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军队廉政建设实效
2021-10-20 | 阅读:1269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提高军队廉政建设实效

    观察者说——

    在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制度”这个词史无前例地出现了30多次,“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力”等概念多次被提及。由此,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也成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

    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胡锦涛总书记强调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从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到与时俱进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让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从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反腐倡廉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到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各级党政部门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这些重要论述和部署,是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本遵循,也是打开反腐倡廉新局面的根本保证。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提高军队廉政建设实效

以创新思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也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在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又要求“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以创新思路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军队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适应新形势,拓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思路。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军队反腐败斗争和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也在发展变化,我们必须按照形势任务的要求,来确定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始终能够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一是在发展中创新。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是伴随着反腐倡廉实践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部队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急剧增加,在一些单位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是要抓住这些矛盾和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工作着力点,大胆探索,重点攻关,求得突破。二是在实践中创新。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要紧贴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围绕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自律不严、作风不实的问题,个别人以权谋私、损害官兵利益的问题等,创新思维,寻求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新途径。三是在借鉴中创新。军队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必须积极借鉴地方上的一些好的创新成果,吸收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把它们的经验、成果与本部队的实践相结合,拿出自己的创新成果、创新举措。

    突出执行力,把握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关键。执行力是制度的生命。再好的制度不能实行,也只能是“空中楼阁”、“做秀工程”。一个好的制度,关键是在实践中能行得通、用得上、管得住。一要严密规范,切实可行。制定制度既要严密又要规范,又具有可行性。对于以前的制度,要通过完善填补空白点。如在治理权钱交易上,过去只抓了“权”的一面,而忽视了“钱”的一面,结果,产生了一些经济问题漏洞。制定制度应力求严密,使制度形成一个严密的运行圈,形成一个制度体系。二要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制度创新要密切联系实际,使制定出台的制度对准目标,扎扎实实,如矢中的。制定、修改制度,不能“照葫芦画瓢”,搞“拿来主义”,也不能因个别人的喜好而变化,要具有可操作性,内容应详细具体、严谨规范,不能留有漏洞,给一些人留下钻空子的机会。三要简明扼要,易于操作。制度创新要朝着简明扼要、明确实用、相对稳定的方向发展。目前,我们有些制度规定过于笼统、原则,诸如“试行条例”、“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甚至“通知的通知”等等,内容繁冗。有的制度规定不易操作。这些问题应该通过改革创新逐步解决。

    管好人财物,抓牢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重点。一是靠制度管权,让党员领导干部行为有规可循。要继续推进军队党内民主建设,完善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健全和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制定党务公开细则,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二是靠制度管人,规范党员干部考核任用办法。要进一步推进干部考评体系改革,规范考核评价标准和程序,完善后备干部选拔和干部任用提名办法,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征求纪委意见的实施办法,健全听取群众反映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完善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规定,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奖励惩处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三是靠制度管事,堵塞贪污腐败的漏洞。要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军队资产和行政性消耗的管控,推广更科学的财务管理办法,努力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加大大宗物资采购改革,整合军地采购和物流资源,完善竞争性采购的配套制度。要深化工程建设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制度规定,切实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总之,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结合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保证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都能得到贯彻落实;着力加强制度的系统性,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从而发挥制度的整体合力;着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使各项法规制度成为全体党员干部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提高军队廉政建设实效

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不断加大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力度,颁布实施了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一、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法规制度日趋完善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机关逐步充实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内容。一是从零散到系统。为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1984年12月,***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1986年2月,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自1993年8月起,我们党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先后颁布了“五条规定”、“新五条规定”、“四条补充规定”,提出了“31个不准”,并对企业领导干部提出了“四条规定”,这些都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但这些规定还比较零散,不够全面系统。经过几年实践,在对“31个不准”和其他有关廉政规定加以归纳和概括的基础上,1997年3月,***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进一步健全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同时,为制止党政机关奢侈浪费现象,发扬艰苦创业精神,***中央、国务院于1997年5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此外,还建立了收入申报制度、礼品登记制度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近年来,为进一步完善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方面的制度,出台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等。2010年1月,***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提出了“52个不准”。二是从原则到具体。比如为防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影响经商办企业,中央过去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但比较原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就业状况的变化,中央纪委从实际出发,经过调查研究,提出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不得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这一原则,并做了相应的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86个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分别制定了司(局)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具体规定。通过这些工作,深化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2007年5月29日,中央纪委发布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提出八项禁止性要求。三是从共性到个性。这些年来,中央针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一些共性问题制定的规定,对所有领导干部都是适用的。各部门、各省市又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制定了多个具体规范。经过30多年的努力,已经初步建立起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二、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更加健全

    我们党历来重视保障党员权利,调动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过多次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并规定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权利。1980年3月,***中央颁布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为了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正确行使和不受侵犯,1995年1月,***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试行条例颁布实施9年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2004年9月,中央颁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违纪违法行为惩戒制度渐成体系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下从严治党、严肃执纪的需要,针对当时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滋生蔓延的情况和党员违纪状况、发展趋势以及执纪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先后制定颁布了关于党员严重官僚主义、经济方面违法违纪、违犯外事纪律、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八个方面的党纪处分规定和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控告申诉等三个方面的程序性条例。1997年2月,***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统一规范处理党内违纪案件的定性量纪标准。在总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2003年12月,***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此后,国务院制定了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为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监察部还联合有关部门颁布了《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一系列行政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经过努力,已基本形成了由基本法规、配套规定和解释所组成的不断完备、有效的违纪违法行为惩戒制度体系。近几年来,不断加大了对基本法规解释工作的力度,出台了《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进一步提高惩戒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同时,不断加强程序性法规制度建设。为使案件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案件检查工作实际,1994年3月25日,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2005年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下发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改进办案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制约的法规制度取得重要进展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监督工作,按照中央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精神,经中央批准,1996年中央纪委重申和建立了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制度。党的各级组织根据中央的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形成了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等一系列党内监督的好制度。在总结多年来党内监督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03年,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我们党成立以来制定颁布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法规,是党内监督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此外,还相继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关于***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五、规范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

    1998年11月,***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以及责任追究等问题作了制度性规定,为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局面提供了制度保证。为了切实保障纪委履行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合力,2005年7月,中央纪委发布了《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对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的主要任务、程序、保障等作了具体规定,为各级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党中央决定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纪检监察体制的重大改革,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04年4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关于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实现了反腐倡廉工作有法可依,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基本框架初步确立,为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完备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提高军队廉政建设实效

军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历史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军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党的建设全面推进而推进,从无到有、从单一到整体、从零散到系统,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方面,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经过30多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了具有军队特点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便于操作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军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渐形成

    1978年9月25日,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团以上各级党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委会选举产生,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随后军队团以上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相继重建。1980年12月9日,中央军委发出《关于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的通知》。1981年1月6日至12日,中央军委纪委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任务和职权范围的暂行规定》。军委纪委组建后,紧紧围绕维护党规党法、端正党风这个中心,卓有成效地开展了诸如平反历史冤假错案等重大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纪律检查工作和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党纪条规建设,从党和军队建设的实际出发,认真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条规的调查研究、制定和实施等方面的工作,使整个纪检系统有章可循、关系协调、运转自如,从而使军队反腐倡廉建设从军队各级纪委恢复重建之初,就开始迈进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军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用制度加以规范,军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繁重艰巨任务。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军注重坚持依靠制度反腐,依靠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依靠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不断加大制度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力度,形成了以党章为核心的各项制度彼此衔接、互为补充的军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军委、总部和各大单位先后制定出台近200项廉政法规制度,使军队人、财、物管理等诸多方面都能够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守。特别是2006年年初,军委颁发《建立健全军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需要建立健全103项具体法规制度。截至2008年7月,已出台18项,修订完善69项,还需新建16项。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力度,根据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部署,2008年8月,中央军委颁布《建立健全军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工作规划》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出全面系统部署,目前《工作规划》提出需要建立完善的68项法规制度中,已经完成34项,21项已经着手起草。军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统筹中起步,在起步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具有我军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渐形成并不断得到完善。

    军队反腐倡廉教育制度机制不断创新

    列宁曾指出,历史经验证明,政治思想上有修养的人是不会贪污的。而政治思想上的修养主要来自教育。在新形势下,军队反腐倡廉教育不再停留在以往的“枯燥说教”模式,而是把功夫下在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机制,不断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和方式上。1980年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组建伊始,军委在《军队建设三年的规划》中,把经常加强党性教育作为军队反腐倡廉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加以规范。军委先后制定了《关于发扬优良传统,加强廉政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高中级干部教育管理的意见》、《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军队团以上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规定》等一系列教育制度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教育制度体系。

    尤其是军委颁发的《建立健全军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军队党风廉政建设实际,着眼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对反腐倡廉教育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作了系统规范,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提出要健全机制、整合利用资源,形成教育合力。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科学指导,抓好落实。要健全教育组织协调机制,促进反腐倡廉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运用网络、闭路电视、新闻出版、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军队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与此同时,用制度规范了教育内容,首次明确提出要抓好“五项教育”。

    军队党员领导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不断健全

    腐败的实质是以权谋私。从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的深层原因剖析,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的问题。监督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成为军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

    如何加强对军队党员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防止以权谋私,保证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成为新时期加强军队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紧迫课题。基于对我们党“用发展民主来防治腐败”优良传统的理解和把握,结合军队实际,军队各级不断完善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建立党内通报、情况反映等制度,探索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对疏通和拓宽军队党内民主渠道,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先后制定了《关于团级以上党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关于军队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军队旅团级单位加强民主监督有关事务办事公开的规定(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权力制约,出台了《关于加强军队党内纪律监督的暂行规定》、《关于军队高级干部管住管好配偶子女的意见》、《关于加强军队高中级干部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对军队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尤其是经过近10年的调研、酝酿、反复论证即将出台的《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试行)》,设置了决策监督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请求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谈话和函询制度、信访处理制度等七项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制度,使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和军队党员领导干部权力制约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与此同时,中央军委抓紧制定了《军队巡视工作规定》,目前军队巡视工作正在先行试点。

    军队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不断完善

    廉洁从政、清廉为官、干净做人是对军队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为使军队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始终做到廉洁从政,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和军委纪委等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廉洁从政方面的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1989年10月20日,军委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在军内外公务活动中严禁用公款宴请和有关工作餐的规定》。1995年8月9日,军委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随后又颁布了《军队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军队领导干部车辆配备管理规定》、《全军领导干部和军职以上干部秘书、公勤人员、车辆编制标准》、《关于军队领导机关工作人员插手干预基层敏感事务的处理规定(试行)》、《关于军队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军队内部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高中级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等等。2006年军委颁发的《建立健全军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又进一步提出了“完善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制度规定”和“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制度建设任务。这对防范职务违纪或职务犯罪问题,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些廉洁自律行为规范,主要体现三个方面:一是对权力运行进行约束,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二是对职务消费进行规范,防止相互攀比、奢侈浪费。三是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身边工作人员某些方面的行为加以限制,防止其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军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和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不断充实

    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军队先后制定颁发了《军队党委纪委批准党纪处分权限的规定》,《军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补充规定》,《违犯现役军官职务任免纪律的处理规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等,使对军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有法可依。与此同时,不断加强军队纪律检查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中国共产党军队纪律检查委员会条例》并列入政治工作条例,中央军委纪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补充规定,总政治部、军委纪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军委纪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军队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随着军队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推进,总政治部颁发了《关于办理军队干部政纪案件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察工作规定》、《军队政纪案件审理暂行办法》等,逐步完备了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提高了依法开展监察工作的质量,促进了军队行政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扬汤止沸,弗如灭火去薪”。军队反腐倡廉建设在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的同时,非常注重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依据军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划》的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化四个方面的改革,即“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士官选取和征接兵等制度改革”、“深化财经管理和审计制度改革”、“深化物资装备采购、工程建设和有偿服务等制度改革”、“深化军队司法制度改革”。这些任务涉及部队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工作各个方面,既是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创新发展的重点难点,也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关键。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提高军队廉政建设实效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四大板块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作出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决策。在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胡总书记高瞻远瞩,强调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突出抓好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度建设、预防制度建设、惩治制度建设。

    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

    【总体要求】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

    【主要内容】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把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各项制度规范之中,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

    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形成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制。

    加强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基层党员轮训、流动党员教育等制度,拓宽教育渠道,创建全方位、全覆盖的基层党员教育机制。

    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制度,加强对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宣传。

    加强对反腐倡廉教育规律性问题的研究,抓紧研究制定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以制度明确教育目标、落实教育责任、规范教育内容、拓宽教育领域,加快形成有利于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作风、增强廉洁意识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反腐倡廉监督制度建设

    【总体要求】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主要内容】其一,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其二,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代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巡视工作作用,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积极探索上级纪委支持和协助下级纪委加强对其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制度,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

    其三,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

    其四,完善党内决策监督机制,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考察、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其五,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

    其六,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机制,落实党员监督权,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

    同时,拓宽监督渠道,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反腐倡廉预防制度建设

    【总体要求】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主要内容】首先是坚持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

    其次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

    再次是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逐步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判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廉政风险,增强科学分析和预防腐败能力。

    同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入制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各个方面,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反腐倡廉惩治制度建设

    【总体要求】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

    【主要内容】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探讨分析案件查处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更有效地查处腐败案件。

    加强反腐败立法,修订完善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坚持依法惩治腐败、打击犯罪,减少违法违纪者利用制度漏洞对抗组织调查、掩盖事实真相、逃脱应受惩罚、获得非法利益的可能性。

    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案件查处工作。

    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保卫、检察、审判、司法、审计等部门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案件线索协调管理机制。

    建立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加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领导。

    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对有案不查、办案不力甚至阻挠办案的领导班子、执纪执法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建立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探索建立举报人奖励制度,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加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提高军队廉政建设实效

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调查思考

    近期,我们采取实地检查、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法,对新疆军区部队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的感到,各级党委、纪委对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高度重视,教育宣传比较深入,配套措施基本完善,监督检查较为严格,各项制度规定得到较好落实,在加强部队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反腐倡廉制度在一些单位执行不力、贯彻质量不高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需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解决。

    必须不断深化认识,增强落实制度的责任感自觉性

    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受社会环境、个人利益等因素的影响,对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感到抓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是领导干部的事,是纪委和纪检部门的事,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划在圈外;有的看到个别人执行廉政制度虽然言行不一,但却名利双收,便萌生了“谁守纪谁吃亏”的攀比思想;有的觉得现在搞不正之风的又不止我一个,“法不责众”,打打制度的“擦边球”无关紧要;还有的存在观望态度,每当新的制度出台,生怕太主动、太积极了会“捆住自己的手脚”,总想等一等、看一看,伺机行事、被动应付。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首先要澄清模糊认识,纠正思想偏差,消除不良心理。各级党委、纪委和政治机关要加大思想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官兵充分认清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事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事关部队和谐稳定和战斗力的生成提高,牢固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确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不断强化制度意识,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大力营造人人遵守制度、事事贯彻制度、时时维护制度的浓厚氛围,让党员干部感到身后有监督,肩上有压力,心中有敬畏,不能有任何放纵、不敢有丝毫懈怠。

    必须搞好健全完善,确保贯彻措施有力有效

    现在,有些反腐倡廉制度得不到很好地贯彻执行,与制度要求过于原则,规定过于笼统,弹性较大,内容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一些单位落实制度照搬照抄等有直接关系。制度的效力取决于制度本身是否行得通、推得开、用得好。提高制度执行力,必须在严格执行的基础上,及时健全完善有关措施规定,以各种形式弥补其不足。

    一要结合实际具体细化。贯彻落实中,要把一些原则性的要求具体化,把一些软性约束变成“硬杠杠”,形成具有单位特色、便于操作执行的“刚性”规范。去年,新疆军区围绕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和阶段性目标,从9个方面细化的38条实施措施,具体实在、尺度清晰,为推动军委《工作规划》落实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还针对部队执行维稳任务艰巨繁重、党员干部失职渎职增多的实际,出台了“十条硬性规定”,规范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言行,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要及时加以修订完善。根据形势发展变化,跟进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把明显滞后于形势发展的予以废止,把不够完善的进行调整充实,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定下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新疆军区先后废止了11项不合时宜的制度规定,对规范干部使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经费使用、房地产管理等内容的20多项规定作了修订,新出台了9项规范性意见措施,领导机关权力运行更加严格有序,重点领域和敏感工作监督制约全面加强,近三年党员干部中受处分的人数大幅度下降。

    三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广大官兵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出台新对策,通过增强制度的创新力、提升制度执行力。近年来,我们针对征兵工作中报名应征人数多,外界干扰大,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在西北五省(区)推开征兵与接兵分离改革试点,从源头上堵住“关系兵”,退兵率平均低于非改革省区19个百分点,既得到了群众认可,也有效提高了兵员质量。

    必须坚持领导带头,发挥执行制度的表率作用

    调研感到,有些单位的反腐倡廉制度写在纸上、摆在桌上、挂在墙上,部队看机关、机关看领导、下级看上级,迟迟不能落实,主要原因是领导干部没有带头去做。反腐倡廉制度多数条款是对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的限制,领导干部身体力行是推动制度执行的关键。

    一要带头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只有学法懂法,才有可能自己不违规犯法、督促部队执纪守法。无论工作多忙,工学矛盾多突出,也要抽出时间来比普通党员干部多学一些、学深一点,有些重要制度规定还要让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学懂记牢。2010年年初,《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发后,我们利用专门时间组织党委中心组和各级领导干部逐条学习、认真领会,还对团以上干部进行考核,使大家掌握准则内容,明确行为规范,从思想深处强化了对制度的敬畏。

    二要严格遵守制度。领导干部要时刻想到,如果自我放松要求甚至带头违反廉政制度,轻则管起别人来苍白无力,造成上行下效;重则自毁前程,失去尊严和自由。无论在什么时候、何种情况下,都要自觉摒弃特权思想,在制度执行上“先于”、“高于”、“严于”一般干部,做到要求部属遵守的自己先遵守,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管好的自己先管好,绝不能言行相悖欺骗群众,弄虚作假糊弄群众,光说不干蒙混群众。

    三要自觉维护制度。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主官在带头遵守制度的同时,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要坚决同违反制度的行为作斗争,尤其是对那些无视制度约束,蓄意破坏制度的行为,要排除一切干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前些年,新疆军区严肃查处了一些人违规办假兵、假干部等严重问题,对部队震动很大,较好地维护了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必须加强组织协调,提高制度执行的整体效益

    推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搞好统筹协调,整合工作力量,实行齐抓共管。从调查掌握的情况看,这方面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个是职责不清、任务不明,落实制度表面上都在抓、实际都不抓,使得一些棘手问题无人负责,甚至相互推诿扯皮。另一个是检查监督不力,有的反腐倡廉制度出台后,大家都在喊要落实,但真正扑下身子去较真问效的却不多,致使一些制度形同虚设。

    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明确制度执行责任分工。各级党委要把抓反腐倡廉制度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按照“谁牵头谁主抓、谁主管谁负责”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让所属人员都进入执行角色,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以及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各级纪委要及时沟通上下,协调左右,切实把官兵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把各方面的力量都凝聚起来,形成落实制度人人参与、个个用力的生动局面。另一方面,要抓好制度执行督促检查。不仅纪检、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其他主管业务部门也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好督促检查的责任。既要做好制定制度的“上篇文章”,更有责任做好落实制度的“下篇文章”。尤其要重视新出台制度的“首次效应”,不放过一例违反制度的人和事,确保制度一施行就有很强的执行力。2004年以来,军区坚持每两年组织一次执纪执法大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总结经验面上推广,促进了反腐倡廉制度在部队的有效贯彻。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提高军队廉政建设实效

对落实廉政法规制度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胡主席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贯彻落实胡主席这一重要指示精神,近期,我们对分部所属团级单位落实廉政法规制度情况进行了调研。

    当前联勤分部落实廉政法规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军委到军区、联勤部再到基层部队,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廉政法规制度。从调研的情况看,绝大多数的团级单位和党员干部都能严格遵守,认认真真抓好落实,对于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落实中,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纠而不力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落实制度任意取舍、随意变通,致使法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刚性”不足、“弹性”有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少数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不够强,廉洁自律意识弱化。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比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基层敏感事务;有的医疗干部开大处方,拿回扣,职业道德缺失;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超标准、超面积建设公寓房、装修办公室,搞特殊化。二是执行廉政法规制度随意性较大。各单位都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但有的仅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将制度束之高阁,不能很好地落实在行动上,贯彻执行过程中变通执行、选择执行,有的甚至弄虚作假,钻制度的“空子”。比如,在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中,有的报告不及时,有的不实事求是报告,隐藏真实情况。三是落实廉政法规制度不够主动。上级不强调不抓,群众不反映问题不抓,单位不出事不抓,事先监督不力,事中监督不全,事后忙于堵漏洞,工作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导致一些问题反复发生,“久治不愈”,既损害了单位形象,也降低了官兵对廉政法规的信任度,还影响了部队的建设。四是监督不力,惩处不严。各单位普遍都存在自上而下的监督单项运行状况,上级不要监督,下级不敢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交叉监督、相互监督不够。对违纪的人和事,少数单位领导不能一碗水端平,搞亲疏远近,看关系讲情面,甚至搞个人说了算,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有的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打着“为了单位建设顾全大局”的旗号,对违纪违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敷衍塞责、避重就轻。

    廉政法规制度落实不好的原因分析

    分析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的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知规不深、职责不明。通过调研发现,有近三分之二的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模糊的认识,认为落实廉政法规制度是纪委的事,是单位领导的事,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有60%的分库、科室主官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的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基本程序不清楚、不掌握,导致工作质量不高。

    二是少数单位领导、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纪条规的标准还不够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学习不深入,理解不透彻,导致在贯彻落实中跑偏走样。有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落实质量不高、廉政教育不经常、基层敏感事务不公开、民主监督不到位,导致基层党组织缺乏原则性、战斗性。

    三是有的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配套。比如,《军队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对报告的对象、程序、内容等都比较明确,但对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实施有效监督,确保报告事项客观及时,以及不按要求落实如何处理等没有具体要求,操作性还不够强。

    四是纪检监察干部编制少、力量弱。目前,分部部队仅有机关1个专职纪检干部编制,团级单位均为兼职纪检干部。这些干部普遍阅历比较浅,缺乏实际工作经验,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对纪检工作职能、任务和程序不熟悉,对一些廉政法规制度不了解,加之分管工作多,日常事务多,平时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客观上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发展。

    对联勤部队落实廉政法规制度的几点思考

    联勤部队管钱、管物的岗位多,落实廉政法规制度的紧迫性更强。调查中我们感到,要落实好廉政法规制度,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坚持教育先行,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一是要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尤其要对管钱管物管工程人员抓好党性观念、勤政廉政、廉洁守纪等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免疫力。二是要加强廉政法规制度的宣传学习。要把法规制度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业务培训,纳入干部骨干集训,纳入经常性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法自律。三是要抓好警示性教育。要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讲法,以案示纪,以案明纪,使党员干部警钟长鸣,想为不敢为。

    坚持齐抓共管,着力增强廉政法规制度的实效性。联勤部队党风廉政建设涉及的对象多元、专业繁杂、时空广阔,单靠纪检部门的力量是有限的,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形成落实的合力。一是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抓落实。领导干部尤其是军政“一把手”既是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廉政监督的重点对象,必须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廉政制度的落实。二是纪委要主动牵头抓落实。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党委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要主动督促机关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系统、分专业地抓好经常性的检查。三是要建立完善责任制抓落实。要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军政主官、机关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基层主官和普通党员干部的责任和职责,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责任的联动约束机制。四是要依靠官兵抓落实。要不断深化办事公开,增加权力运行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注重建章立制,着力增强廉政法规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基层部队而言,法规制度越明确就越容易操作,反之就很难得到有效落实。一是要推陈出新。要结合工作任务、形势变化及上级有关精神,及时对一些滞后于实践的制度规定,特别是偏离法规制度的“土政策”、“土规定”及时予以废止或完善。同时,对一些上级政策规定中没有明确要求的,而在工作实践中又确实需要的,要在借鉴吸纳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充分调查论证,大胆探索创新,努力把制度延伸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及时填补制度空白。二是要系统完善。无论是制定单项制度还是制定整体规划,都要做到相互照应,彼此衔接,互为补充,形成一个运转协调的严密的闭合系统,使各项制度互为依托,相辅相成,发挥最大综合效能。三是要细化量化。对上级制定的廉政法规,要根据行业特点、专业规律和单位实际,进一步进行细化分解,切实把原则性要求明晰化,把程序性要求规范化。比如,针对分部部队管钱管物管工程多,重大决策事项专业性强的特点,要进一步对党委工作条例中规定的议事决策的“八个步骤”进行具体规范,确保每个程序走到位,不留死角和盲区。

    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增强廉政制度的实效性。一是要敢于监督。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参与监督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和官兵的监督。二是要会监督。要突出重点,突出对军政主官权力运行的监督,始终关注管钱管物管工程管人事等岗位的监督检查,防止权力在运行中的异化蜕变。同时要突出全程监督,比如干部任职前要进行廉政谈话、廉政教育,任期内要进行廉政诫勉谈话,离任前要进行离任审计等。三是要严格奖惩。要把落实廉政制度情况作为干部调整使用、评先创优的重要内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有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和人员,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即使没有发生后果的也要追究责任。

    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增强执行落实法规制度的能力素质。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干部队伍。一是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钻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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