,结合海绵城市、地下管廊、大型绿地、大型场馆建设,进一步开发利用防空工程,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深化早期民防工程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全社会融入、多部门协同、老百姓参与”的民防建设新体系,在“党”“政”“军”“民”形成合力的前提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军民融合,把民防建设工作做得更加全面、规范、安全,形成可靠的“护民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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