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是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市,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年11月份,市纪委监察局专门成立调研组,先后深入临颍县巨陵镇李晋庄村,郾城区龙城镇十五里店村,源汇区干河陈乡三里桥村、问十乡问十村、董庄村和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采取现场察看、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深度调研。
一、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我市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创新基层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经验,呈现出了一些亮点工作。
(一)普及廉洁从政教育,基层干部廉政意识不断增强。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基础工程,创新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落实。一是突出“一把手”廉政教育。普遍开展“两个责任”宣讲约谈活动,试行乡镇党政“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扎实开展党政“一把手”廉政知识测试、廉政承诺、上廉政党课活动,增强“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郾城区开设“廉政教育大课堂”,目前已举办3场,受教育干部800余人。临颍县开展“送电影下乡”活动,组织廉政教育影片巡回各村放映。县区普遍开展廉政书画作品展、廉政文化演讲比赛等活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三是创新教育载体。源汇区启动“周末大讲堂进乡村”宣讲活动,目前共开展活动4次,受教育干部300余人次。郾城区开展“双进双创”活动,激发了各级各单位的积极性。四是筹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临颍县积极筹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计划春节前建成投用。源汇区建成投用“3d网络警示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让党员干部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就能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规范。普遍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村务监督、责任追究、“两委”成员“双述双评”、廉政监督员以及惠民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临颍县开展“村官直审”工作,成立村级财务审计分局,重点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较多的村进行集中财务审计,合计审计资金230多万元,发现违规违纪资金10万元,查处党员干部8人。源汇区探索推行乡镇党政正职监督模式,围绕权力运行轨迹,实施“五不直接分管”和七项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从制度层面对权力进行分解、制约和规范,促进了干部监督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维护群众利益力度不断加大。全市普遍围绕落实涉农惠农政策,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郾城区开展城乡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危房改造等12项惠农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农村低保31000多人次,撤销各类不符合政策享受人员1600多人;检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9421人,清理违规人员313人;检查农村危房改造1523户,发现问题112个。针对查出的问题,立案查处2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对问题较多的6个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了约谈。
(四)从严从快查处案件,惩治小官腐败工作不断加力。突出查办案件主业,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在办案重点上,突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规违法案件;在办案结构上,由过去全面查处向查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转变;在办案举措上,认真落实信访举报五项机制,集中查办五类重点、开展“六个一批”工作。今年以来,三县区共立案215起,给予党政纪处理223人,移交司法机关查处16人。
(五)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乡村廉政建设力量不断壮大。乡镇纪委积极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及时转换角色,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切实改变过去“无所不在”、“包打天下”的状态,从“越位”的地方“退位”,从“缺位”的地方“补位”。
二、问题及原因
(一)主要问题
1.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不断增多。从纪检监察查处案件情况看,近年来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增多。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55起,比去年同期增长7.64%;处分153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6.79%。从典型案件看,一部分是套取、贪污涉农资金。如召陵区邓襄镇沱北村原党支部书记、于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等,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骗取沼气补贴款;一部分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村干部,以虚列拆迁附属物补偿款、出售门面地皮等形式,套取补偿资金、侵占集体资金。同时,近年来,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如孟寨镇澧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健国采取集体收益不入帐或少入帐的方式,侵占集体资金70多万元。
2.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比较突出。以郾城区为例。在今年12项涉农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触目惊心,个别地方城乡低保变成了“关系保”、“人情保”,新农合、危房改造等民生实事成为村级干部中饱私囊的利益输送链。**年全省巡视受理群众来访来访,来自基层干部群众的占95%以上,其中反映乡科级以下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占总量的70%。中央和省委巡视组给我市共交办案件703件(中央巡视组交办174件,省委巡视组交办529件),其中涉及农村基层干部的案件有181件(中央巡视组交办48件,省委巡视组交办133件),占交办案件总数的25.75%。这些交办案件大多涉及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征地拆迁、宅基地管理等领域,主要反映基层干部对救灾救济、农村低保等资金再分配,弄虚作假或巧立名目虚报冒领、套取专项资金,隐匿、挪用集体收入,财务不公开等。调研走访中群众反映,一些村干部搞利益输送、权力寻租,让亲属、关系户享受低保,甚至将享受低保作为平息上访的筹码送人情,而那些真正需要的群众却享受不到,使惠农政策难以惠民。
3.党风廉政建设氛围不够浓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上热下凉”现象,自上而下层层衰减。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针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芝麻小官”没有意义。有的群众甚至一些干部认为,村干部工作难度大、经济待遇低,再没有“额外好处”,谁还愿意当干部?因此,对村干部的腐败行为持默认态度;有的乡镇干部认为,现在干部难选、难当,推进村里工作还得靠他们,因此,对他们的腐败行为觉得只要不“出格”,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4.基层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作为乡镇级,有些村干部在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惠农政策上,欺上瞒下、虚报造假、套取资金,有关部门却不认真核实,严格监管。作为村级,有的监委会成员认为都是乡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监督怕报复、怕伤和气、怕招麻烦,不敢监督,不愿监督。
(二)原因分析
1.基层组织重视程度不够。作为我国组织系统的最底层,一些县区、乡镇没有将村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对一些经济基层薄弱的村,乡镇认为村里没什么钱,抓不抓党风廉政建设也出不了大事;对于一些有集体收入、有集体资源的村,则忙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应有位置。
2.部分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在干部培训上,各地普遍重视科级以上干部的学习,对村级干部的廉政教育很少。一些村干部文化程度不高,又不学法,不懂法,法治意识淡薄。一些村也建有书屋,但束之高阁,摆摆样子。有的干部受社会上腐化堕落思想的影响,“三观”扭曲,不愿接受监督,甚至以身试法。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有的村干部违纪违规却混然不知。
3.基层选拔任用机制缺位。在调研中基层干部反映,目前干部好选,但选好比较困难。受农村家族、宗族势力的影响,一些村的党支部书记平时就不让“圈外”的人入党,因此,“两委”选举,选来选去还是“圈内”人当选。一些村干部不是通过正当途径,而是通过贿选手段进入村“两委”班子,处于“抱团取暖”的考虑,班子成员塌方腐败、心照不宣。
4.监督制约机制执行不力。作为部门监督,乡镇纪委人员少,并且还兼任其他业务,难以专职专责抓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事杂而乱为、事急而盲为的现象。有些乡镇干部出于方便自身利益的考虑,与村干部沆瀣一气,上下勾结,弄虚作假,但由于是在体制内运行,隐蔽性较强,难以发现。一些地方的“三资”管理不规范,私自对外承包,出租、变卖资产、资源;有的村组干部变相将集体收入据为已有,收入不入帐,坐收坐支等。但乡镇往往出事后才发现。作为村级监督,虽然有村民监督委员会,但有的将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难以真正落实;有的村监委会主任不负责任,签字报帐只是过过手、流于形式。作为党内监督,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村里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重大事项,很多时候到会的还不到一半,党内监督难以落实。
5.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比较薄弱。目前我市有的乡镇纪委书记由副书记兼任;有的虽有专职纪委书记,但兼职其他工作;纪委委员基本上是兼职,分身乏术。同时,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机会少,业务素质提高慢;工作生活圈子窄,遇到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碍于情面,不敢碰硬。
三、对策及建议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为目标,以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强化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努力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经过二到三年的不懈努力,农村基层监督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日益完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建立。
(一)搞好村监委会换届选举,提供组织保证。抓住村监委会选举的契机,选好配强监委会成员,为实施村务监督提供保证。一要拓宽视野。把充分依靠群众与引入竞争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打破身份、年龄、性别等界限,公开选拔村监委会成员。既要注重从老党员、老村干部中选拔,又要注重从退休干部、致富带头人中选拔。二要坚持标准。针对监委会工作的特点,建立科学的选拔任用标准,引导群众真正将政治坚定、作风正派、群众信赖、责任心强、不怕得罪人的人选进监委会。三是严肃纪律。要严肃选举工作纪律,杜绝各种形式的贿选,杜绝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内定“点选”。要严格选举程序,防止为图省事而简化程序的行为。四要配套落实。改进村务监督办法,进一步明确具体的监督职责,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保证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增强廉政意识。村级组织换届之后,要及早制定培训计划,搞好村干部教育培训。一要进行针对性培训。突出将村级负责人和站所负责人作为教育培训重点对象,增强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村监委会主任,重点培训监督业务知识,解决好“为谁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的问题,提高监督本领。二是进行警示性培训。将农村基层的案件编写成教材,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讲纪。三是进行广泛性培训。将廉政文化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基层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的形式,增强培训效果。临颍县要抓紧建设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分期分批组织村农村基层干部接受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源汇区要抓紧完善运行“源汇区3d网络警示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让党员干部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就能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市纪委监察局要将其作为全市共用廉政教育网络平台,组织全市党员干部上网接受教育。
(三)推动“两个责任”进农村,层层传导压力。按照“两个责任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推动村级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监委会监督责任,切实解决“两个责任”不到底的问题。一要明确责任。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推动“两个责任”进农村,实现“两个责任”全覆盖。二要宣读责任。下发《关于开展“两个责任”进农村集中宣讲活动的通知》,组织乡镇、村级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推动“清风问廉”下基层,组织开展村级干部诺廉、示廉、问廉、展廉、查廉、评廉等,强化主体责任监督。开展“村支部书记访谈”活动,重点组织集体经济有收入、村级集体有资产、资源的村的党支部书记,在新闻媒体谈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向乡镇纪委述责述廉制度。三要追究责任。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考核暂行办法》《村干部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对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实施责任追究,促使其真正将“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鼓励村监委会履行职责,对阻挠、干扰监委会工作或打击报复监委会成员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给村监委会撑腰做主;开展“村务监督之星”评选活动,对评出的“村务监督之星”,在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推广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完善基层权力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创新监督制约机制,扎实织密制度的笼子,使腐败行为无机可乘、无缝可钻。一是推动农村小微权力清单管理。梳理出台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清单,建立农村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流程,构建农村小微权力规范体系,有效推进村务阳光操作。二是全面推广“村官直审”制度。指导临颍县深入推进“村官直审”工作,**年上半年经验成熟后在全市推广。三是规范落实“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着力解决“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存在的帐外资金外循环、只记帐不管钱、开支把关不严等问题,从制度、机制的层面堵塞漏洞,真正实现村级集体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通过委托代理服务,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组织体系,实现管理工作组织网络化、操作程序化、监督多元化、管理信息化、运行透明化,从源头上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四是建立涉农项目资产报告制度。推广郾城区涉农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的经验,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凡属新农合医疗、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保、特困对象救助等,县区直有关部门都要及时报告;县区纪委要建立专项巡查制度,开展专项巡查和抽查,实施过程监督。五是纪检干部聚焦主业。认真落实纪检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规定,厘清乡镇纪委职责,使其聚焦主业执纪监督问责,种好“责任田”。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任前廉政考试、述责述廉等制度向乡镇、村级延伸,通过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努力实现“不能腐”。
(五)坚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查处力度。专项整治是从治标推动治本的好办法,能够形成对腐败分子的有力震慑。一要明确重点。在治理内容上将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新农合医疗、农业补贴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在治理重点上将集体经济有收入、镇村组织有资产资源的乡镇、村作为重点。二要明确责任。纪检部门要积极介入,依托财政、审计等专业审计部门,采取过程督查、项目抽查、现场调查等监督手段,实施有效监督。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查不透不放过,原因查不明不放过,责任人找不准不放过,把脉问诊,找准病根。同时,对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组织不力、效果不佳的,进行严厉问责。三要严厉查处。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从政行为的同时,抓大不放小,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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