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2
在落实“两个责任”交责暨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7
在全市落实“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11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24
在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29
在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1
在“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44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宣讲约谈会上的讲话 51
在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58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66
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71
在全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76
落实“两个责任”要敢于动真碰硬 85
强化主体责任 明确一岗双责 88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 89
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自我做起 91
严字入手实处着力 切实担起“两个责任” 93
同志们:
刚才通报了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和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书,上述7起典型案件中,有的“两个责任”精神传达不到位、落实不给力;有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淡薄,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还没有入脑入心;有的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有的对公款吃喝、乱发津补贴、纪律松弛等现象充当老好人,甚至袒护、包庇。这7起案件中,有的追究了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有的追究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责任,有的既追究了主体责任也追究了监督责任。通报的检察建议书中的案件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尤为触动和震撼!检察建议我们已安排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并会同相关部门拿出方案和具体措施。
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的查处,说明了现在中央及地方各级把对这个两个责任的落实,放到了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战略高度来进行谋划和推进。今年年初召开的中纪委五次全会更是明确,2015年要推动“两个责任”向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
今天我们就落实主体责任集体约谈科所长,目的是不断增强科所长主体责任意识,推动财政系统“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下面我就强化主体责任提四点要求。
一、认清执法形势,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
一直以来,我们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扎实有效的,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总体是好的,财政部门享有良好的声誉。但是,对照当前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力度和尺度,我要提醒在座的各位科所长,以前没有查处财政干部,不代表我们的队伍当中不存在消极腐败现象。没有出现问题,不代表我们每一位同志都能做到问心无愧。在以前的执法环境中,我们自认为没有问题的不代表以后就没有问题!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常态要求,一些在过去看来无伤大雅的问题现在都真正成为了问题,正是这些小问题败坏了党风、政风、民风、社风,影响了大多数人,我们必须坚决予以扫除。在这里,我要给大家敲一个警钟,各位科所长要增强意识,在涉及从严治党等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要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要改变过去考虑业务工作多,管理工作少的局面。既要追求业务工作做得好,更要追求党廉工作过得硬;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旗帜鲜明地反对不正之风。要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认真对照上级要求,聚焦“四风”,认真地查一查、照一照,在我们的身上是否还有吃拿卡要、消极懈怠、担当不够等现象,以及刚才通报中出现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主体责任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对中央的新精神、新思想、新部署,我们要定格、要对焦、要校表,要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定格在的脑海中,落实在行动上。概括来讲,各科所长的主体责任基本内涵包括5个方面:一是领导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二是教育责任。组织本科所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是管理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督促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五是示范责任。各科所长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三、强化举措,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覆盖
各科所长要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亲力亲为,抓好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要突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作风建设抓重点。作风建设体现在财政系统,主要是政风和行风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禁止收受购物卡、乱发津补贴、违规公款接待等行为。二是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广泛倾听基层群众意见,加快工作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各项勤政廉政规定。
(二)勇于担当增效能。新常态下对党员干部管得严约束紧,一些同志就不敢做事,或者说不愿做事,认为多做事多出事,不做事就没事。这些观点是极端错误的。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我们既然选择了这个事业,选择了这个岗位,就要履行好我们的职责,就要守住自己的“责任田”,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一些干部的不敢担当、不愿作为行为,实际上是懒政、怠政、庸政,我们要坚决予以抵制。局纪检组将开展机关效能监察,加大整治“慵懒散拖”力度,对一些不做事、不作为的干部予以严肃处理,切实解决门好进、但事难办的问题。
(三)强化内控防风险。要建立健全管人、管钱、管事的制度体系,筑牢反腐倡廉防线。一是突出防范重点。目前在项目申报、财政性资金分配和拨付、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点,这些也是纪检、检察等部门关注的重点。我们一方面要认真梳理风险防控节点,明确风险防控主要措施;另一方面加强自律和监管,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不乱开口子,不疏于监管。二是强化政务公开。要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通过财政局网站、公开栏等载体、走村入户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让公众了解、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要切实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自觉接受人大法律、政协民主监督、群众办事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四)率先垂范严自律。一要管住自己。面对各种诱惑和考验,要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慎始慎初、慎独慎微,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自觉抵制方方面面的诱惑。二要约束亲朋。在日常生活中,对配偶、子女等要做到多约束、常提醒;要净化自己的社交圈,择善而交,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三要带好队伍。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该检查的要理直气壮的检查,该敲的警钟要常常敲,该批评的要严格批评。我们宁愿接受干部受批评和管理后的怨恨,也不愿看到干部出事后的悔恨。四要敬畏法纪。要正确看待权力,敬畏法纪,让权力在“镁光灯”和“聚光灯”下行使,形成一种习惯、成为一种自觉。
四、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对待执纪问责
现在纪检工作实行“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各科所要服从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配合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共同惩治腐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这对干部既是一种警示,也是一种保护,不打击苗头,小案就可能变成大案、窝案,危害深远。局纪检组、监察室将落实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加大检查频率,突出明查暗访相结合,突出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和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同时对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进行重点检查,严防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实行实名通报、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问责手段,保证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举措得到落实。约谈会后,我们将组织力量,随时对科所长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将坚决问责。
同志们,落实主体责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希望大家切实担负应尽职责,坚持主体责任不放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优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正气的工作优境,为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同志们:
6月13日,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的实施办法》;6月20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葛平同志在我县召开了“两个责任”调研交责会,并作出了《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的讲话;7月8日,县委召开了全县落实“两个责任”报告会暨一把手集体约谈大会,县委徐书记作了题为《坚定地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的重要讲话。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住建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交责暨集体约谈大会,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县委落实“两个责任”交责大会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动员全系统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两个责任”落实的良好成效,助推住建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
刚才,局纪委成书记传达了县委徐书记的讲话精神,县纪委陈金来常委对“两个责任”的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局党委赵书记对全系统“两个责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局相关支部、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代表领取了“两个责任”任务清单,希望大家认真领会,仔细研究,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好住建系统的“两个责任”,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自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中央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落实就是严重失职。省市纪委先后出台了关于“两个责任”的文件,我县也出台了《关于强化基层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这一系列的措施表明,落实“两个责任”已经成为全党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上到下,要求很高、时间很紧、举措很多。我们要按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立足自我监督,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要像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一样,真正把主体责任担起来,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二、科学界定责任,构建落实“两个责任”的分工体系
局党委班子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集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去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对文件的各项要求,做到一环不少、一着不让、一抓到底,真正做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缩手”。各支部、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对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要按照既“挂帅”又“出征”的要求,认真履行落实加强教育监管、保持清正廉洁等主体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甩手”。各支部、部门和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进行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做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手”。局纪委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监督职责,要按照党章党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开展监督、查办案件、警示教育等责任,做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齐动手”。
三、主动尽职履责,拓展落实“两个责任”的载体抓手
局党委和纪委要拿出敢为善成的劲头,主动肩负使命,进一步创新工作载体和抓手,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结合当前重点工作、结合工作中的缺陷和瑕疵,统筹安排,通盘考虑,真正把“两个责任”抓紧、抓实、抓出实效。一要做优载体,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制度体系。要在强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同时,要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进行细化分解,梳理出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集体任务项目,明确标准要求、评价办法、问责措施,并进行公开承诺、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要强化抓手,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效能督查考核、权力公开运营、责任追究倒查三项机制,真正维护和发挥“两个责任”的权威性、实效性。三要力求实效,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带动“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要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为执纪执法部门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对腐败问题勇于亮丑、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以严明的纪律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四、严肃责任追究,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倒逼机制
要按照县委“两个责任”的文件要求,着力完善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构建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倒逼党委、纪委、各支部、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履职尽责。一要强化责任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专项巡查,一旦查实要迅速、严肃作出处理,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二要强化责任考核。健全完善“两个责任”考核制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考核机制,通过常态化的督查考核,让局党委、纪委、局班子成员,各支部、部门和单位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三要强化责任追究,依纪依法严格问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支部、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责任范围内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屡屡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哪个支部、哪个部门、哪个单位,也不管是谁,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两个责任”的落实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支撑和重要保障,我们要按照县委徐书记和县纪委的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进一步增强主体、主动、主责意识,切实加强思想保障、领导保障和舆论保障,为“打造特色经济强县,建设魅力湖滨新城”提供强大的保证。
今天,把大家召集起来,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一次集体谈话。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想法,一是上级有要求。要各级党委通过座谈会、谈心会等形式,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认识。今年以来,省委常委会10多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委召开全省性专题会议达到平均每月1次,部署之密集、强调之严厉、措施之强硬,前所未有,而且相应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州委也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开展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约谈、专项督办检查、实地调研走访等一系列活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州委王书记要求我们落实“两个责任”要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成效上,争做“两为”干部,并利用在汉培训的机会,对我们进行集体约谈,提醒我们认清形势,把握大势,增强政治定力。二是个人有责任。开展集体约谈,是市委书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市委书记,有责任和大家一起座谈交流,传递信号,统一思想,增进共识。三是现实有必要。“十二五”以来,××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步入了快车道,从2011年开始,每年都有2个以上的重要指标实现重大突破,全市人民对××的发展寄予了厚望、充满了期待。但仍然有许多不和谐因素制约了发展、影响了发展,尤其是少数党员干部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乱为的现象,严重地影响了全市发展形象,损害了市场主体利益,伤害了老百姓的感情,与勇当××山排头兵的任务极不和谐,与市域经济实力走在全省生态功能类县市前列的目标极不和谐,与建设首善之区的要求极不和谐,对此,我们各级党委(党组)有责任、有义务担当起主体责任,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借此机会,和大家交流三个方面的想法:
一、把握大势,当好清醒人
第一,要清醒认识加强反腐败斗争是党必须作出的重大抉择。我们党已建党90多年,执政60多年,正处在向长期执政党建设转变的历史节点上。当前,一系列重大“选择题”摆在党的面前,党必须作出正确抉择。是选择容忍腐败,还是选择争取民心民意?是选择“下台”,还是选择长期执政?答案无疑是显而易见的。面对这些“选择题”,中央选择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反腐败斗争,不达目的不罢休。王岐山同志指出,即使因反腐败而产生一些“不作为”现象也在所不惜,因为与“不作为”相比,“乱作为”危害更大,当前就是要集中精力把“乱作为”治住,下一步再解决“不作为”问题。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是中央在当前形势下的正确抉择。我们党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必须长期执政。这是历史的需要、人民的需要!但如果腐败蔓延,党迟早会丧失执政资格,一切就都无从谈起。现在,我们党尚且还有选择反腐败的权利,因为我们还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腐败问题。一旦腐败侵入骨髓、病入膏肓,反腐败的能力就会彻底丧失,那就无力回天了!党中央所作的选择,归根结底是对民心的选择。民心金不换,民心最可贵。孔子曾经讲过,对治理国家而言,粮食、军队、民心三者必不可少。若三者去其一,只能先去掉军队;若再去其一,去掉粮食;只有民心不可无。失去民心,即使有军队,有粮食,仍将难以立国。总之,在这些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我们要始终做清醒人,决不能犯糊涂。不仅自己不能犯糊涂,而且还要履行“一岗双责”,牢记政治责任,让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不犯糊涂,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坚定决心,巩固和扩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成果。
第二,要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目标。当前,反腐败斗争的目标是什么?从短期来看,就是以治标为主,5年内有效遏制腐败,为治本赢得空间、换取时间;从长期来看,就是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保驾护航,使我们的事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为此,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腐败问题的顽固性注定反腐败斗争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腐败毒瘤一日不清除,反腐之战一日不停息,反腐之战永远不可能划句号。省委李鸿忠书记强调,反腐败之战是“卫冕之战”、“长久之战”,所谓“影响论”、“刮风论”、“过头论”等都是极端错误的。我们常讲,反腐败斗争要决战决胜、“毕其功于一役”。这个“役”,不是打一仗、两仗,一年、两年,而是要一直打下去,直到滋生腐败蔓延的土壤彻底铲除。“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败斗争只能成功,不许失败;只能继续深入,不能半途而废。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做好长期作战、长期反腐的斗争准备,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第三,要清醒认识党中央抓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和空前力度。之所以说是决心坚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省委李鸿忠书记说,反腐败如同治癌症,用一般的措施和力度,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必须用猛药、下重拳,采用化疗和放疗的办法。就像关羽中毒箭之后,华佗亲自上阵、刮骨疗毒,如果只敷点外用药或只吃点保健药“意思意思”,根本无济于事,必须清除毒素和腐肉才行。之所以说力度空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雷霆之势和空前的力度反腐肃贪、惩治腐败。中央反腐败的坚决态度,空前力度,有目共睹。作家二月河感叹,“我们党的反腐力度,读遍二十四史,没有像现在这么强的。这种力度,绝对是不见史册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到两年时间,在中央强有力的反腐攻势下,50多位省部级干部、若干厅级干部进了“笼子”,甚至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也进了“笼子”。为什么?一方面,因为腐败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腐败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当前腐败蔓延的态势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另一方面,因为腐败问题根深蒂固、盘根错节,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历史欠账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都是空前的。问题在于,我们对这种决心、力度、目标的认识是否到位?王岐山同志在讲话中说,“忠不忠,看行动”,“关键是落实”,与中央相比,我们在反腐败的认识和行动上还有一定差距,大家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充分认识加强反腐败斗争是形势所迫、职责所系,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二、正视现状,当好明白人
㈠从查办的案件来看,主要有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目无法纪犯案。我们经常讲,“胆大”分两种,“艺高人胆大”,“无知者胆大”。有的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六条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认为“艺高人胆大”,冒天下之大不违。有的对党纪国法不懂不学,对于新政策不闻不问,结果犯下了低级错误还不自知,造成顶风违纪,罪不可恕。这种目无法纪,事实上是低估了党和政府铲除腐败的决心和力度,高估了自己的伎俩和本事,错估了党纪国法的威严和力量。
第二种情况,心存侥幸犯案。认为腐败不一定会暴露,被查处的只是少数人,即使败露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认为偷偷摸摸很难发现,高明地贪不会出事,聪明反被聪明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终究包不住火”。一时不被发现,不代表以后不被发现;暂时不出问题,不说明长期不出问题。所以,只有不伸手,否则伸手必被捉。
第三种情况,从众心理犯案。对待当今社会存在的不良风气,有的党员干部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怀有程度不同的从众心理,对腐败现象也具有一定的“容忍度”,总是以“别人也在这么做”来麻痹、安慰自己。认为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大家都见怪不怪,随波逐流。在他们看来,“人生在世,吃喝二字”,“千里做官,为了吃穿”,“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手中的权力是自己“挣”来的,可以用来谋私牟利,结果往往是“一粒老鼠屎,端了一锅汤”。
第四种情况,相互攀比犯案。与商人比收入、与同事比“官位”的现象仍然存在,心中失衡,造成盲目攀比,想方设法搞点“蝇头小利”,结果是得不偿失。
㈡从干部状态来看,主要有四种不良现象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假睡叫不醒”。少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真正把自己当成“主角”,对目前的形势缺乏理性的判断和深刻的反思,对落实主体责任缺乏充分的认识,认为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是“实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虚活”,“只挂帅,不出征”。
二是在履行职责上“遇事找客观”。过去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热衷于开开会、表表态、签责任书,做表面文章。有的对眼皮底下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知之甚少、不管不问,导致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有的在任用干部时当仁不让,而干部一旦出问题,就认为是纪委的事情。
三是在推进措施上“老瓶装新药”。习惯于当“甩手掌柜”,抓不住“牛鼻子”,更没有硬措施。有的党委书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领导,纪委负责,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甚至在内心深处滋生了“反腐过头”“官不聊生”的错误认识,办法不多,困惑不少;功劳不多,牢骚不少。
四是在发挥表率作用上“只管自己盐罐不生蛆”。在执行决定、规定方面,存在“揉”“绕”现象,自廉自律意识还“过得去”,他廉群廉意识还“差把火”。有的纪检干部怕得罪人,对监督畏首畏尾,对问题熟视无睹,得过且过,监督缺位。
㈢从面对新常态来看,还存在“四个不适应”
一是由“奢”入“俭”的不适应。过去对吃吃喝喝、大手大脚习以为常,对讲面子、讲排场、讲档次乐此不疲,现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用经费开支更加规范透明,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倒让大家一时“难以适应”。
二是由“松”到“紧”的不适应。在相对松散的从政环境下,有的人放任自流惯了,一时难以承受这种强力反腐的高压态势。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点滴小事都要被通报、被问责,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让不少人一时难以适应,甚至心存困惑,无所适从。
三是由“慢”到“快”的不适应。以前,大家对“磨洋工”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搞“暗箱”操作也许可以“蒙混过关”,现在监督的手段越来越多,监督的渠道越来越广,今年我们通过建设“市民之家”,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对这种快节奏的变化,有的人还不适应。
四是由“逆”到“顺”的不适应。“劣者上、优者让、老实人靠边站”的“逆淘汰”现象,让少数人一时得逞,但是,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选人用人的“顺淘汰”机制不断健全,“得逞”的那一少部分人,感受到了危机。“逆淘汰”尽管在一段时间内占有市场,但是,也请大家记住,关系淘汰不了能力,平庸淘汰不了优秀。
三、要以上率下,当好局中人
今天参加会议的,是所有市级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是落实“两个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两个责任”在××市落实得怎么样,大家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就如何当好局中人,强调“五个务必”。
第一,务必心存“三个敬畏”。
一是要敬畏党纪国法。人们在社会中生活,需要秉持一些基本的原则,明白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一个人心中有了敬畏之念,行为就有了准则和规范,就能自觉约束自己,不做出格越轨之事;反之,就会丢失做人的原则,放弃为官的准则,逾越廉政的底线。虽然时代在变,但保持敬畏之心始终是我们安身立命、进而有所作为的重要前提。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否则,无论是“苍蝇”还是“老虎”,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是要敬畏手中权利。权力不是与生俱来的,包含着组织的重托和信任。权力本身就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考验,既有指挥和支配的力量,也有担责被罢免的风险。对权力心存敬畏,是新一届中央领导告诫全体党员干部的一句话,要求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心中要有敬畏,知道什么是高压线”,要给权力涂上防腐剂,念好“紧箍咒”。对权力心存敬畏,体现的是一种忧患、责任和自律,是智慧之源,也是成事之基。只有心存敬畏之心,才能于临事之际小心谨慎,克勤克俭,严于律己,有所作为。毛泽东从西柏坡进北京,怕当李自成,称自己是“进京赶考”。邓小平同志告诫领导干部,谨慎总是好一些。“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正是有了这些“怕”,才能在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上慎之又慎,时刻牢记责任,严格约束自己,清白为官,公正用权,不闯红灯,不越雷池。
三是要敬畏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大家的衣食父母。前不久,省委办公厅《决策参考》印发了省委原副书记邓道坤同志的一篇文章,题目叫做《农民颂》,我签批了一个意见,要求办公室发文各乡镇办、市直单位学习,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这里面说的是,农民伟大,农民可亲、可敬、可畏,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说到底就是辉煌灿烂的农业文明史,创造这一历史的主体是农民。所以说,不忘农民,是绿叶对树根的回望,是草木对大地的眷念,是江河对源头的不舍,是子孙对祖先的敬仰。作为领导干部,一方面,一切工作要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另一方面,全媒体时代,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倍受关注,更要求我们自觉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要自觉学会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
第二,务必强化“三个责任”。
一是“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委负总责,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就是第一责任人、首要负责者,尤其需要自觉践责、勇于担责,积极履责,不敷衍塞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首先是“一把手”必须坚定清醒,主动担当组织领导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责任追究之责、支持执纪之责。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高度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个别问题演变成普遍问题。
二是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在落实“两个责任”的过程中,分管领导作为某个领域的直接领导,同样要强化责任意识,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主动研究部署、支持查办案件、加强督促指导、参加检查考核、严格廉洁自律。对某个单位、部门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分解。今天的会议结束以后,也请大家在各自领域,开展好廉政约谈,把责任落实到位,把压力传导到位。一是所有市级领导,要到所联系的乡镇、市直单位、基层党建联系点开展廉政走访和廉政调研,约谈乡镇党政正职、纪委书记和市直部门“一把手”。二是乡镇正职、市直部门“一把手”要约谈班子成员,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教育大家认清形势,保持警醒。三是乡镇、市直领导班子要到分管领域、驻村包片联系点开展廉政约谈,教育好中层干部、村级班子主职和普通党员干部。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问责问效,在全市上下形成“各级党委(党组)直接抓直接管、书记亲自抓亲自管、班子成员具体抓具体管”的责任网络。
三是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要切实担负起纪律监督责任,主要有五个方面,即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党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党内监督。纪委要充分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再次强调所有纪委书记不再参与其他工作分工,专司执纪,当好“警察的警察、宪兵的宪兵、得罪人的专业户”,把精力放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是“钟馗”就要“打鬼”,是“猫”就要咬“老鼠”。同时还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虽然很难,但这也是你们的重要职责之一。
第三,务必当好“三个表率”
一是讲规矩的表率。规矩,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个词。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规矩、懂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用规矩。同时,要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抓落实,保障“两个责任”有序有效运行,并最终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长效机制。
二是敢于担当的表率。担当,往大处说,就是要敢负责任、敢担使命;往小处说,就是要不怕困难、能担重任。7月17日,省委李鸿忠书记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上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过去不可谓抓得不重,不可谓抓得不严,但为什么效果不理想?根本在于党委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大家要认真领会落实好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真正把责任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
三是增强政治定力的表率。定力,是修养要达到的一种境界,就是要做到坐怀不乱,处变不惊,临危不惧。要主动加强学习,自觉接受教育,提升思想境界。通过深入学习,切实把握大势,领悟实质,增强定力;通过学习,率先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进一步增强“内省”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使我们的宗旨意识更加牢固,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转化为推动工作的自觉行动。
第四,务必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要发现一批问题线索。市纪委参照中央、省委巡视组模式,拟定了巡访监察方案,正在开展相关工作。要通过巡访监察、受理网上投诉和信访举报等方式,发现干部违纪线索,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惩戒的惩戒。二是要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研究处理,重点查办“两违”、征地拆迁、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基层“小五长”(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等)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腐败案件。三是要整治一批违纪乱象。为官不易,但不能为官不为,更不能为官乱为。在整治违纪乱像方面,市纪委牵头做了大量工作,针对州城治堵保畅、公车管理、农村乡镇干部“走读”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广受领导认可、群众好评。下一步,要以治理“中梗阻”为重点,重拳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特别是要突出抓早、抓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强力反腐、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
第五,务必达到“三个效果”。第一个效果,工作作风要进一步转变。要通过落实“两个责任”,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惩戒,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人得到重用,在全市营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良好氛围。第二个效果,政治生态要进一步优化。生态,通常用来指自然界中各种生物的生存状态,生态环境好,则各种物质、要素和信息能够在系统内顺畅流动,生物就会茁壮成长;反之,则生物凋零,物种灭绝。一个地方腐败问题频出,说明其政治生态、从政环境、选人用人存在问题。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既要靠每一名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更要靠各级党委及其领导同志的正确引导和严格管理。一个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平时提倡什么、喜好什么、用什么人,对于一个地方和部门而言,就是导向。只要领导同志态度坚决,整个班子就会纪律严明,整个地方和部门就会风清气正。第三个效果,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偏离了这个方向,就是舍本逐末,甚至本末倒置。要通过抓“两个责任”的落实,为加快发展保驾护航。今天已经是9月28号,第三季度即将结束。今天参会的除了市级领导,都是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市直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请大家在落实好“两个责任”的同时,对照各自工作目标,对照州对市的考核指标,一项一项加以分析,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尤其是从今年开始,州政府将直接考核到乡镇,大家要主动适应新的考核体制,认真盘点各自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同志们:
今天召集大家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大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管党治党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近两年来,大家应该看到和感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可以预见,这将成为我们党今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新常态。
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核心环节,权力集中、资源集中、领导干部集中,廉政风险点多、面广、等级高,反腐责任大。我们这些部门的纪律作风和廉洁从政情况,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市委、市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实施以来,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体责任落实得还不是很到位,作风突出问题还整治得不够彻底,监督责任还落实得不够有力。因此,各部门领导同志必须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思想上要时刻清醒,态度上要旗帜鲜明,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落实得好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紧不紧,一个首要的条件就是看责任明确不明确、清楚不清楚。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必须要知责、明责、尽责。
首先要知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既有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责任,也有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既有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也有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既要部门各负其责,又要一级对一级负责。也就是说,只要有一定职务的干部,就有相应的责任,大家对此要有明确认识。
其次要明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省委和市委在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上制定了具体的推动落实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必须主动适应这种工作节奏和步伐,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参加今天集体约谈的同志,几乎都是本部门的党组书记,都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担负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和市委的具体部署。另一方面,要对照省委“3783”责任体系和市委的《实施办法》,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号入座,搞清楚、弄明白自己究竟要负什么责任。
关键是要尽责。有权力就有责任,有责任就要敢担当。大家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定期研究和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切实把责任尽到位、落到实处。
一是要敢于担当。面对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要迎难而上、主动出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于较真、敢抓敢管。要克服怕得罪人、不敢批评、不愿批评的老好人思想,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横向落实到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基层党组织,使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
二是要严守纪律。党的纪律、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抓纪律开始,让纪律成为第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守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这“五个必须”,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核心要义,必须严格遵守。同时,要自觉遵守工作、生活中的纪律和规矩。比如,会议纪律,请销假纪律,上下班纪律,干部人事纪律,住房、用车、生活待遇等方面的规定等。要从党纪党规教育入手,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教育党员干部重党规、明底线、知法纪,引导党员干部凡事都要按纪律来、按规矩办,不碰“红线”、不触“底线”。
三是要领导带头。大家作为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焦裕禄等先进典型,培养看齐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同级纪委和群众监督,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标杆和榜样。要把慎微作为个人思想修养和行为规范的理性界碑,在细微之处时刻保持警醒,在任何时候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小节。尤其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各项规定等纪律要求,坚持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切实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一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认真对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实化落实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完善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把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以及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要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机制。要建立落实好对下约谈制度。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约谈班子成员1至2次,班子成员至少约谈分管工作部门负责人2次,并根据需要随时约谈。建立谈话提醒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部门负责人要经常主动谈心谈话,对存在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建立民主测评制度。要把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个人年度“三述”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接受民主测评。同时,要结合开展“双联”富民行动,指导督促联系乡镇、村落实好主体责任。
三要强化监督和问责。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继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好“四风”问题。当前,作风问题虽然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有些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环境和自觉尚未形成,有的问题仍有反弹回潮的迹象。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态度,切实把作风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这里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各部门一把手要积极支持同级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组)的监督,发挥好同级纪委(纪检组)的作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单位,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让问责形成常态、形成震慑,通过问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我就讲这么多。总的就是希望大家把这件事重视起来,把各自的职责履行好,打造务实高效廉洁政府。
谢谢大家。
同志们:
这次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暨警示教育大会,是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全县广大干部打免疫针、敲警示钟、上廉政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发展环境,努力开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新局面。刚才,××同志通报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案件中涉及的干部曾经是我们身边的同志,由于他们自律不严、纪律不守,最终滑向腐败深渊,既令人痛心,又发人深省。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深刻反思,时刻警醒、警钟长鸣。下面,我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在“不想腐”上取得新的进展
一个人的行动,总是受到自己思想的支配。思想的“闸门”不紧,行为做派就会“走偏”;思想上的溃败,必将堕入黑暗的深渊。腐败的产生往往在一念之间。为了防范病毒
入侵,计算机需要安装“防火墙”。人也一样要防范病毒的入侵。特别是现代社会诱惑很多,一些消极的、腐朽的东西也像病毒一样入侵我们的大脑。因此,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提高免疫力,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入侵。
(一)认清当前反腐新常态,做到心存敬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拳出击反腐、铁腕整治作风成为一种新常态。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在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书记指出:“谁在这样的形势下仍敢我行我素、依然故我,就要为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在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赵克志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真正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在市委一届七次全会上,刘奇凡书记要求:“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广大干部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可以看出,中央和省委、市委反腐败的态度越来越坚决、力度越来越大、措施越来越严。同时,强化问责也成为一种新常态。从中央查处干部的情况来看,截止今年11月27日,十八大以来中央共查处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53人,说明反腐无禁区。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查处的情况来看,749人被终止省、市、县人大代表资格,467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处级以上干部近187人,说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不管涉及多少人都要被查处,广大干部不要存在“罚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从云南晋宁县“10·14”群体性事件问责情况来看,目前被问责的16名责任人中涉及到该县委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理由是对基层组织建设检查、指导、督促不到位,没有督促镇党委采取措施解决村班子存在的不团结、不作为等问题,导致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无法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这说明为官不为也是一种腐败,也要被问责。这也提醒我们,目前全县向组织提出申请不再担任领导职位的干部和即将退休的干部,思想上不能懈怠、工作上不能放松,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在位一天、工作一天都要好好干、用心干、尽力干。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清新形势、认清新常态,做到心存敬畏。一要敬畏权力。权力是“双刃剑”,用权为公,能带来掌声与荣誉;以权谋私,则带来罪恶与镣铐。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做官。我们干事的平台是组织给予的,要摒弃那种“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观念。要深刻认识到自己负责的工作和事业决不是获取个人利益的手段,而意味着一份职责和使命,把权力看成是回报组织、奉献人民、服务社会、实现价值的工具,真正“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要正确对待亲情、友情,不搞“潜规则”,不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二要敬畏法纪。领导干部因为手中掌握着权力,所以有时容易挣脱法治的束缚,触碰法纪的高压线,这是极其危险的。因此,一个领导干部不论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要敬畏法纪的威严,带头学法、守法,培养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严守从政准则,恪守职业操守,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不要谋求法纪之外的特权和利益,要始终在党纪国法约束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任何时候都不逾越法纪“高压线”,更不能把法律当儿戏。三是敬畏人民。要弄清楚自己与群众的关系,摆正自己的公仆身份,时刻把群众路线作为自己工作的立足点。要树立勤政意识,摒弃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老爷作风。要深怀爱民之心、真正把群众当亲人来待,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办。面对群众的诉求,不能置之不理,不闻不问,要诚心的倾听,切切实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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