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纪检监察部门在构建
和谐社会中如何发挥职能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行业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根据自身特点,找准切入点,发挥组织协调、教育、监督、惩处、保护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环境。本人就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等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作用
纪检监察工作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也就是说,构建和谐社会是纪检监察工作追求的最大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监督检查、行政效能监察等各项工作,都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如何发挥职能作用
1、纪检监察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充分发挥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职能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搞得好与否,是社会和谐与否的重要标志。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现阶段,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反腐倡廉工作,不坚决反对和预防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与健康发展。当前全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在具体加强组织协调工作上,一是搞好调查研究、作好组织协调预案这个基础。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把握争取领导这个关键。要争取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重视、支持和理解;做到大事多请示、多汇报,使纪检监察工作引起重视,列上议程。请示汇报要做到,事先有充分准备,汇报时有自己的见解、打算,提出意见供领导参考,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充分发挥廉政教育职能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要立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执政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要坚决纠正反腐倡廉教育是“软任务”、“虚功”等错误认识,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思想源头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要突出重点,切实把廉政教育抓出成效。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必须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领导干部是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成员,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骨干和中坚力量,能不能做到廉洁从政、执政为民,将会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所处的重要领导地位决定了反腐倡廉教育必须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要抓住重点内容。要针对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抓好经常性教育;针对理想信念问题,经常开展理论教育;针对法纪观念的问题,经常性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针对心存侥幸的问题,经常性地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要抓住重点时间。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时机敛财,要适时进行廉政提醒教育,使他们不要在温情默默的糖衣炮弹下“一失足成千古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要突出重点部门。管钱、管物、管人的实权部门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这些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掌权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要灵活教育载体,运用党课、培训、报告会、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征文、报刊专栏、公益广告等形式,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要大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从情感上、心理上影响、引导、鞭策着人们的行动;要紧贴生活实际,创出具有时代特色的反腐力作,全方位多角度激励人,促进全社会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3、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纪检监察工作要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一方面加强执法监察工作。把监察重点放在为老百姓办事的机构和部门,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坚决纠正“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的现象,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监察投诉制度,引入公众监督机制,要倾听群众呼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满意留在基层。要积极探索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的听证制度,吸纳社会各界代表参与纠风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民主监督,从制度上规范权力运行。一是针对权力过于集中产生的弊端,要用制度适度分解权力。“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腐败”。权力过于集中,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要解决因权力过于集中带来的腐败问题,关键要用科学的制度科学配置权力,使权力适度分散与平衡,把一人掌握多种职权改为一人掌握一项职权或多人交叉掌握某项职权,形成部门之间、单位之间、领导干部之间权力运行各个环节能够相互协调、相互制衡,控制越权行为,防止权力滥用。二是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和领域,要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抓住权、钱、人管理等环节和领域中存在的弊端,制定严格的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要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限制和制止权力进入市场;要建立财务审批制度,变“一支笔审批”为“领导班子集体审批”;要通过制度建设,严格监督干部选拔任用,把好用人关;要通过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削减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领域的自由裁量空间,消除权力寻租现象。三是针对人民群众在监督中的作用,要用制度营造民主监督氛围。人民群众作为领导权力的承接主体,其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我们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必须通过制度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改变人民群众因不知情而无法监督的问题。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机制制度,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进一步在全社会创造一个人民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的良好氛围。
4、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充分发挥案件查处职能作用
构和谐社会就是要崇尚公平正义。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以反腐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一是惩戒碌碌无为者。对于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人,对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人,对那些“不谋事专谋人”的人,决不能任其行事,要通过实行责任追究、引咎辞职、末位淘汰等制度,形成高压态势。同时,要通过查处抓典型,形成人人想干事、谋大事、成大事的积极向上氛围。二是严惩以权谋私者。当前,以权谋私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以权代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要遏制这些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必须死死盯住有权的人、用制度监督制约有权的人,坚决查处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的人。要通过执法、纠风、行政效能、信访等渠道发现案源,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要让以权谋私者,在政治上付出沉重代价,在经济上占不到任何便宜。三是打击为虎作伥者。要通过查处,重点打击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四是狠抓扰民乱民者。腐败和不正之风严重干扰了经济发展秩序,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挫伤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要通过案件查处,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通过案件查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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