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1-10-20 | 阅读:1271

 

 赫山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坚持贯彻习总书记就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提高全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应对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局的工作职能,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本区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本《预案》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交通、水利、铁路、民航、电力、通信等专业工程。

二、工作机制

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住建局的指导下,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全区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完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监督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和演练。

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本应急预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益阳市赫山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区住建局的应急组织以及各施工企业项目部的应急组织。

(一)区住建局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1、区住建局成立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住建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属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区住建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生产的班子成员汤永健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通信联络组、交通运输组、专家指导组、抢险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其中:

①通信联络组,组长单位为局办公室,成员单位为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区质安监站、局相关科室;

②交通运输组,组长单位为局办公室,成员单位为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③专家指导组,组长单位为局建筑业管理股,成员单位为局公用事业管理股、区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城乡建设股、区质安监站和有关质量安全、应急技术专家;

④抢险救援组,组长单位为区质安监站,成员单位为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⑤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为局建筑业管理股,成员单位为区质安监站、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2、区住建局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①区住建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全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和组织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同时,负责协调解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按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②区住建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区住建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经局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和市住建局;

组织协调区住建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及部门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并视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报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按照上级命令,紧急调用抢险救援所需的各类物资、机械设备、人员和场地。

协同配合公安、卫生、供电、交通运输等各有关部门开展抢救人员、保护警卫、恢复供电、道路运行等工作;

③通信联络组:负责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

④交通运输组:负责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交通运输车辆的组织、调动工作。

⑤专家指导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做出安全性鉴定和提出相应的意见,提出处置和应急方案,指导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保护现场、消除险情、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指导后援与救治、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

⑥抢险救援组: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的具体实施工作。

⑦事故调查组:负责或协助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各施工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住建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根据区住建局制定的应急救援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区住建局报告事故情况。

四、应急准备

1、区住建局应当定期研究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3、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个部门配合时,区住建局应在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安监、公安、卫生、消防、供电、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五、应急救援的响应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区住建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或者险情报告后,应立刻报告区住建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按照事故等级标准及其危害程度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当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下达进入应急待命状态的命令后,区住建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应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并通知相关专家迅速到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或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赫山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应急救援的实施

1、及时组织人员疏散。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警戒区域,迅速将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

2、紧急处置、控制事态。

(1)监控潜在险情并及时消除。对发生在人口稠密地区的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伍和技术专家及时救援,控制事故继续扩大。

(2)及时切断事故现场电力和燃气,熄灭一切火种,在防护可靠且有专家指导的前提下,及时清理燃油、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罐体,防止引发火灾和爆炸等次生灾害事故。

3、全力抢救受伤人员。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有序和高效地清理事故现场,搜寻、急救和转移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4、消除险情。

对事故区域的危险目标实施工程抢险时,必须按照专业救援方案并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实施抢险救援。

5、服从指挥,密切配合

由于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和部门较多,实施事故应急救援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做到密切配合、互通信息,有条不紊地开展施救工作。

(三)应急救援队伍撤离事故现场的条件

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赫山区住建局质量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在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全部救出,事故现场潜在的引发次生事故的险情全部排除,抢险工作全部完成,并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撤离事故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命令后,应急救援队伍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区住建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预案》,检查指导应急救援队伍的演练工作,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或完善企业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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