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标准目录
第一部分 工作标准
序号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1、Q/SY WH9901-2009 **党委工作标准
2、Q/SY WH3601-2009 基层党委会标准
3、Q/SY WH3601-2009 党委中心组学习标准
4、Q/SY WH3602-2009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标准
5、Q/SY WH3603-2009 民主评议党员标准
6、Q/SY WH3604-2009 党员组织生活标准
7、Q/SY WH3605-2009 党员教育和管理标准
8、Q/SY WH3606-2009 党费收缴管理标准
9、Q/SY WH3607-2009 宣传思想工作标准
10、Q/SY WH3608-2009 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标准
11、Q/SY WH3609-2009 公司保密工作标准
12、Q/SY WH3612-2009 公司信访工作标准
第二部分 工作流程
1、Q/SY WH3613-2009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2、Q/SY WH3614-2009 发展党员程序
**党委工作标准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党委工作的主要任务、组织建设、党委会议、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管理、自身建设内容和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党委
2总则
2.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党委(简称公司党委)实际,制定本标准。
2.2公司党委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实行正确的集中。
2.3公司党委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事业总体布局,坚持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统一,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集团公司党组的工作要求,团结和带领全体职工群众,为实现公司大芳烃、大化肥、大三胺、大型化纤原料基地建设目标而努力。
2.4公司党委工作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支持总经理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从严治党和依法治企,将党建工作融入到生产经营和各项管理之中,形成干事业促发展的合力、动力和凝聚力;发挥出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创造和谐的保证作用。
3公司党委主要任务
3.1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向集团公司、自治区党委报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建议。
3.2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炼油化工业务的发展,保障国家能源战略安全,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挖潜增效的各项措施,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
3.3深化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基础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提升干部员工的执行力上下功夫。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实履行好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3.4讨论和决定公司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5负责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做好干部的选拔、推荐、考核、任免、交流、奖惩、教育和监督等管理工作。
3.6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党的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指导公司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3.7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3.8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稳定、发展规划等方面事项的研究,保证决策的贯彻实施。
4公司党组织建设
4.1公司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4.2公司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决策前党政主要领导要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党委会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党委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如因客观情况变化不能落实时,应以适当的方式做出说明。
4.3公司党委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有分歧意见,一般情况下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复议。
4.4规范和健全党委重大事项的议定规则及程序。提交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由党委委员提出建议,党委书记确定。对涉及公司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决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要认真组织调研和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听取职工群众意见。
4.5公司党委委员代表党委发表意见,如超出党委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党委委员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做出决定时,事后要向公司党委报告。
4.6公司党委委员要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领导的一致性。要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党委委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党委会决议形成后,党委委员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行动中应坚决服从和执行公司党委的决议。
4.7公司党委委员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党委书记要善于集中党委委员的智慧,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党委其他成员要尊重和支持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
5公司党委会的召集
5.1党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原则上每季度一次。由公司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扩大范围由党委书记决定。党委会议决定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5.2党委会的主要任务是:
5.2.1传达党中央、国务院、集团公司党组以及自治区党委的重要决定、指示,研究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
5.2.2讨论和研究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
5.2.3研究决定公司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
5.2.4定期听取公司纪委、工会、共青团及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所请示的重大事项。
5.2.5按规定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5.2.6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并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策。
5.2.7研究讨论需要党委会议讨论的其它事项。
5.3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含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党委成员不能出席党委会议时,需向党委书记请假。
5.4党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提出的议题由党委(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定期汇总,报党委书记、副书记审定。凡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5.4.1提出议题的部门己经与涉及议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充分的磋商,并取得一致意见。
5.4.2如对处理议题的意见有分歧,承办议题的部门应将各方意见一并提交党委会议并提出倾向性的意见,以利于党委会议讨论、决策。
5.4.3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要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意见明确,不能含糊其词。
5.4.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提交党委会议讨论:
(1) 由主管领导研究决策的。
(2) 属各部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
(3) 附议题未经充分调查、协商,分歧意见较大的。
(4) 会前未经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
5.5党委成员参加党委会议应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采取对议题逐个讨论通过的办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对议题经党委委员讨论表决,由党委书记总结出结论性意见。
5.6党委会的会务组织由党委(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需要下发纪要,由党委(总经理)办公室整理下发。需要批复的事项,由有关部门按党委会议定的意见行文批复。党委会议定而未指定单位和部门办理的事项,一般由党委(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督察落实。
5.7党委会的会务工作。会议通知:由党委(总经理)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与会人员。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要提前一天把党委会的议题告知党委委员,作好会议讨论和发言的准备。
5.8会议记录工作由党委(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党委会议讨论的情况和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查阅党委会议纪录须经党委书记批准。
6领导班子建设
6.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认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科学配置所属单位领导班子,重点是选好党委书记。
6.2按照“四好”班子建设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作风形象方面的教育,重点是“五种能力”的培养,即引领发展的能力;维护安全和稳定的能力;科学民主制度化决策的能力;培育先进企业文化的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和领导核心。
6.3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测评管理。每年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安全和民主测评、两年一度的干部考核和后备干部推荐,是加强干部管理的重要工作,党委组织部要作好测评结果的分析、评价,做好对干部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6.4坚持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切实抓好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建设好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人才“三支队伍”。
7党风廉政建设
7.1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同时,根据中央、自治区和集团公司的要求,从公司工作的实际出发,提出年度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部署,不断开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
7.2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乌石化公司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等关于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公司机关部门和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监督。
7.3按照《乌石化公司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乌石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 20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全面推进公司惩防体系制度化建设。用制度堵住管理漏洞,用制度构筑起反腐倡廉的坚强防线。
7.4在公司党委会上,定期听取公司党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7.5公司党委委员按照分工,实行一岗双责,在安排部署生产经营任务的同时,安排部署廉洁自律工作。在重要节日到来前,要和二级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谈话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委决议情况,班子和队伍建设、生产经营等主要工作情况,以及对公司党委和行政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8民主管理
8.1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巩固公司三级职代会、职工大会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做到公司广大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切实将党的依靠方针落到实处。
8.2建立健全职代会专门工作机构,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好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实行公司总经理民主联络员制度,畅通总经理与广大员工沟通联系,了解基层员工思想动态,征求管理建议的渠道。
8.3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年在职代会上述职述廉、述安全,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测评和对班子整体作用发挥的评议。
8.4实行厂务公开。厂务公开是公司深化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要制定和完善厂务公开的制度,明确厂务公开的原则、内容、方式和责任部门。坚持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需要让员工清楚、明白的事项及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问题进行公开。
9自身建设
9.1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
9.2坚持党委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制度,一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参加上级组织的脱产学习,以及公司党校组织的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等形式,对重点内容还可以组织专题学习。学习计划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提出,党委书记审定。组织工作由党委(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学习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根据学习内容可吸收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副总监,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9.3公司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继承和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和延安精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班子成员定时参加班组安全学习,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了解情况在一线,指导工作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形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9.4公司党委委员要严格遵守党中央、自治区、集团公司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严格要求自己、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谋取私利。
9.5公司党委委员出差和休假,应事先报告党委书记。党委成员脱产学习、因病休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应安排其它同志负责其分管的工作。
10检查与考核
10.1本标准由公司党委(总经理)办公室、党委组织部负责每半年考核一次。
基层党委会标准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会召开的内容、程序和基本要求。
1.2本标准适应于公司所属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2.总则
2.1公司各级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各基层工作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是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维护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坚实基础,是团结带领本单位员工完成经营指标,实现安全,推动管理的组织保证。
2.2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工作制度》和《乌石化公司党委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基层党委会工作,实现公司范围内党建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和日常化。
3.基本内容与要求
3.1会议的召集
3.1.1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由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自行确定,同时,也可根据公司党委书记例会、干部大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传达要求或因工作需要临时组织召开。党委委员参加。
3.1.2会议由基层党委书记或受其委托的副书记或委员主持。党委(直属党总支)会议决定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2会议的组织
3.2.1会议准备工作由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
3.2.2会议必须有半数(含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党委成员不能出席党委会议时,需向党委书记请假。
4. 会议的议程和议题准备
4.1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各委员提出议题。
4.2 由行政负责人提请党委会讨论的议题。
4.3 由所在上级纪委、工会、团委(团总支)、组织(人事)科及相关部门报告的相关事项。
4.4各项议题和提交的相关报告由所在办公室汇总报党委书记审核后,提交党委会。
4.5会议对议题采取逐个讨论通过的办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对确需表决的议题逐一表决,最终由主持人对议题作结论性意见。
5. 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主要任务)
5.1审定本单位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审查纪检、工会、团委(团总支)工作安排和活动方案。
5.1.1每年2月底之前讨论并下发本单位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对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诊断。
5.1.2每年12月25日之前讨论并总结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上交书面总结。
5.2每季度讨论研究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传达和落实公司纪委的安排,检查党员干部在执纪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提出相应措施和要求。
5.3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会、团委(团总支)工作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5.4传达公司党委、纪委的重要决定、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在本单位贯彻执行和落实的具体措施。
5.5讨论落实本单位年度经营指标、安全环保工作的组织保障措施,提出基层党支部、党员在落实工作任务、安全职责中的具体要求,发挥组织保证和引领作用。
5.5.1召开党支部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本单位职代会上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党的基层组织和相关责任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员工队伍实现生产目标。
5.6讨论本单位干部的选拔、推荐和任免以及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
5.6.1讨论干部的选拔、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举行。
5.6.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后备干部考察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5.6.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基层班子和干部的考评工作及其奖惩进行讨论。
5.7讨论加强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支部建设、干部教育和管理、员工队伍培训、三基工作的具体计划、方案或措施等项工作。
5.7.1每半年讨论一次“四好班子”、“六个一”支部创建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创建工作进行诊断。讨论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事宜。
5.7.2讨论本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换届改选相关事宜。
5.7.3讨论年度组织发展工作、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计划及上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未落实的分析其原因。
5.7.4讨论审批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5.7.5每季听取一次对所属党支部检查考核情况汇报,交换意见,研究分析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5.7.6讨论确定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相关事宜。
5.7.7讨论并制订加强“三基”工作和党员干部、职工队伍培训具体计划。
5.8讨论决定上报公司党委、纪委及党群各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5.9讨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责任状和相关责任内容,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
5.9.1讨论对违纪党员、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及处理。
5.9.2讨论对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的组织和个人的处理及相关责任追究。
5. 9.3每半年讨论一次本单位加强稳定工作和应对突发事项预案的工作情况。
5.10讨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创建活动,以创新和特色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5.10.1每季度研究一次本单位职工思想动态,关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5.10.2讨论分析本单位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明确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相关程序。
5.11研究、讨论需要党委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6. 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会议定事项的落实
6.1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会讨论确定的事项,如需下发文件时,由办公室整理下发,并按行文程序办理。
6.2 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会讨论确定的事项,由所属各党支部、工会、团委(团总支)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由办公室督查落实。
7. 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会的会务工作
7.1会议通知:
7.1.1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与会人员。即: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
7.1.2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7.1.3形成的会议文件、资料由办公室归档。
8.检查与考核
8.1 本标准由公司党委(总经理)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党委中心组学习标准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内容、形式、时间和基本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党委、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中心组学习。
2、总则
2.1理论学习是领导干部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的有效方法和重要途径。
2.2公司党政领导干部要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做学习型领导干部,严格遵守理论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3为加大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的力度,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党委工作制度》要求,制定本标准。
3、基本内容与要求
3.1中心组学习的组织
3.1.1中心组学习计划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提出,党委书记审定。
3.1.2 党委宣传部负责中心组学习资料的准备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3.1.3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由党委(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3.2中心组学习内容
3.2.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3.2.2上级有关文件、讲话、重要会议精神。
3.2.3形势与任务。
3.2.4市场经济、专业技术、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等。
3.3中心组学习形式
3.3.1主要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
3.3.2个人自学、参加上级组织的脱产学习培训。
3.3.3公司党校组织的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学习。
3.4中心组学习时间
3.4.1党委中心组学习一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集中学习理论时间不少于12天/年,对重点内容还可以组织专题学习。
3.4.2每次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周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5小时。
3.5参加人员
3.5.1学习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成员。
3.5.2根据学习内容可吸收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副总监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3.6学习要求
3.6.1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着眼于对所学理论与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着眼于解决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实际问题,着眼于解决员工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6.2中心组学习做到时间、内容、人员、计划、组织的“五落实”。学习采取通读学习材料、收看电教知识讲座、组织集体讨论等形式。通过实施制度和措施,把“我要学习”的自觉性和“要我学习”的严格要求统一起来,促进学习活动的进一步落实。
3.6.3要树立“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思想观念,结合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自学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实现学习目标。
3.6.4要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专题讲座、干部培训和脱产进修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出勤率全年不低于90%。
3.6.5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学习时间与重点工作或上级会议时间发生冲突时,要提前请假。本着“学习时间可串不可占”的原则,及时补课。
3.6.6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建立学习笔记。
4.学习考核
4.1认真填报理论学习考勤表。
4.2在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中,每个领导干部要汇报和检查自己的学习情况以及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
4.3本标准由公司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次数与程序。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2 基本内容与要求
2.1 根据《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中组发[2000]3号)文件精神,公司党委及下属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同级班子成员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民主生活会在次年的一季度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2.2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及议题,提前一周书面报告上级党委组织部。上级党委组织部、纪委派人参加,了解情况,进行指导。要做好纪录、填写“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登记表”,民主生活会后10日内向上级党委组织部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登记表和会议记录。
2.3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即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领导班子的组织生活。
2.4 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定点联系制度参加联系单位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指导和帮助,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2.5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要按《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中组发[2000]3号)文件要求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5.1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公司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年度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会议的主题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