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工作,促进我市社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落实自治区人社厅今年部署开展的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检查等几项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内容
(一)根据钦人社发〔2021〕161号文件要求,督查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
(二)根据钦人社发〔2021〕185号文件要求,检查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
(三)根据钦人社发〔2021〕180号文件要求,督查村级社保就业服务窗口建设和2021年新型乡镇(街道)就业社保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情况(重点督查自治区重点示范村,其他示范村抽查);
(四)根据钦人社发〔2021〕15号文件要求,督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工作情况(对老农保清理排查、分类处理的工作进展情况)。
二、督查(检查)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实地察看、询问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8月7日- 8日:督查(检查)灵山县;
8月9日-10日:督查(检查)钦南区
8月11日、14日:督查(检查)钦北区
8月15日-16日:督查(检查)浦北县
8月17日:督查(检查)钦州港区
8月18日:督查(检查)市本级
四、督查组成员
组 长: 黄振良 市人社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毅刚 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科长
成 员: 庞 军 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科正科级干部
王 华 市社保局信息技术部主任
刘慧英 市社保局待遇发放部主任
杨 亿 市社保局基金征缴部副主任
王秋燕 市社保局居民养老保险部副主任
朱辉琴 市社保局财务部会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社局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二)检查组人员要明确工作分工、团结协作,检查工作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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