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督查的通知
2021-10-20 | 阅读:1271

 

关于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督查的通知

苏安办〔2021〕17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因使用不当导致燃气爆燃事故多发的教训,进一步加强燃气使用安全,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8月15日市燃气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指示要求,近期在全市集中开展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检查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督查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31日。

二、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市安委办转发〈江苏省安委办关于近期连续发生燃气爆燃事故的情况通报〉的通知》(苏安办〔2021〕162号)情况;

2.对瓶装燃气非法充装及安全使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市安办关于对瓶装燃气非法充装及安全使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苏安办〔2021〕138号));

3.安全网格员对辖区内煤气钢瓶底数掌握情况;

4.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全检查情况;

5.燃气经营企业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三、组成及分工

市安委办成立5个督查组,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每组4人,分别督查10个市(区)。

第一组:市公安局刘军副局长带队,市住建局龚劲松(13962101160)(联络员)、公安局钱建洪(13771933788)、公安消防支队周屹峰(13913922119)参加,督查昆山市、工业园区。

第二组: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虞伟带队,市住建局陈育军(13771779366)(联络员)、交通运输局相金龙(18962167651)、安监局王新(18962166279)参加,督查相城区、姑苏区。

第三组:市商务局王志明副局长带队,市住建局蔡伟力(13771769537)(联络员)、商务局贝振华(13063872171)、公安消防支队马小晨(15051456119)参加,督查常熟市、吴江区。

第四组:市安监局韦锋副局长带队,市住建局蒋义功(13511606961)(联络员)、质监局邢东生(13606132859)、安监局刘松山(18962166273)参加,督查张家港市、高新区。

第五组:市质监局曹明华副局长带队,市住建局沈毅(13606212128)(联络员)、商务局王栋(13862597251)、质监局陈燕飞(13812643906)参加,督查太仓市、太仓港口、吴中区。

四、有关要求

(一)督查任务。各督查组督查各地2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对燃气用户现场检查不少于6家。各市(区)督查时间不少于1天,检查单位的选择采用抽选方式。

(二)督查方式。听取各地贯彻落实《市安委办转发〈江苏省安委办关于近期连续发生燃气爆燃事故的情况通报〉的通知》(苏安办〔2021〕162号)和对瓶装燃气非法充装及安全使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汇报;检查安全网格员对辖区内煤气钢瓶底数掌握情况;检查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燃气用户安全使用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检查督查活动完成后,各督查组联络员于9月8日之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检查督查情况报告。

市住建局联系人:陈育军  联系电话:13771779366

市安委办联系人:杨  晓  联系电话:18962166651,传真:68611780。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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