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工作手册
2020-08-11 | 阅读:9173

   

  -- 1

第一部分  基层党支部--- 4

一、党支部的设置- 4

二、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5

三、连队支部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5

四、连队党支部委员会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6

第二部分  书记和委员-- 7

一、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素质能力- 7

二、支部书记的职责- 7

三、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的基本方法- 8

四、支部委员的职责- 8

五、党支部书记和各委员的分工- 9

第三部分  支部书记日常主要工作-- 10

一、党支部书记每日必办之事- 10

二、党支部书记每周必办之事- 12

三、党支部书记每月必办之事- 13

四、党支部书记每季度必办之事- 15

五、党支部书记每半年必办之事- 16

六、党支部书记每年必办之事- 17

第四部分  基层支部主要工作的基本程序-- 18

一、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18

二、选举党支部委员基本程序- 19

三、支部党员大会基本程序- 20

四、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基本程序- 21

五、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基本程序- 22

六、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基本程序- 23

七、民主评议党员基本程序- 24

八、实施党纪处分基本程序- 25

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26

十、研究预备党员转正基本程序- 27

十一、组织入党宣誓仪式基本程序- 28

第五部分  营连常用政工文书-- 29

第一节  基层文书的一般要求-- 29

一、真——实事求是,言之有物- 29

二、短——开门见山,短小精悍- 29

三、新——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 30

第二节  营连常用文书举例-- 30

一、请示- 30

二、决议(决定)- 31

三、党支部会议记录- 32

四、政治工作报告- 33

五、鉴定- 36

附:党支部书记工作必备的规章制度和条令条例列表- 33

 

 

 

 

 

 

 

 

 

 

 

第一部分  基层党支部

一、党支部的设置

党在军队现役部队中的连队、舰艇、飞行大队,院校中的学员队,以及相当的基层单位设立的支部(以下简称连队党支部),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

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连级单位,都应设立党的支部。独立执行任务的临时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立党的临时支部。设立党的支部必须经过党的旅、团级单位委员会批准。

支部党员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单位的工作。支部委员会必须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检查和监督。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至少多百分之二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支部委员会的人数一般为五至七人,最多九人,通常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保卫委员、群众工作委员,必要时可设敌军工作委员。士官党员较多的单位,应有一名士官党员参加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在委员人数较少的情况下,一名委员可以兼管数名委员的工作。正式党员少的支部可以建立三人支部委员会或只设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书记、副书记,由旅、团级单位党的委员会批准。

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军队的法规制度,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和本支部的决议,组织带领党员和群众完成作战、训练和其他任务。

()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关心和解决官兵的现实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开展尊干爱兵活动,密切官兵关系;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落实预防犯罪制度和措施,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作斗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收缴党费。

()领导共青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工作。

()组织官兵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

三、连队支部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讨论本单位军政主官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党的上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

(五)作出吸收和处分党员的决定。

 

四、连队党支部委员会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军队的法规制度,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带领官兵完成作战、训练和其他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优良传统和法规制度;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研究部署年度和阶段工作,讨论决定战备训练、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后勤保障、装备保障和完成任务中的重要问题。

(四)教育官兵增强使命意识和战备观念,激发官兵训练热情,培育官兵战斗精神。

(五)讨论和决定骨干配备,组织调整,人员的调动和分配、军衔和职级晋升;士官选取,推荐优秀士兵考学、保送入学和学习专业技术;奖励和处分事项。

(六)了解和反映官兵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和解决官兵的现实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维护官兵的正当权益。

(七)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收缴党费。

(八)开展尊干爱兵和拥政爱民活动。

(九)落实预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好反渗透、反心战、反策反、反窃密工作。

(十)讨论和决定重要经费开支、重要物资的使用。

(十一)领导共青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

第二部分  书记和委员

一、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素质能力

(一)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带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军队的法规制度以及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军队政治工作知识、科学文化和现代军事科技知识,熟悉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规制度和本单位业务工作。

(三)有做党务工作的能力,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解决突出矛盾和实际问题的能力,协调凝聚支部班子的能力,带领党员和群众完成任务的能力。

(四)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谦虚谨慎,廉洁自律。

(五)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埋头苦干,狠抓落实。

连队、科室和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当经过院校或者师级以上单位的相应培训。

二、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

(二)检查督促上级决议、指示和党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代表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组织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支部班子的团结。

(五)与支部委员和干部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研究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出缺时代行书记职责。

三、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的基本方法

(一)依靠组织力量。善于发挥党支部集体作用,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各项工作和建设。

(二)抓住工作重点。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统筹安排工作,明确主要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

(三)发挥骨干作用。培养和提高骨干的工作能力,及时交任务、教方法,支持骨干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

(四)运用典型引导。宣扬英模事迹,树立先进典型,表扬好人好事,营造争先创优氛围。

(五)坚持模范带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工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四、支部委员的职责

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对党支部讨论决定的事项积极发表意见。

(二)执行党支部决议,完成党支部赋予的任务并接受检查和监督。

(三)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支持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工作,维护支部班子团结。

(五)遵守党支部工作的制度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工作。

五、党支部书记和各委员的分工

支部书记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检查监督党支部决议的贯彻实施,代表支部委员会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组织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与支部委员和干部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研究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出缺时代理书记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掌握支部的组织情况,管理发展党员工作,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宣传委员负责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组织党员的学习和教育,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青年委员负责共青团支部工作,贯彻执行党支部有关青年工作的决议。

纪律检查委员负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受理、转递党员的申诉和控告。保卫委员负责预防犯罪和保密工作。群众工作委员负责拥政爱民工作,检查和维护群众纪律,参与做好官兵家属的工作。

敌军工作委员负责瓦解敌军工作。

注:以上资料的依据为2003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和2005年的《中国共产党军队支部工作条例》。

第三部分  支部书记日常主要工作

一、党支部书记每日必办之事

序号

内 容

要        求

依   据

1

经常性思  想

工  作

把经常性思想工作贯穿和渗透到训练管理等各项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按照干部对战士“四个知道、一个跟上”的要求,结合官兵现实思想反映,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思想互助、随机教育等活动,及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化解各种思想矛盾,营造团结友爱、健康向上的氛围。

2007年海军《关于加强基层经常性思想工作的意见》

2

“三个半小时”制度

结合实际,每天组织官兵收听半小时广播新闻、读半小时报纸、收看半小时电视新闻。早上收听广播新闻可结合洗漱时机进行,中午读报可采取各种形式,对重要新闻、评论或上级有要求的,要集中组织读报

例行性教育   制 度

3

点  名

连队通常每日点名,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点名。点名由一名连首长实施。每次点名不得超过十五分钟。点名通常以连为单位于就寝前或者其他时间列队进行(也可以排为单位进行)。点名的内容通常包括清点人员、生活讲评、宣布次日工作或者传达命令、指示等。

2002年《内务条令》

4

请 示

报 告

对本单位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请示通常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逐级进行。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

连向营、营向团(旅),应当逐日报告一日工作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立即报告。报告重要任务时,及时报告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

2002年《内务条令》

5

登 记

统 计

舰连应当每日及时、准确地按照《航泊日志》对规定的内容进行登记统计,由艇值班员每日填写,艇首长检查签字

2002年《内务条令》

6

枪弹安全管理

了解掌握值班员每日对弹药库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自行解决不了的报请上级。

2003年三总部《军队基层预防犯罪工作条例》

7

查  铺

查  哨

舰连在位的军官,应当在舰连住宿(配偶来队及家住营区附近的军官,回家住宿遵照条令规定)。舰连应当组织值班员查铺查哨,每夜不少于两次,其中一次必须在午夜进行。查铺查哨中,要注意检查士兵的睡眠、健康等状况,及时发现士兵存在的思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

2002年《内务条令》

二、党支部书记每周必办之事

 

序号

内 容

要        求

依   据

1

拟制周计  划

按年度计划、当前任务和有关要求,科学安排一周的训练、教育和党团活动。

例行性工作

2

周 教

育 日

除集中安排教育外,教育时间应相对固定,正常情况下每周不少于半天,也可根据需要调整使用,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实施各项教育。

注:执行军政训练7:3的部队,年度政治教育时间为54天,执行军政训练8:2的部队,年度政治教育时间为42天。

2007年海军《印发贯彻<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试行)>的实施意见》

3

党、团活  动

每周利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生活和团的组织生活。

2003年《政治工作条例》

4

支 部

议 教

舰连支部每月一次,重大思想政治教育及时议教。

2007年海军《印发贯彻<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试行)>的实施意见》

5

双休日活  动

利用双休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官兵学文化、学技术、学唱歌,做到队列集会有歌声、周末假日有活动、重大节日有晚会、每月体育有比赛。

2003年《军队基层建设纲要》

6

周工作小  结

召开艇务会或军人大会,对一周工作进行小结,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部门、班开好部门会、班务会。

例行性工作

三、党支部书记每月必办之事

序号

内 容

要        求

依   据

1

军 人

大 会

每月或一个工作阶段召开一次,全体军人参加,主要由艇首长或者军人委员会向军人大会报告工作,传达和布置任务,发扬民主,听取士兵对舰连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2002年《内务条令》

2

艇务会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长以上人员参加,通常包括分析本单位完成任务、军事训练、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总结讲评,研究布置工作。

2002年《内务条令》

3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收藏:
点赞:
下载:22
投诉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