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10-19 | 阅读:1281

2021年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25日在鹤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克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的工作大局及重点工作,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截至本月20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802件,同比上升20.51%;审结各类案件19861件,同比上升21.70%;结案率为91.10%,同比上升0.89个百分点。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1928件,同比上升16.64%;审结案件1781件,同比上升21.57 %;结案率为92.38 %,同比上升2.17个百分点。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23件,判处罪犯1531人,审结率89.07%。一是坚持依法严惩和深挖彻查相结合,坚决铲除社会毒瘤。共受理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案件68件237人,审结62件202人,结案率91.18%,重刑率27%。二是以“打财断血”为突破口,消灭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判处财产刑2758.70万元,查扣收缴财产3800余万元。三是以“打伞破网”为着力点,深挖腐败线索。排查出“保护伞”线索53条,审结“保护伞”案件31件31人。四是以“大要案”审理为依托,形成有力震慑。审结了姜和林、罗家瑞等一批“大要案”,对11件61人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五是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等犯罪案件75件135人,涉案金额8亿元。六是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净化政治生态。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3件65人。

(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审结商事案件2532件,结案标的额24.78亿元。一是着力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制定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建立法官联系企业制度,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走访企业百余家,建立涉企纠纷绿色通道,融入企业家微信群,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解决难题112个。二是依法审理好破产案件。审理企业破产案件5件,完成了万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重整工作,使企业焕发生机。三是依法维护金融秩序。审结金融贷款和民间借贷融资案件1905件,标的额7.42亿元。四是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件,维护了地方知名品牌的合法权益。五是继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协调配合,化解纠纷5000余件;积极参与调处地方煤矿转型发展、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过程中的纠纷,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三)强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受理执行案件8719件,执结7957件。一是强力推进“春雷”“秋剑”“涉民生”“涉金融债权”等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执结各类案件3976件,执结金额6.79亿元。二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规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隐匿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拘传280人次、拘留263人次、搜查294次、罚款78次230余万元,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人。三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38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动车546人次、乘坐飞机4551人次,一些失信被执行人慑于执行威力主动履行。四是进一步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对全市执行案件进行节点监督,有效防范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五是强化执行公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执行行动,开展执行全程现场直播活动,营造了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执行的良好氛围。

(四)聚焦“打官司不求人”,全力服务保障民生。从为民服务的短板和弱项入手,采取各种手段亮“明规则”,破“潜规则”,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打官司。一是为民服务细致入微。开通POS机、微信、支付宝等多样化的诉讼费缴费渠道;为弱势群体当事人设立专项立案窗口,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登门立案;设定专门的员额法官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编制常见案件举证指导、裁判规则、疑难解答、经典案例12种系列诉讼指导材料;设置自助服务区,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条件。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294万元,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23万元。二是推行“一站式”快速解纷机制。简易程序案件审限平均缩短22.6%,简易程序适用率81.68%,息诉服判率98.11%,实现了分流提速、简案快审。三是探索打造“智慧诉讼”新模式。推进线上线下服务协同发展,扩展网上及移动终端诉讼服务,升级12368热线功能,加强诉讼服务指导中心平台建设;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系统,实行跨域立案。四是开展巡回审判等多种便民诉讼活动。鼓励基层法院、法庭继续推广车载法庭、假日法庭,开展巡回审判、远程审判等,便民诉讼。五是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化解“百日攻坚”活动,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常态化,及时解决合理诉求。对无理缠访闹访进行依法处置。引进第三方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六是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03件,审查和执行行政非诉案件337件,同比分别上升18.1%、318.42%,解决百姓“告官不见官”的问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五)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引领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审判质效。一是进一步落实审判责任制。积极组建审判团队,增补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71人,鼓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法官人均结案137件,同比增加22件。落实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院庭长结案11940件,占结案总数的60.12%。二是落实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举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由改革前的76个精简到55个。三是建立能进能出的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遴选第三批员额法官26人,依规退出12名员额法官。四是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增设庭审直播机,建成功能齐全科技法庭49个,实现庭审在线巡查监控,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流程信息化、网络化、视频化。五是加强法院专网建设。全市法院及派出法庭,司法办案、法院管理等核心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全覆盖。六是强化司法公开。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39场,接待4309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2次,公布典型案例10个;广泛开展送法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成效。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和现代科技应用,审判质效大幅度提高,综合结案率、息诉服判率、执行完毕率等多项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在省法院对上半年全省法院主要工作情况排序通报中,鹤岗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排名第一。

(六)突出政治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一是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市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向“为民服务解难题”持续发力,解决一批民生问题。通过主题教育,全市法院干警学习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激情越发高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二是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召开了党建工作汇报会、支部书记述职会、党风廉政建设会、警示教育大会、先优表彰会、先进事迹报告会、演讲会等推进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使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方法,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创建活动,突出优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认真接受市委省法院巡察工作。对市委省法院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专项整改台账,逐一剖析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以解决巡察整改的问题为抓手,带动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四是持续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等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4人,给予纪律处分4人。五是强化职业操守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组织各类培训、讲座46期,培训干警共2612人次,在全省司法警察大比武中获得第三名的好成绩。通过教育培训,干警整体素质得到提高,涌现出“最美奋斗者”孙波、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韩振强等一批先进典型。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鹤岗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一)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加强法院党建工作,提高法院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各项工作全过程,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审判职能,履职尽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严惩腐败犯罪,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推动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大民营企业保护力度;完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力度,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切实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积极推进“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高诉讼便捷度。积极推进多元化解、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繁简分流机制建设,提高审判质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积极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互联网法庭”,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诉讼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工作机制,排除干扰,确保司法公正。要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明确各流程节点要求,规范审判权力运行。要完善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证据裁判,确保司法人权保障。要创新落实市域治理举措,推动法治鹤岗、平安鹤岗建设。要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以科技引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司法公开平台,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司法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

(五)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要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要深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要落实司法保障措施,激励干警敢于担当、公正司法。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抓好法院队伍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不断提升法院为全市转型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能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一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全会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履职尽责,锐意进取、争创一流,为鹤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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