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办关于开展河长制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2021-10-20 | 阅读:1281

 

市河长办关于开展
河长制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苏市河长办〔2021〕23号

 

市经信委、水利局、农委、环保局,各市、区河长办:

为全面推动河长制改革工作,根据《苏州市河长制工作市级督查制度》,经研究决定对各市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内容

1、县、镇级河长办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措施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2、县、镇级河长履职情况。

3、镇、村级“一河一策”(一片一策)推进落实情况。

4、水利部旬报信息系统(工作进展、河湖信息、河长巡河)填报完成情况。

5、2021、2021年度“一事一办”工作清单进展情况。

6、河长、河长办交办单完成情况。

(以上材料由各市、区河长办提交书面材料)

二、专项督查方式

1、查阅台账资料

查看河长制工作开展相关台账资料。

2、现场实地查看

各督察组随机抽取1-2个镇级河长办,检查河长制工作成效。

3、座谈会议交流

召开专项督查会议,听取各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三、专项督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吴江、吴中

组  长:孙  洪   市经信委副主任、市河长办副主任

成  员:程  革   市经信委行业规划处处长

罗诗明   市水利局河长制改革处副处长

(联络员:罗诗明)

第二组:张家港、常熟、太仓

组  长:陈习庆   市水利局副局长、市河长办副主任

成  员:钱春健   市水利局河长制改革处处长

顾思斌   市河道管理处科员

(联络员:顾思斌)

第三组:相城区、姑苏区

组  长:陆志荣   市农委副主任、市河长办副主任

成  员:高东平   市农委农业处处长

汤晓宇   市水利局河长制改革处科员

(联络员:汤晓宇)

第四组:昆山、工业园区、高新区

组  长:蔡尚志   市太湖办副主任、市河长办副主任

成  员:孙  芳   市太湖办督查处副处长

徐志平   市河道管理处副科长

(联络员:徐志平)

四、专项督查时间要求

定于5月20日-6月10日期间进行专项督查工作,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请各市、区河长办确定一名联系人主动与各督查组联络员做好对接工作。

苏州市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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