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水源:在丽水市民政局2021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例会上的讲话
2021-10-20 | 阅读:1277

在丽水市民政局2021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例会上的讲话

局党组书记、局长 叶水源

(2021年9月29日)

同志们:

  这次全局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例会,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四届四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高质量谱写‘八八战略’丽水新篇章”的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动员全局党员干部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以全新的作风、创新的理念、实干的精神尽快投入到民政的各项工作中去,为实现丽水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刚才,蓝局代表局党组讲评了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报告很全面,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实在,我完全同意;同时蓝局还通报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市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叶组长代表纪检监察组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关于全力推进“八大行动”坚决打赢“八大战役”为建设清廉丽水提供坚强保证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并解读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蒋局传达了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精神,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局党组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把“丽水之干”的旗帜高高扬起

  8月31日,在市委四届四次全会上,市委胡书记受市委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研究部署了“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高质量谱写‘八八战略’丽水新篇章”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丽水市委关于推进清廉丽水建设的决定》,彰显了市委强烈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市委胡书记所作的报告政治站位高,主题特色鲜明,目标要求明确,具有非常强的理论性、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为全市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吹响了“集结号”,下达了“动员令”。报告从重大意义到总体思路、从目标任务到方法步骤,回答了“丽水之干”怎么干、干什么的现实问题,为我们丽水抓好新形势下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必须要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全会精神上来,昂扬起奋发的精气神,将民政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贯彻全会精神不偏方向、不走过场。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三个必须”:

  一是必须提振“丽水之干”的担当精神。我们都知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抓好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丽水之干”是不负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的使命担当,是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的根本路径,是应对日趋激烈的区域竞争的必然选择,是回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应有之义和践行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现实要求。所以,我们党员干部职工要把深刻领悟“丽水之干”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践行“丽水之干”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政治能力的重要内容,引导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把“丽水之干”转化为绿色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们要深入开展“丽水之干”专题学习教育,结合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形式,把全会精神学透学深、融会贯通,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来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以科学方法践行“丽水之干”,以务实地态度推动“丽水之干”,高高扬起“丽水之干”的旗帜。

  二是必须扛起“民政之干”的责任担当。我们要按照市委胡书记在报告中提出的“五个丽水之干”工作要求,对标聚力实施“六大工程”的目标任务,围绕省厅确定的“4+1和市局抓点示范活动的工作目标,用“民政之干”践行“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轻装上阵,放手干”---也就是勇于打破惯性思维,敢于走别人没走过的路,善于创别人没有创的经验,努力创出民政工作的“丽水元素”;“心系群众,用心干”---把群众装在心中,用心用情、千方百计地办好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实事、关键小事;“只争朝夕,马上干”---做到速度快人一步、工作胜人一筹、成效好人一等,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精益求精,精准干”---发扬工匠精神,保有一份沉静和专注,精益求精地追求高质量的工作效果;“锲而不舍,执着干”---发扬“钉钉子精神”,干一件成一件,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以“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定有我”的胸怀,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张蓝图干到底,冲刺四季度,确保全年民政各项工作实现全年红。

  三是必须作好“民政之干”的四篇文章。我们民政党员干部要以“丽水之赞”为引领和动力,明确努力方向,分清轻重缓急,精准发力、重点突破,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一是做好便民文章。围绕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要求,深化民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在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网上办事和完成“全域一证通办”上下功夫、见成效;二是做好惠民文章。围绕幸福指数提高工程,扎实开展省厅“4+1和市局“抓点示范”活动,在狠抓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的同时,保质保量完成好省、市政府民生实事;三是做好富民文章。围绕乡村振兴和助推农民增收工程,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积极推进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提标和城乡一体化工作,充分发挥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保障作用,扎实做好低收入群体的兜底保障,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个不掉”;四是做好安民文章。围绕打造全国最平安城市,深入实施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行动,同时统筹推进“三社联动”、减灾救灾、优抚安置、公益慈善、区划地名、社会事务等其他民政工作,切实为群众解决每一件与民政有关的小事,不断改善民生服务,努力实现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锚定更高目标,持之以恒把“清廉民政”建设引向深入

  按照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丽水市纪委关于全力推进“八大行动”坚决打赢“八大战役”为建设清廉丽水提供坚强保证的实施意见》,我们民政系统要深刻认识建设清廉丽水的重大意义,找准民政职责定位,锚定更高目标,通过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努力把“清廉民政”建设推向更高的深入。重点要强化三个导向。

  (一)强化政治导向,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政治导向是根本导向,决定“清廉民政”建设的方向和效果。一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统一;同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推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来增强组织生活仪式感、实效性。三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牢牢抓住党建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管党治党全面覆盖、层层传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二)强化作风导向,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的原则,不断促进党员干部更好履行职责。一是强化党性和法纪教育。要深入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学习,特别是对最近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逐条认真研读《条例》,特别是新增和修改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以及要求党员不能触碰的19条“高压线”,全面深入地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学懂弄通、吃透精神,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二是健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度。要开展“三重一大”检查,健全内审机制,督促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列出详细的“风险清单”,不定期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发送廉政风险预警信息;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对民政扶贫领域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深化正风肃纪大行动。要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作风问题,部定期开展明查暗访,自觉对标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三)强化文化导向,营造民政清廉文化氛围。文化作为一种力量,可以在清廉机关中发挥内在、深刻的作用。一是推进民政清廉文化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办公廊院营造廉洁文化环境,大力倡导“民政为民爱民、心系民生、履职为民”的职能使命,开展民政清廉文化建设进城乡社区、进社会组织活动,设计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来增强民政清廉文化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引导力。二是开展廉洁好家风建设。党员干部职工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教育家人遵纪守法、艰苦朴素、清廉自守,特别是要倡议干部职工家属当好“廉内助”。三是带头做好移风易俗工作。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勤俭节约,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共同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三、争当先锋表率,不折不扣把民政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9月21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所以,我局各处室和局属单位,尤其是各党支部书记必须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抓好落实,确保我局机关党建工作的理念、方向、思路、举措,更加符合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更加契合丽水民政的实际。

  (一)着力加强局系统党支部建设。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按照“一切工作到支部”的要求大力推进党支部建设。一要把支部建设规范好。要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要求,逐项对标党支部“10+68巡察指标体系,查漏补缺,立说立行立改,长效坚持。局党组要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机关党总支(党委)要定期对各支部工作情况开展集中督查。二要把支部作用发挥好。党建的落脚点是发挥作用,支部作为党的最基本的组织,如果不能发挥作用,没有战斗力,那么我们的党组织就失去战斗力了。因此,各党支部要深化党员志愿服务,要在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城中村改造以及民政各项工作来检验党支部的组织力和执行力,用推动工作实效来检验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要把支部建设保障好。支部建设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要确保党支部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地理事,以制度化确保支部建设规范化,要注重让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使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熔炉、攻坚克难的堡垒。尤其要科学合理使用好党建活动经费,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要组织策划好党建活动内容和载体,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活动效果。

  (二)着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每位党员要将自己的行为与党章的要求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员的骨干、带头和先锋模范作用。一方面要优化激励机制,运用荣誉、情感等方式,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定期组织开展高质量的“主题党日活动”,以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来加强党员意识教育,增强行动自觉,持续提升民政党员干部的执行力、战斗力。另一方面,要从严管理党员。在思想上,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坚持用党章党规约束党员、干部言行;在制度上,必须严格考核制度,定期对党员和党组织进行考核,根治“软骨病”;在纪律上,必须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并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学习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着力倡导实干担当的用人导向。9月19日,在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市委胡书记强调,要突出实干担当,把好政治标准关,坚持事业为上导向,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拥有“尤为如此”的政治自觉、“丽水之干”的精神气概、“绿色发展”的坚定信心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用人导向是方向、是标杆、是旗帜,所以,市委首先把敢于担当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导向和重要依据,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不干事的没市场。其次是建立知事识人的考核机制。强化“知事”和“识人”相统一,完善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等办法,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让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认可。三是完善容错纠错制度。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让有为者敢为,为担当者担当。

  再过两天,我们将迎来国庆七天长假,全局要高度重视节前和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一要组织开展好节前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务必做到认真彻底、到点到位、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对办公室进行一次清理,对贵重物品及秘密文件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过节;二要认真履行节日值班职责。按照“谁值班谁负责”原则,切实做好涉军涉密维稳工作,不但要确保在职在位,而且要了解全市涉军维稳对象的信息动态,一旦有情况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值班领导要切实负起带班责任,不能离开防区,要完善应急工作预案,严格执行值班报告纪律和手机联络畅通纪律。三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廉洁过节的要求,不碰高线、红线、底线,特别是外出走亲访友,要注意自身形象,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不做,真正做到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分管领导与业务处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不要同时离开丽水市域范围,居家外出要注意家庭安全、人身安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国庆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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