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风行动”
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驰而不息抓好系统内作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5月14日至6月22日。
二、督查对象
此项督查实行抽查形式,对象为镇、街道公办学校,抽查面不少于20%(名单见附件)。
三、督查重点
对各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行督查。
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规转嫁支出费用,违规开具、使用、报销虚假发票或者名实不符的发票规避监督检查等问题。
四、督查方式
通过听取汇报、财务核查、调研座谈、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集中检查。根据以上督查重点内容,对督查学校2021年6月至2021年3月的国库支付账、食堂账、工会账和专项资金账等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重点关注食堂经费管理、教育培训费用支出、公务接待、工会福利发放等情况。
五、督查成员
组 长:王海赳
副组长:陈 洁、戴建平
组 员:金迎春、陈 新、景飞燕、张 露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学校对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做好迎查准备(准备相关财务资料、党建资料、行政会议记录材料、单位制定的有关制度、汇报材料等)。
2.检查人员应按职责要求严格执纪,认真履职。检查结束,要认真组织填写督查工作底稿,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附件:吴中区教育系统(镇管学校)“清风行动”专项督查日程安排
吴中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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