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21-10-20 | 阅读:1281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有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5年5月份以来,嘉鱼县在咸宁市率先启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有效机制建设试点,勇当全市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改革急先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近两年的试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初显成效。

  1. 一、背景 

为有效推进省委巡视组对我县巡视反馈意见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的整改落实,根据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在嘉鱼开展“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有效机制建设试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取信于民;坚持试点先行,全面铺开,稳妥推进;坚持标本兼治,用最坚决的态度遏制腐败增量,用最果断的措施减少腐败存量;坚持力度统一,协调推进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加快绿色发展、实现临江崛起,全面建成小康嘉鱼提供坚强保障。通过三年左右的不懈努力,把惩治的威慑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教育的渗透力和改革的推动力有机融为一体,“两个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深化,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纪律规矩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在全县基本形成“三不腐”的有效机制。

 

二、做法

1、精心谋划,高规格启动。一是深入调研。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出发,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专班对“三不腐”机制建设进行了前期调研活动,通过深入各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形成了“三不腐”重点课题调研报告二是出台意见。构建“三不腐”有效机制主题确定以后,县委决定由县纪委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意见》起草工作。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起草工作,县纪委分管领导多次主持会议对《意见》的框架、内容等进行研究,为起草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工作专班六易其稿,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后于2015年5月中旬形成了《关于在全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的意见》,以县委正式文件(嘉发[2015]9号)在全县印发。三是动员部署。推进“三不腐”有效机制建设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势必充分做好战前动员部署,县委召开动员会后,全县10家县直试点单位应声而起、顺势而为,分别召开启动部署会,相应制定完善了指导文件、工作方案等运行制度和管理机制。

2、注重实效,全方位布局。一是在试点探路上注重全局性。由于“三不腐”机制涉及的领域、层次、单位线长面广点多,因而县委确定了镇、重点领域、基层等三个层面的试点布局,在县直、乡镇和村(居委会)全面铺开。鱼岳镇和官桥镇官桥村确定为全县镇村综合试点,潘家湾镇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驻教育局纪检组确定为履行监督责任试点,在工程建设、公共资金管理、“三公”经费、行政执法、选人用人等重点环节领域的改革试点上,县规划执法局、财政局、住建局、食药监局、人社局和县交警大队的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各试点单位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了“任务书”和“时间表”。在先行先试基础上,各地试点的成功经验将在全县逐步推开。二是在解决问题上注重实践性。权力是腐败的轴心。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格、制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是我们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深化,也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客观需要。在实践中,重点从规范选人用人、健全资源配置、健全财经管理、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健全行政审批、健全对领导干部行权的制约监督、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健全作风建设源头治理、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每一项都有具体措施、目标任务、具体要求,是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体系的一个长期规划。三是在实际运作上注重操作性。各试点单位把建立健全制度放到突出位置,以权力设定为起点,以权力运行为主线,以重构制度为核心,制定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追究办法、预算管理制度、建筑行业违规违法“黑名单”制度、行政权力、责任、收费“三个清单”、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有效填补制度机制的漏洞,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

3、组织实施,大力度推进。一是抓责任促推行。县委把盯住重点领域、新的领域和精神领域制度作为推进试点工作的主攻方向,要求各级各单位配套制定了《任务规划表》,对每一项工作举措,均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成果及出台时间,确保“三不腐”机制建设既有“路线图”也有“时间表”。二是抓指导促推动。县纪委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工作指导,要求试点单位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和反腐法规制度、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腐败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监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三公”经费和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实行会计代理制度、坚持科学选人用人、实行新任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等制度机制。三是抓督导促推进。县纪委书记亲自带队,深入各试点单位督导,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工作推进提出具体要求。既创新制度,又狠抓制度执行。在“不想腐”上,坚持从严教育,让党员干部坚持高线、守住底线。在“不能腐”上,坚持从严监督,紧盯“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巡查式、节点式、点穴式、交叉式明察暗访。在“不敢腐”上,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反腐败成效。

三、成效

探索构建“三不腐”有效机制试点工作以来,好的作风已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一种信念、一种习惯,已成为全县上下的一种风气、一种氛围,我县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中连续2年位居前列,2016年县纪委监察局被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绩效考评中位居第一。

1、坚持从严查处,让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一是以明查暗访为立足点,深挖四风问题。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横下一条心来纠治“四风”突出问题,言出纪随、寸土不让,有效遏制“四风”反弹。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成立28个督查组,聘请8名政风督察员,针对全县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2015年以来,开展明察暗访51轮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0个,处理147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07人,二是以通报曝光为发力点,警示教育干部。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嘉鱼廉政网、“清风嘉鱼”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及时进行公开通报,2015年以来公开通报典型案例37起。达到通报曝光一批、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以大数据工作为突破口,查处违纪线索。扎实开展运用大数据开展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8个方面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切实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工作实、效果好。通过数据比对,查实问题线索1232条,追缴资金152万元,追责问责29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0人,组织处理177人,得到省纪委大数据工作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2、坚持从严监督,让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腐。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治理。2015年,针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开展“4+3”专项整治,有力遏制了部分领域的不正之风。开展为期半年的财务“大检查、大清理、大整顿”活动,清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569万元,清退乱收费1716万元。2016年,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财务报销违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基层执法不规范等“十二个专项治理”。每个专项整治坚持核实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通过专项治理发现各类问题524个,整改问题401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人,组织处理89人。专项整治工作得到市委、市纪委领导充分肯定并以《参阅件》形式下发。二是督促部门履职尽责。2015年,开展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查纠问题45个,约谈、诫勉2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2016年,对县发改、住建、教育等全面督查的8家单位、点题督查的4家单位和“回头看”的8家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党纪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5人。三是健全源头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管理办法及重要经济事项招投标办法;健全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微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进基层党务政务公开,利用政府网站、有线广播、会议通报、宣传橱窗、发放明白卡等形式公开,实现公开无遗漏、全覆盖。    

3、坚持从严教育,让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一是强化党规党纪教育。围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主题党日+”为抓手,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组成宣讲团开展《准则》和《条例》宣讲,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带头在全县年轻干部培训班上讲党课,各镇和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二是精心组织廉洁教育。以宣教月活动为契机,与相关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了初任公务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中层干部,领导干部家属等各个层面的廉洁教育,通过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政承诺书、进行法规知识测试和发放廉洁倡议书等形式,进一步打造全员覆盖的廉洁“教育链”。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各镇和县直各单位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毁于小节的悔恨人生》和《歧途·苦果》,并开展了专题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干部参观钱瑛廉政主题公园、闯王陵、北伐纪念馆、咸宁监狱等廉政教育基地,促使党员干部知戒惧、明行止,达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目的。

四、启示

构建“三不腐”的有效机制必须抓紧、抓细、抓实,目前工作的关键是抓“不敢”,落脚在“不能”,终级目标是“不想”,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1、强问责早查处,构筑“不敢腐”防线。一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建立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和联系机制,发挥办案协作区作用,做到有群众举报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二是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三是坚持以案正纪、以案说法。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深入查找产生腐败的源头性问题,从中找出规律性东西,努力转化为制度性成果,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同时加大典型案件的通报力度,扩大震慑作用。

2、强制度早警示,构筑“不能腐”防线。一是健全制度建设。对反腐倡廉制度进行集中梳理,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尤其是要对一些弹性空间大的制度规定,进行集中清理,对处罚标准进行细化和统一,并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二是紧盯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建设、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资金运行等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以及在掌管人、财、物的关键岗位的制度建设。抓住权力使用这个关键,有效解决部门“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防止以权谋取非法利益,从源头上遏制各个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生。三是推动权力公开。要继续推进政务、党务、财务“三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着力打造“阳光政府”。进一步完善网上电子监察系统,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确保该进电子监察系统的项目一个不漏,在巩固和完善现有电子监察系统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监察领域,延伸监察范围。

3、强教育早提醒,构筑“不想腐”防线。一是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要利用党校、行政学校平台,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教育,使领导干部自觉坚持表里如一、言行如一、始终如一,守住做人、交友、处事、用权的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坚守领导干部精神家园。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中,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廉政文化一地一品、廉政文化六进等活动,营造廉荣贪耻、清正廉洁的社会氛围,让廉洁成为一种共同追求,一种生活方式,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三是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宣传。要借助网络、电视、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激发正能量。提高网上舆论应对能力,加强反腐倡廉网上舆论信息收集、研判、引导和总结评估。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制度,增强反腐倡廉建设透明度。

五、获奖情况(具体文件资料附后)

1、2015年咸宁市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分析报告;

2、2015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3、关于表彰2015年度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绩效考评优胜单位、改革创新先进单位的通报;

4、2016年咸宁市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分析报告;

5、关于表彰2015年度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绩效考评优胜单位的通报;

6、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良胜重要批示;

7、原咸宁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熊亚平重要批示;

8、咸宁市纪委副书记张文秋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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