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党风廉政责任书
2021-10-20 | 阅读:1303

***xxx局党组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形成弊革风清、纪律严明、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大同市城市管理事业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局党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二)局属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三)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对职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科室、本单位工作会议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汇报,分析城市管理系统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工作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对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建设,主动与党组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4、不断深化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围绕清权、确权、示权、控权四个关键环节,从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入手,制定风险防控实施细则,规范权力运行,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

(二)局属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会议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范围内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工作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组织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主动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4、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5、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6、不断深化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从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入手,制定风险防控实施细则,规范权力运行,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

 (三)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对分管单位、部门科室负直接领导责任。

   1、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落实。对分管单位、部门科室党风廉建设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的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指导。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任务。

   3、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坚决禁止干部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各项规定。

   三、责任考核

   (一)局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年终考核等工作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各单位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不少于1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和年度考核进行。采取全面考核与平时专项检查相结合,综合全考核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局属各单位要将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入年度总结内容,报局党组

   四、责任追究

   本科室、本单位和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对本科室、本单位干部职工监管不严制度落实不力对违纪苗头不及时批评纠正、不制止,以致屡屡发生违纪问题,甚至发生重大违纪问题的,不但对本人做出严肃处理,还要对相关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xxxxx局党组     党组书记(签字):

(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

                     

                       

                           ***xxxx局党组            

                            2021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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