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谈修宪金句大全,写材料必备!
对我国现行宪法作部分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宪法修正案草案在形成过程中充分发扬了民主,集中了各方面智慧,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
——摘自***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提请大会修改宪法,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大举措,完全赞同宪法修正案草案。
——摘自***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参加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确立的理论创新成果、实践创新成果、制度创新成果写进宪法,这就为坚持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宪法保障。
——摘自***中央政治局常委栗战书在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这次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完全符合党心民心,是时代的必然、实践的必要、法治的必需。
——摘自***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参加台湾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人民意志。
——摘自***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在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准确把握新的历史方位和关键时间节点,把一个时期党领导人民形成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奋斗目标,以根本法形式固定下来,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重要经验。
这次宪法修改,集中体现了党的十九大科学总结的重大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宪法指导地位,进一步明确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提供了宪法基础。
1.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
——摘自***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把党领导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是保证党和国家事业持续发展、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
——摘自***中央政治局常委韩正在参加天津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这次修宪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等,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利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在参加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的修改,实质是使国家主席任期同党的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任期的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
这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是进一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需要,同时也是由我国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特定国情所决定的。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在参加山西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有利于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和国家长治久安,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修改宪法崇高任务。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孙春兰在参加吉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宪法修正案草案以国家根本法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有利于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修改关于国家主席任期的规定,实现党、国家、军队领导体制的高度一致,有利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宪法中突出强调、明确规定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更加充分体现宪法的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必将更好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希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这次宪法修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把事关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写入根本大法,修改充实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此次宪法修改,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对国家主席任职的有关规定作出调整,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由宪法予以确认,成为宪法规定,符合国家和民族最高利益,对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参加天津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宪法修正案草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有关规定,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的宪法保障,对党和国家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我们要把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迈上新台阶。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杨洁篪在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这次宪法修改旗帜鲜明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等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对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
中央纪委和即将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在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完全赞同、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完全赞同在宪法中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对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意义。
完全赞同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效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完全赞同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8日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修改国家主席任职规定等内容,顺应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强烈心声,必将为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宪法修正案草案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全赞成、坚决拥护。
宪法修正案草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有关规定,有利于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体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要求,彰显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执政原则。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完全赞成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对国家主席任期作新的规定,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及对宪法作出的其他修改。
宪法修改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而不懈奋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我们要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带头加强宪法学习,带头尊崇宪法,切实把宪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实到工作实际中去。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胡春华在参加湖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这次宪法修改,适应时代要求,顺应党心民心,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等,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
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参加云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宪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推进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我完全赞成、坚决拥护。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根本指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等内容载入国家根本法,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将为新时代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确立思想旗帜、提供根本保证、完善制度安排。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这次修改宪法必将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又一里程碑。
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对于保证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总纲》,有利于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对国家主席任职作出新规定,有利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证。
我们将增强学习贯彻宪法的自觉性坚定性,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和监督。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在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这次对宪法进行修改是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
修改的每一条内容都体现了十几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精髓要义,都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遵循。
修改后的宪法,一定能够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更好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地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摘自***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统战部部长尤权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这次修宪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特别是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必将凝聚起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总纲》,更好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增加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和其他修改内容,都很有必要。
我们要带头增加宪法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摘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在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科学理论至关重要。理论的光明照耀着道路的宽广,理论的伟大成就着事业的辉煌。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已经将其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宪法中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摘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宪法修改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宪法修改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权威,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权威,切实把绝对忠诚、维护核心体现在宪法修改中。
——摘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在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修改宪法是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修正案草案内容体现了新时代的现实需要和决策的科学民主精神。
我们要充分理解和认识这次修宪深远的时代和历史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投下自己庄严一票。
——摘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草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从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属性高度对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进行规定,有利于全方位落实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保党和国家事业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调整,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
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规定,将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宪法基础。
——摘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在参加宁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这次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我完全赞同、坚决拥护。
宪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从国家根本法层面进一步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有关规定进行了完善,反映了历史之必然、时代之所需、全党之共识、民心之所向,对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必须全面准确领会和贯彻实施。
——摘自国务委员王勇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修正案草案站在健全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充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有关规定等,适应时代需要,符合我国国情,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忠实践行者、积极宣传者。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
及时启动宪法修改工作,是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英明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这次宪法修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和坚强意志,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要切实抓好颁布后的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努力。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修改宪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
宪法修正案草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调整国家主席连续任职届数等内容,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彰显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完全赞同,坚决拥护。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这次宪法修改,充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体现了我们党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执政理念和政治担当,体现了新时代夺取“四个伟大”新胜利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根本政治保证和法治保障。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必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全军和武警部队要以鲜明的政治态度、走在前列的标准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宪法。
要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宪法意识,掌握宪法知识,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全军官兵积极参与,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以宪法为总依据,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军、全面从严治军,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一体推进,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要推动宪法精神在军队全面贯彻落实,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提供坚强保障。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许其亮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这个草案是我们党紧跟形势发展、把握时代特征、立足“四个伟大”实践提出的,是着眼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审慎研拟的,是在凝聚集体智慧、体现人民意愿、取得高度共识基础上形成的,十分成熟,科学可行,我完全同意,坚决拥护。
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我们一定能够修改出人民高度拥护,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
我国宪法同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完善。
在我们党胜利召开十九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的关键时间节点上,在党和国家内外环境条件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组织实施宪法修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调整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等,及时体现我们党在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强化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制度保障,确立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思想引领,健全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
这次宪法修改的条文不是凭空写出来的,而是历史选择出来的,是实践昭示出来的,是人民创造出来的。
我们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决心意图,充分认清这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增强拥护支持、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要提升政治站位,注重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分析思考,从党、国家和军队事业全局上认识看待,做到学习领会更加到位、理解把握更加透彻、贯彻执行更加坚决。要坚定政治立场,严守纪律规矩,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筹划做好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大力强化官兵法治素养,加快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在厉行法治、依法治军上迈出更大步伐。
——摘自***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张又侠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习主席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这次宪法修改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业永续发展。
这次宪法修改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坚持正确的旗帜、道路和方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这次宪法修改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摘自中央军委委员魏凤和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6日
这次宪法修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顺应新时代要求,体现党心民意,严谨规范稳妥,有利于巩固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推动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更加有力的宪法保障。
修正案草案审议通过后,应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不断提高全面依法治国水平。
——摘自中央军委委员、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李作成和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6日
这次修改宪法,集思广益、顺应民意,是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我完全赞同、坚决拥护。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国家根本法,全面立起引领强国复兴的思想旗帜,对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意义重大而深远。
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强化了党的领导的最高法律效力。
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三位一体”领导体制,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
——摘自中央军委委员、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苗华和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6日
这次宪法修改,把坚持党的领导确立为国家最高政治原则,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根本指导思想,以及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有关规定等,体现了党的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统一,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
要强化宪法意识,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坚决反对和依法惩处危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违宪行为。
——摘自中央军委委员、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张升民和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6日
根据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党之大事、国之大事、民之大事。
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体现了历史的选择、人民的意愿,符合党和国家及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组织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完全赞成、坚决拥护。
——摘自河北省委书记王东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河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是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我坚决拥护党中央确定的宪法修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完全赞同宪法修正案草案。
——摘自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西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8日
宪法修正案草案体现党的意志,顺应人民意愿,符合客观实际,彰显法治精神,是一个十分成熟的法律文件。我坚决拥护、完全赞成。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以宪法修改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学习活动,更加自觉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主动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摘自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陕西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这次宪法修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摘自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宪法修正案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既实现了宪法又一次与时俱进,又保持了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和热切期盼,我完全赞同,坚决拥护。
我们将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领袖和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宪法,推动河南党的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践之中。
——摘自河南省委书记谢伏瞻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宪法修正案草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充分体现了时代所需和民心所向;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和共同期盼;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充分体现了创造更高水平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坚定决心和宏伟气魄;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和诚挚期盼。
要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推动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摘自辽宁省委书记陈求发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特别是随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我们进入新时代,对宪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顺应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需要,符合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是时代的呼唤、人民的期盼,有利于夯实全党、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有利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
——摘自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吉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
这次修改宪法顺应时代要求,顺承发展大势,顺乎民心民意,十分及时,非常必要。
进一步巩固思想基础,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巩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思想基础,必将增强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团结奋进的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彰显制度优势,强化了中国共产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必将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对国家主席任职期限作出了新规定,有利于保持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体制的一致性,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筑强监察体制,体现了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据、监察法制定于宪有源,为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要自觉尊崇宪法,带头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摘自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修宪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对于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以法治思维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修宪,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是时代的必然、实践的必要、法治的必需。
我们坚决做宪法坚定的信仰者、实践者、捍卫者,带头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用法治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摘自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与时俱进地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是时代发展事业进步的必然要求,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强烈呼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重要成果,具有坚实的思想基础、实践基础、法理基础、群众基础。
这次修改宪法确立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充实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内容,完善了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和领导形式,确立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关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摘自浙江省委书记车俊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宪法修正案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坚持党对宪法修改的领导、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充分发扬民主、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彰显了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创新性与稳定性相统一、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统一。
宪法修正案草案顺应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需要,必将更好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方向前进;顺应宪法发展规律,必将更好发挥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必将更好地推进“四个伟大”;顺应人民群众愿望,必将更好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修改过程中,我们越来越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不愧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路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主心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设计师。
我们坚信,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有新修改宪法的根本法治保障,我们国家一定能如期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承载着伟大梦想的“中国号”巨轮一定会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
——摘自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宪法修正案草案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序言,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对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将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摘自江西省委书记鹿心社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西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这次宪法修改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切实维护宪法权威,严格实施宪法,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
——摘自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对现行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非常及时、十分必要。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规定等,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是党心所向、民心所望,对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摘自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宪法修正案草案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和国家指导思想的有机统一;明确国家发展的领导核心、根本任务和奋斗目标,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宪法保障;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调整,是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制度安排,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健全完善国家机构、反腐败制度、立法体制等规定,将有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摘自湖南省委书记杜家毫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湖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
修改宪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
这次宪法修改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宪法修改全过程,确保了宪法修改的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保证了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扬民主,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广泛共识,集中反映了全党意志和人民期盼;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保持了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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