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情况※
水产品是上海市民餐桌上的主要食物来源。据相关方面统计,上海市场上80%以上的水产品来源于外省市和世界各地,约占上海水产品市场供应总量五分之三的水产品是养殖的。
供应上海市场的水产品来源较广,国内的主要来自于苏、浙、皖、赣及闽、粤、鲁、辽、琼等地区,其中养殖产品,交易时间短,养殖地域分散,市民又对保鲜、保活要求高。所以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是一个引人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
※问题及分析※
本地生产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原则上是可以保证的,有关主管部门从源头抓起,从养殖水体常规分析等日常检测工作做起,加大了对水产品兽药残留的检测,重点抓好规模化水产养殖场检测,扩大对散养户检测的范围,保证生产的水产品的安全,成效显著。
而来自于外地供应的水产品则存在着一些质量安全上的薄弱环节。
1、由于养殖地分散,养殖户规模小,水产品来源广,缺乏有效管理,渔民或养殖户出售水产品时,都无法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在贮藏、运输等流通过程还经常发生同一池塘、同一运输车船或同一存放容器,混放着不同海区、不同池塘、无法标明哪地哪家的水产品,导致流通环节溯源管理难度大。
2、由于消费者希望买到鲜活水产品,所以在养殖和运输过程中时有生产经营者违法添加药物等的情况发生。给水产食品安全工作带来较大隐患。
3、本市对来自外地生产供应的水产品源头检测力度还不够,检测监控难度大。有的水产品是商家直接向外地生产者订购的,在运输进入上海境内时没有检测,运到就直接上摊位出售,或进饭店上餐桌,虽然明确了经营者主体资格、进销货储存行为、经营场所等方面的监管内容及要求,但以抽检为主,每月一次,力度远远不足以达到严管的要求。即使在水产品批发市场,其监管、检测力度也远不如蔬菜批发市场,虽然对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实行驻点监管,针对市场夜间交易的情况开展错时监管、飞行检查,但主要还在于监督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等制度上,真正的实物检测受制于技术条件,快速检测不仅少,而且滞后。
4、市食药监局对本市市售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每月抽检,力度太小,密度太低,批发市场、超市卖场、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各种渠道进行抽检,基本上也是以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等为主,与猪肉在屠宰线上检疫人员就进行检测相比,差距太大。
※建议※
进一步加强水产品的安全检测和监管,是关系市民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
为此建议:在继续做好本市水产品养殖、生产安全管理的基础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于来自外地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管。
1、依靠对口合作、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等途径,加强市外水产品基地建设,如与大连进行海产品的养殖与捕捞合作,与长三角其他省市合作,建设规模化养殖基地等,实现关口前移,主管部门可以与基地所在地区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加强合作,在生产过程中就介入检测监管,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凡进入本市的水产品须提供产地认证证明和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文件证明,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从而确保质量生产的追溯系统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2、加大技术开发应用力度,争取能够有更多高效快速检测技术运用于一线检测,逐步做到进入本市道路关口绿色通道时,实现车车快检,借鉴蔬菜监管模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水产品直接销毁。加强对批发市场、超市大卖场,包括正在迅速发展的生鲜超市等重点场所的检测与监管,要加大检测频次,加强对市民消费量大、易于发生问题的水产品,和危害程度大的药物及化学品的检测与监管,尽可能地提高供应本市的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3、加大水产品规格化生产,鼓励在产地或到上海后进行集中化、规格化加工,包装,进入市场销售,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加大宣传,借鉴禁止活鸡供应的有效做法,鼓励市民多买规格化加工包装的水产品。
4、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水产品批发拍卖市场,将分散的小批量的交易集聚起来,一方面,通过在批发拍卖前进行批次安全检测,建设规范有序的市场;一方面,通过建立信用保证制度,树立质量信得过的水产品生产与经销企业,引领和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安全,让市民能够买到安全放心的水产品。
5、进一步加大对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完善质量追溯系统的建设,让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宜,让生产者、运输者和销售者能够自觉地遵守国家的规定,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使市民能够买到放心的水产品,食用放心的水产品,使上海的主副食品供应能够真正做到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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