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端午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
2021-10-20 | 阅读:1278

 

关于开展端午节前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5月19日,全市一天内先后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其中吴中区1起车辆事故,高新区1起触电事故,轨道交通1起物体打击事故。为遏制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高发频发态势,全力压降事故,市安委办将对各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督查时间:5月23日至5月27日。

二、督查内容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以“六防”为抓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和制度建设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三级政府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三、组成及分工

市安委会成立10个督查组,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每组3人,分别督查10个市(区)。

第一组:市安监局焦亚飞局长带队,市安监局综合监督处派员(联络员)参加,督查姑苏区。

第二组:市安监局韦锋副局长带队,市安监局监管二处派员(联络员)参加,督查张家港市。

第三组:市安监局葛卫副局长带队,市安监局监管三处派员(联络员)参加,督查常熟市。

第四组:市安监局王竟副局长带队,市安监局监管一处派员(联络员)参加,督查吴中区。

第五组:市安监局张学文副局长带队,市安监局综合监督处派员(联络员)参加,督查高新区。

第六组:市公安局刘军副局长带队,市公安局相关处室(联络员)、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派员参加,督查相城区。

第七组:市住建局周勇华副局长带队,市住建局相关处室(联络员)、市安监局办公室派员参加,督查昆山市。

第八组:市交通运输局郑丙华副局长带队,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处室(联络员)、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派员参加,督查太仓市、太仓港口。

第九组:市质监局曹明华副局长带队,市质监局相关处室(联络员)、市安监局监察支队派员参加,督查吴江区。

第十组:市消防支队章为民副支队长带队,市消防支队相关处室(联络员)、市安监局监管二处派员参加,督查工业园区。

四、有关要求

(一)督查任务。督查1-2个乡镇(街道、开发区),检查危化企业、粉尘涉爆企业、交通运输和建筑工地等不少于3家。各市(区)督查时间不少于1天,检查单位的选择采用抽选方式。

(二)督查方式。听取各地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检查企业是否开展以‘六防’为抓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是否列出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是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等。

检查督查活动完成后,各督查组联络员于6月3日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检查督查情况报告。

联系人:杨晓,联系电话:18962166651,传真:68611780。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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