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1日至3月24日我市通过了省级创模预评估专家组创模预评估验收,为全力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确保我市创模工作达到国家环保部技术评估验收标准,结合省级创模预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及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攻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创模攻坚工作的领导,形成强有力的、高效的创模攻坚工作指挥调度系统,特成立创模攻坚工作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袁建林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指挥长:王美强 市委副书记
张玉龙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负责常务工作)
刘启万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任登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 超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胜兴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各乡镇(街道),市委、市政府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
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指挥、调度、协调“创模”工作,解决创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创模”攻坚工作方案、计划和任务等。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三创”办,张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综合调度。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在2021年6月底前,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创模攻坚工作方案,分解相关任务。
(二)在2021年9月底前,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要求,完成26项考核指标和《兴义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中所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其资料收集整理。
(三)2021年10月底前,由环保部门完成技术报告和专题技术报告撰写。并向省环保厅报告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四)2021年11月20日前,邀请贵州省环保厅指导我市做好国家技术评估迎检相关工作。
(五)2021年12月31日前,国家环保部组织专家对我市创建指标进行技术评估。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一是全面完成兴西湖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人口搬迁工作(含坪东阶段、乌沙镇、白碗窑镇在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人口),并对搬迁后拆除的废弃建筑物和建筑垃圾全面进行清理运出。
二是全面完成兴西湖一级保护区内耕种的农田、旱地的退耕还林还草等工作。
三是全面完成兴西湖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建设,在一级保护区内不允许存在人为活动。
四是全面完成兴西湖、木浪河饮用水源保护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治理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
五是全面完成兴西湖、木浪河等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公路、铁路等风险防控措施建设(建立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设立警示标识标牌;完善防撞设施、导流槽、应急池等设施建设)。
(二)全面完成地表水(除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全面完成湾塘河、纳灰河、洗布河、马家河等河道、沟渠等截污整治,全面实现雨、污分流,确保城区各河道、沟渠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标准。
二是完成湾塘河、纳灰河等河道清淤、河堤整治等工作。
三是全面完成滴水污水处理厂、万峰新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投入运行。全面完成兴义市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城区各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三)全面加强全市工业企业环境监管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梳理全市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条例》,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杜绝项目未批先建和久拖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我市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
二是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全面强化司法联动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全面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开展重点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完善在线监测设施,强化环境监管措施,确保各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是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名录》等国家文件规定,完成全市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
(四)全面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
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市环保、工科、卫计、交通、农扶、教育、公安、林业、市场监督和文体广旅等部门要结合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全面规范全市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废旧电池、医疗废物、废机油、废弃农药(兽药)、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对新产生的和遗留的危险废物进行全面清理排查,督促相关产生、暂存、转运、处置等单位规范、安全地处置好危险废物,并做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建立完善档案资料。
(五)进一步强化创模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市委宣传部应结合兴义特色制定全市创模宣传工作方案,使创模宣传更符合兴义特点、更贴近市民生活,从而全面提高市民群众对创模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六)强化资料整编
一是市创模办要加大对各指标之间数据逻辑性的审核力度,确保各指标引用数据统一、科学、合理且符合逻辑。
二是各部门要对所报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按照行业规范和行业要求,科学、合理、真实的上报本部门本行业的资料和数据,防止资料、数据混乱、作假和数据不统一等情况发生。
三是完成全市2014年-2016年各年水平衡图的编制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市住建、环保、工科、统计、水务公司等部门配合,科学合理地编制完成2014年-2016年全市水平衡图,并确保其数据真实、科学和有效。
四、工作要求
(一)问题导向,倒排推进
1.《兴义市创模考核指标分解表(2021年)》(附件1)中配合部门要大力支持责任部门,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考核内容和创模办要求,结合当前创模办已收集整编的技术报告和印证资料,再次核实、充实和完善,重新对考核指标的相关印证资料进行整编及编写技术报告,并经本部门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市创模办。
2.《兴义市创模规划重点工程任务分解表(2021年)》(附件2)中的责任单位必须加快工程实施进度,按时保量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并收集整编各个工程批复手续、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
3.《省级预评估意见反馈责任分解表》(附件3)和《兴义市2021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任务表》(附件4)中的各单位必须按照分解的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安排专人到市创模办对接,结合市创模办已收集的相关资料和省预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查缺补漏、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倒排时间节点,逐一进行化解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创模”工作的领导,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的“创模”工作任务再细化、再部署、再明确,并按照市创模攻坚指挥部要求每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下步重点等内容按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黎珍,电话:13984680166,邮箱:978179852@qq.com)汇总。逾期不报送的,将进行通报;连续两次以上不按时报送的,将进行约谈或问责。
(三)严肃纪律,严格问责
全面落实创模考核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办发〔2015〕117号)文件中《兴义市“三创”工作督查方案》《兴义市“三创”工作考核办法》《兴义市“三创”工作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问责,对领导不重视、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创建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市委、市政府严肃追究其责任。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