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21-10-20 | 阅读:1271

 

清远市清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载体,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为目标,全面实施政府部门政务公开,改进作风、转变职能,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和谐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围绕重大改革措施和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进行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真实、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完善提高的原则。

(四)坚持方便群众办事和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力的原则。

三、公开的单位和内容

(一)公开单位: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办事机构;学校、医院、供电、供水、通讯、公交等社会公用企事业单位和具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的单位。

(二)公开内容:

1、政府公开内容: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本级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及出台的政策;本级财政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基本工程项目及招投标情况;政府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有关情况;上级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与人民群众有关的专项经费、物资分配使用情况;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情况;政府采购,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完成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程序和结果;区政府及部门领导人事任免事项,公务员录用、辞退、开除,对单位、个人的奖励或处罚情况等事项;其它需要公开的政务事项。

2、行政执法部门公开内容:以行政执法公示制为主要内容,公开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时限;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和监督举报;各种收费、行政处罚项目的法律依据、标准及收支情况等;直接与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权益有关的行政执法事项。

3、综合管理部门公开内容:以公开办事制度为主要内容,突出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违诺追究办法等。

4、社会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开内容:以社会服务承诺制为主要内容,突出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时限、违诺追究等。学校、医院以及水、电、热、公交、通讯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

5、对内公开内容:实施政务公开的单位主要是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内部管理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包括:内部财务收支、干部人事管理、干部职工福利待遇分配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

   6、实施政务公开的单位要根据职能变化,增加或调整对外公开的内容。对应让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公开的形式和标准

(一)公开形式 

1、通过“窗口”公开。利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招投标中心、房产交易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等“窗口”和各部门建立的服务窗口实施政务公开,集中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包括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服务承诺、投诉办法等内容,把所有“窗口”建成方便群众办事和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的场所,成为政府与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2、建立政务公开栏。实行政务公开的单位要挂牌上岗、挂牌办公、挂牌服务,通过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热线咨询电话、微机查询等形式公开政务。对外公开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对内公开内部管理制度、议事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内容。

3、通过会议和文件公开。对于一些只适合在一定范围公开的内容,可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防止决策过程中的“长官意志”和“暗箱”操作。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重大决策或措施,应召开听证会;对于群众特别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要定期召开会议,增强区政府施政的透明度。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也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作出答复。

4、通过宣传媒体公开。对一些涉及面广、需告知广大群众的有关政务事项,及时在报纸、广播、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上公开播报。 

5、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对于适宜在全社会范围公开的内容,可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

(二)公开标准 

1、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注重时效,及时更新。

2、公开形式规范、简明、实用。在办公地点显要位置以图板、电子显示屏、办事服务指南等形式将执法依据、内容,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服务承诺、违诺投诉以及监督电话进行公开,其他应公开的内容亦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公开。

3、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监督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推行政务公开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纠错机制,机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4、实施政务公开后,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效率提高、工作作风转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群众满意率不断上升。

五、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推行政务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安排部署、综合指导工作。

(二)区监察局负责对实施政务公开部门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和考评工作。

(三)区直二级机构的政务公开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政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综合协调、考核评定、监督检查等项工作。实施政务公开的部门和单位也要建立领导组织,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一是建立责任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目标的内容,定期考核评议和检查验收。区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广大群众的社会监督。二是建立政务公开预审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都要经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事前预审,以便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时间。三是各部门要在年末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建设政务公开考核评定制度。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群众和民主监督员对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并完善投诉处理办法,对投诉政务公开工作的问题,要严肃认真查处。新闻宣传部门要实施对政务公开情况的舆论监督,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揭露、曝光不良现象。

(三)注重实效,严明奖惩。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遵循严格依法、及时便民、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把实施政务公开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行风评比的重要内容之一。政务公开不合格的单位,不能评为年度工作和行风评比的优胜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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