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10-19 | 阅读:1298

 

市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14日至4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7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2个月集中整改期结束后,按照《***包头市委巡察整改成效量化办法(试行)》(包党办发〔2021〕41号)要求,市委巡察整改验收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了量化验收。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市委同意后,确定市委政法委巡察整改成效验收结果为合格以上等级,并进入巡察整改情况公开程序。按照《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办法(试行)》(包党巡办发〔2021〕48号)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行安排部署。2021年7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巡察意见之后,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全力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多次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研究推动整改落实。2021年7月25日,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书记办公(扩大)会议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审议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政法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21年8月1日,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巡察组向政法委主要领导同志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2021年8月30日,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审议了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政法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研究了在政法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有关事宜;2021年9月6日,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审议了针对巡察整改拟制定出台的14项制度;2021年9月14日,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书记办公(扩大)会议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政法委巡察整改报告,安排部署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打赢巡察整改落实这场政治硬仗,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交上合格答卷。

  (二)强化传达学习,筑牢思想基础。2021年7月18日、7月28日,分别印发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委政法委员会的反馈意见》、王成同志在对市委政法委巡察反馈会上的讲话和贺伟华同志的表态讲话,贺伟华同志在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扩大)会议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抓好巡察整改的精神和要求上来。2021年8月10日,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委政法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包头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1年)》《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包头市委巡察整改督查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班子成员深入研究和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制度,进一步打牢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2021年8月30日,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了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了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委政法委及时成立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督促检查、日常运转等工作,并建立了定期调度、定期报告、督促检查、销号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召开四次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的整改情况汇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调度检查指导;各部门定期报送整改进度和印证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整改落实工作中的重要信息、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等情况,在“包头长安网”门户网站和“包头政法在线”微信公众平台编发巡察整改信息7期,为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搭建了情况通报交流平台。

  二、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取得的成效

  (一)党的意识不强,领导班子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上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印发了《***包头市委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的重点推进任务。二是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制定出台了《包头市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工作方案》,明确了督察内容、督察安排、督察方式、督察要求,建立了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督察格局。三是切实加强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调剂4名工作人员到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工作。 班子成员规矩意识不强,集体领导弱化。 ——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严格。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包头市委政法委“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将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政法委机关议事机制,严格执行《***包头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包头市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规范了会议记录,对会议记录的格式进行了统一要求。2021年以来,共召开33次书记办公会议,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过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并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使重大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审议决策。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政法各部门工作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 ——2013年以来作为研究决定全市政法工作重要问题的政法委委员全体会议,市委政法委只在2021年召开了1次。对中央出台的《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没有督导检查,致使政法各部门执行此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市委政法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包头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2021年以来召开2次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安排部署政法相关重点工作。二是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政法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政法系统的督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11月份,对政法各部门执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情况进行了书面督查,并把此项督查作为常态化工作,确保《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落到实处。2021年4月—6月,由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政治安全科、维稳督导科、反邪教协调科、信息化建设科和市反邪教协会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督查组,针对全市国家安全、维护社会面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司法体制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采取调研与督查结合的方式,深入昆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固阳县进行了调研督查,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

  ——对政法系统各部门执法司法监督指导力度不够,方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督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2021年6月份对国家司法救助和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评查案件51件。2021年5月份对扫黑除恶案件进行了专项案件评查。二是认真做好政法各部门及大要案件的协调工作,对惠龙、兴华、九合置业等重点案件推进协调督办。三是大力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降低信访受理门槛,确保执法办案中的过错、瑕疵得到依法及时解决,全面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不严。 整改情况:市综治办印发了《关于重申社会治安重大情况报告和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两个制度并加强执行监督的通知》,明确了社会治安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和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围绕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2021年综治考评细则》。 落实综治工作制度不力,缺乏齐抓共管合力。 整改情况:市综治办印发了《上半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日常监控情况通报》,对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各成员单位落实综治工作制度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实,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6.党建工作不够重视。

  ——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领导班子抓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工作专题研究,2021年以来书记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6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认真对照2021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抓实每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严格执行《包头市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完善了书记办公会议议题管理办法。制定的《全市政法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等34个重要文件、制度均提交书记办公会议充分研究讨论。三是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规范化建设,严格遵照执行《包头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按照《全市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安排意见》(包宣发〔2021〕18号)要求,制定出台了《市委政法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15个重点学习内容纳入2021年度专题学习计划,坚持把交流研讨作为中心组集体学习的主要形式。明确机关党总支学习和中心组学习单独组织开展,2021年以来我委中心组成员参加机关集体学习50次,其中机关党总支学习22次,中心组学习28次。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理论宣传阵地建设,在“包头长安网”门户网站开设理论学习专栏和专题页面,广泛开展十九大精神及中央、自治区重要会议和讲话精神的宣传,目前已发布内容60余篇。二是下发了《***包头市委政法委机关总支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各党支部结合实际细化制订了阶段性学习计划,固定时间、明确主题,制度化开展学习,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了心得体会。三是机关党总支制定出台了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党员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监督,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纪检委员视具体情况运用提醒、警告、进行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考核问责。四是针对后补学习记录问题,各党支部明确专人作为学习记录员,及时如实记载工作开展情况。

  7.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民主生活会思想交锋不够,“辣味”不足,程序不严。

  整改情况:2021年8月30日,领导班子围绕巡察整改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集中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和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备足“辣味”、备好“干货”。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对照检查问题查摆严肃认真、发生原因剖析深刻、整改措施落实有效,坚决杜绝照抄照搬情况。会议通报了2021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自我批评内容具体、剖析透彻、抓住要害,相互批评出于公心、直截了当,坚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集中、态度诚恳,认责领责、剖析深刻,程序严谨、氛围严肃,达到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目的。

  ——领导干部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深入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围绕抓好市委组织部调研督查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聚焦反馈问题,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对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贯彻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带头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组织生活会上,全体党员干部都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制定了2021年度落实“三会一课”工作计划,明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讲党课制度,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到本人所在党支部讲一次党课。二是制定出台了《***包头市委政法委员会党员干部学习考评制度》,明确党员干部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负责考勤,对党员参加学习情况进行打分,年终总评分在85分以下的干部职工,取消评优资格,年终总评分在70分以下的干部职工要对年度内学习内容进行补课。 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换届程序不严格,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了《包头市委政法委机关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二是2021年8月23日,机关党总支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对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指导参会人员熟练掌握发展党员的各个步骤和程序,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并要求严格执行《***包头市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包直党工发〔2021〕15号)有关规定,按照发展党员流程,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9.清理党费收缴不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梳理了近三年离退休干部缴纳党费情况,下发了《***包头市委政法委机关总支委员会关于开展离退休党员补缴党费工作的通知》。各党支部主动对接所在支部离退休党员补缴党费,共计补缴党费2082元。认真做好党员党费缴纳工作,坚决杜绝不按时缴纳党费行为,2021年全年收缴党费26677元。

  (三)管党治党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对政法委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理清了政法委及所属二级单位职能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年底要对机关各部门和三个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和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二是主要领导以上率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2021年以来,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纪委“两个责任”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议、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2021年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年”活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四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带头给全体干部作了题为“驰而不息抓‘四风’、改进作风永远在路上”专题党课。三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相继召开了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分管各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安排部署。四是加强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制定出台了《***包头市委政法委员会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积极开展了廉政谈话。

  11.从严治警不够有力,政法队伍中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并根据案件性质、违法违纪干警所在部门对全部案件进行了分类整理、深入分析,形成了整体情况报告及汇总表。市公安局针对典型案例,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警示教育大会。二是市委政法委建立了违法违纪案件月报告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市政法各部门进一步整顿工作纪律、严肃工作作风,切实强化对本系统干警的全方位监督和严格管理,落实自上而下的纪律巡查和作风督查,强化纪检监察机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能作用发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抓预防,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形成了政法系统从严治警的工作氛围和良好的政治生态。

  12.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排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市委防范办、市法学会廉政风险纳入委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中,组织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岗位、职务特点,重新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防控措施,制定了《***包头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台账》。二是加强防范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廉政风险存在于每一个岗位。依据机构改革后职责职能变化,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全面梳理了存在的或者可能存在的岗位职责风险、工作流程风险、管理环节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根据所从事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能职责及工作范围,认真查找了在政治意识、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逐一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形成了《2021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台账》。三是通过组织召开书记办公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组织集体学习会议、专题党课教育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不断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抓好正面典型榜样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正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使廉政风险防控真正入脑入心。

  13.机关纪检职能弱化。

  整改情况:2021年3月27日召开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机关党总支配备专职纪检委员,确保专人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对委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等制度进行了解读,特别是针对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予以释明、重点强调,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严格按制度办事的意识。三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2021年组织开展3次工作纪律专项检查,对机关干部上班迟到早退、不按规定请销假等问题进行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对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机关党总支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强调了工作纪律。 选人用人不严谨、不规范 14.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干部考察材料不完整、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干部选任规定,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二是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包头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关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在今后的干部任免工作中,落实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

  15.混岗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以政法委机构改革为契机,为进一步提高委机关工作效率,增强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综合能力,经委领导议定,从所属事业单位借调14名干部到机关各科室工作,2021年4月18日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宣布机构改革后委机关科级干部任免决定及机关借调工作人员的相关决定,同时下发《关于市委政法委机关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16.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4次书记办公会议,研究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相关方案和制度。二是制定出台了市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重点部门科室的职责任务。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拿出举措,切实担起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市综治办、维稳办、防范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综治、维稳、防范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和涉稳舆情管控工作专项督查调研,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专项督查组深入各旗县区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督查调研,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涉邪教各类案件。

  17.统筹全市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加强对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关于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包党政法发〔2021〕7号)要求,切实强化政法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高各类专题培训班、集中联动学习等各类班次质量水平,2021年以来,组织举办了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和4次政法系统县处级以上干部集中联动学习。把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等若干文件精神,加强政法宣传阵地和理论学习阵地的备案管理及统筹指导,目前已对政法系统新闻发布平台及公众号进行了备案审核和管理。对政法队伍中出现的不正确不恰当言论行为,坚持旗帜鲜明地批驳与斗争,对触碰政治底线的事件坚决予以打击。加强特防期舆情分析研判和值班报告制度,坚决防范领域内现实事件演变为意识形态事件。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18.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包头法学》发行量少、刊发范围窄、发挥作用不明显的问题,市法学会明确一名副会长分管《包头法学》工作,重新组建了编委成员,制定了编委会会议制度,定期刊发内容,提高刊物质量。公开招考一名法律专业人员,补充编辑专业人员的空缺。下一步将做出经费安排,适当给付作者稿酬,鼓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踊跃投稿,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编辑和发行工作,严格界定发行范围,切实做到应发尽发,真正发挥《包头法学》繁荣法学研究、引领研究方向的作用。目前,《包头法学》已编印刊发28期。二是加强机关“两微一站”的运营维护和管理,开通了“包头政法在线”头条号,把反邪教宣传平台纳入政法宣传矩阵。加快推进旗县区政法委“两微一站”开通运行,目前已全部开通。持续推进全市政法干警关注下载中央、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目前总量再一次大幅度提升,微博位居全区第二,微信和客户端继续保持全区第一。三是积极加强与自治区和市属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禁毒、“三大攻坚战”、综治、反邪教等主题宣传,目前已发布上千条新闻稿件,政法主旋律昂扬奋进,主流思想健康向上,政法正能量充盈。四是严格执行新闻稿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加大了信息报送工作考核通报力度,开展了3期宣传干部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政法政务新媒体的稿件质量和关注度转发率,目前微信关注量已突破14000人,微博突破11000人,影响力持续扩大。加强指导政法各部门主动设置议题,发布权威信息,有针对性地发布公告、解疑释惑、回应关切。 违反廉洁纪律问题仍然存在 19.存在违规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制定出台了《包头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食宿标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定期公开委机关公务接待有关情况,接受机关全体干部监督。

  20.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现象。对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的安排和调整,一次性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支出,平安建设、维稳、防范、群防群治经费的分配和使用以及其他大额资金支出均由书记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执行经费使用报告制度,书记办公会议听取了政法委、防范办2021年1—8月份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研究审议了群防群治经费、维稳经费、防范经费的分配方案,对做好经费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1.固定资产未办理入帐及领用登记手续。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委机关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管理,制定出台了《包头市委政法委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建立了固定资产入帐、领用台帐。下发了《关于开展政法委机关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政法委机关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进一步理清了固定资产帐目。对于2021年未入固定资产帐目和未办理领用登记的固定资产,资产使用人已将借用的三项固定资产全部交回办公室,办公室已将三项资产全部列入固定资产台帐。

  22.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包头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加强了财务管理,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对于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23.文山会海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严格发文办理,严控发文数量,注重发文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文字工作质量。对于能够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对于能够开短会的尽量召开短会,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严格文件制发审核把关,切实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发文代替推进工作的问题。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坚决不搞照搬照抄、层层转发。2021年政法委发文数量和2021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8.8%。2021年截至6月底发文2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1.64%。

  三、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一些工作是需要持续整改、长期坚持的,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对党的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不断提高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保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要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按照条条整改、件件落实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加强监控,适时开展“回头看”和抽查检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成效;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事项,紧盯不放,加强跟踪督办,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并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查处,严肃问责。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三)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推进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严起来、实起来。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好“持续净化良好政治生态年”活动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四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之以恒反“四风”,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好转。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履行好监督责任,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构建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总之,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将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抓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整改成效助推政法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政法事业“提档升级、争创一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以实际整改成效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619495;电子邮箱:btszfwjgdz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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