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2021-10-20 | 阅读:1276

 

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机关各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督查的指示精神和《***桐木镇委员会、桐木镇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桐发[2015]36号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派出精准扶贫工作专项督查组,对各村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和机关干部落实精准帮扶责任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年3月20日至3月30日

二、督查方式

将采取随机抽查、组织座谈、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检查,将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的办法,对督查内容进行考核评分。

三、督查内容

重点对各村的精准扶贫工作组织机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台账建立、张榜公示等工作完成情况和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人员安排

组 长:黄 娇(副镇长)

成 员:易生根(党政办主任)

黄乐发(人大办主任)

金友良(效能办主任)

黄益鹏(扶贫和移民办主任)

彭伟林(民政所所长)

高维生(农办主任)

肖友辉(交通办主任)

饶 淀(扶贫和移民办副主任)

兰三花(扶贫和移民办干事)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高度重视,抓紧安排部署,按照督促检查内容,全面摸清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准确制定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和脱贫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完成相关工作,全力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各村要扎实做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息数据要进一步进行核实,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并将相关情况报镇扶贫工作站。在督查工作中发现有工作敷衍塞责、推动不力、数据失真、底细不清、台账管理混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各村和机关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督查组在督查期间要严肃工作纪律,逐条逐项对各村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各村开展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

(四)督查组于2016年4月5日前,将督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党委、政府领导审核后在全镇通报。

附:桐木镇精准扶贫工作督查考评表

***桐木镇委员会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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