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2021-10-19 | 阅读:1285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2021年6月5日)

***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

尊敬的侯厅长,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侯厅长带领省政府安委会第一巡查组莅临枣庄巡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侯厅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全市安全生产概况

枣庄作为百年老矿区、老工业基地和转型城市,来自传统工业和新兴产业的安全生产压力交织并存,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在传统工业方面,高危及重点行业一应俱全,其中地方煤矿18处,数量、产量均居全省第三位;非煤矿山26处,是全省三个有石膏矿的地市之一;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7家、常年零售业户210家;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8家,其中生产企业1家,年产量2.9万吨;水泥企业15家,产量全省第一;油气管道4条,总长度416.9公里,分布广、战线长;公路通车里程8290公里,密度达每百平方公里181.3公里。在新兴产业方面,我们坚定不移推动城市转型,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积极发展煤化工、文化旅游,不可避免地增加了一些新的事故隐患和管理难点。近几年,危化品企业快速增加,从业单位616家,重大危险源71处,运输企业13家、车辆370辆,是全国七大煤化工基地之一;城镇化步伐加快,全市在建单体高层建筑548个;台儿庄古城重建带动文化旅游,每年来枣游客量达450万人次。

面对日趋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经信委、省煤炭局、省安监局等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全市上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筑牢红线意识,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应急保障,夯实安全基础,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今年前5个月,全市纳入考核统计范围的行业(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19人,发生了一起较大事故,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省定范围。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构建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列为“天字号”工程,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力亲为,多次听取汇报,逢会必讲安全,遇事必抓安全。6月1日,李同道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3月22日,李峰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确定调整充实市安委会,在市长继续担任主任的同时,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长、秘书长及各位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并成立12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区(市)、镇街三级全部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的架构,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31日、6月1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出台了《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标准,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按照每名副市长包保1个区(市)的原则设立7个督查组,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二是织密监管网络。按照“定网格、定人员、定责任”和“领导挂点、政府包片、部门包线、专人负责”的操作办法,横向以行政区域划分7大区(市)网格、71个镇街(含开发区)网格和2668个具体网格,纵向以行业领域划分若干层级网格,构建了市、区(市)、镇街、村居、企业五级网格责任体系。依托“枣庄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明确30类监管行业类型,划好责任田,织密安全网,实名制网格化管理单位6828个。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每年都以1号文件下达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与各区(市)、市直20个部门、枣矿集团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今年初兑现奖金38万元,对突破控制指标的1个区和2个市直部门实行了“一票否决”。将安全生产规划、事故控制指标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安全生产在科学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绩业绩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建立重点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履职约谈、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严格事故查处、“一票否决”和“黑名单”制度,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班组和职工。

(二)深入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一是周密安排部署。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制定了《关于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方案》,突出隐患排查、隐患整治、严格执法、社会监督四项重点。建立集中行动联席会议制度,下设体系组、执法组、综合组、信息组等8个工作组,抽调4名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市财政拨付专项经费,用于保障集中行动开展。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充分利用网格化监管模式,采取分级属地全面排查、部门联合集中整治、企业自查自纠的方式进行检查,确保集中行动全覆盖。以去年“A查B、B查C”模式基础上,4月10日至21日,配合全省异地执法互查组组成3个执法组,集中对54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共查处问题和隐患837 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5 项(市安委会已挂牌督办),拟立案处罚企业 43 家,拟立案处罚违法行为173项。三是严格督促整改。市安办6个督查组和市直11个牵头部门,采取突击查、暗查、互查、回头检查等方式,指导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执法情况,认真落实省水利厅包市督查和全省异地执法检查问题的整改。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检查组2155个,出动人员2万余人次,排查企业1.8万余家,查处隐患3.3万余处,行政处罚148.1万元。为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成立7个包区(市)督查组,由市直部门县级干部带队,配备专家、执法人员,共对各区(市)进行了三轮督查,督查247家单位,其中镇街60个、部门(单位)63个、企业124家,查处各类问题1284条。为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煤矿资源行为,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告》《枣庄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强化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了打非高压态势。

(三)不断强化重点领域时段安全监管。电力及建筑施工领域,为深刻汲取“5.2”电力铁塔倾倒事故教训,5月3日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立即部署在全市开展以电力行业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检查,并成立6个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查电力建设项目,对已建铁塔逐一检查加固。部署开展建筑施工“抓主体责任、抓市场现场、建平安工地”三年治理行动的情况,全市所有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全面停止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及大型起重吊装施工作业,限期停工13个项目。市政府分管领导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领域分行业召开现场会,剖析问题,理清责任,对症施策。交通运输领域,认真贯彻落实5月10日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和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活动。深刻汲取“5.27”京台高速公里交通事故教训,以两办名义下发通知,突出抓好以交通运输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平安行·你我他”专项行动和公路生命防护工程,突出辖区内国省道、农村县乡道路和重点平交路口排查摸底,投入8000余万元重点整治。启用全市智能交通安全系统,覆盖城区道路及163公里高速公路、756公里国省道、1251公里重点县乡道路,进一步提升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矿山领域,扎实开展保持煤矿队伍稳定、保证质量标准、保障安全投入、促进安全管理的“三保一促”活动,盯紧 “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及冲击地压等关键环节;对全市18处地方煤矿,分别明确市煤炭局、区(市)煤炭局、驻矿安监站共53名逐矿盯守人员;全面开展煤矿安全体检,发现违法违规行为267项,立案处罚10起。以“打非治违”和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等评级为抓手,加快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加大对已停产的石膏矿、铁矿巡查,严防非法生产。危化品领域,认真落实省政府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部署要求,建立市化转机构及联席会议制度,对231家生产企业完成“一县一册”,严格化工园区核定及“三评级一评价”工作。部署开展为期三年安全综合治理,计划利用1年时间把主要任务完成,除化工园区搬迁、退城入园到2021年底,其他工作原则上2021年基本完成。加大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去年如期完成242处隐患整改。烟花爆竹领域,积极争取省级安全专项资金720万元、市级配套300万元,6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关闭退出,比省政府要求提前两个月完成。消防领域,出台了《枣庄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发〔2021〕5号),实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坚决防控“小火亡人”。职业卫生方面,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建立起权责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机制,强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在特种设备、水利渔业、涉氨制冷、粉尘防爆、城市燃气、农业机械、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都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同时,突出“两节”“两会”“市党代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以及汛期等重点时段,增大检查工作频次,加大安全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扎实推进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一是精心组织推动,建立工作体系。市政府成立市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工作职责。市安委会成立4个工作组和19个工作专班,实行每半月调度通报制度。制定了《枣庄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枣安发〔2016〕26号),围绕构建完善“五大体系”,大力实施“十大保护生命安全重点工程”,着力解决好安全生产领域“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等问题。各区(市)、38个市直部门单位相应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共同抓好落实。二是推动关口前移,构建双重机制。坚持以安全生产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为统领,科学编制《枣庄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严格源头治理。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选拔培育省级标杆企业17家、市级77家、区(市)级89家;明确1个试点区(市)、16个试点镇街(园区)。邀请国家安监总局研究中心专家专题培训,对风险点进行排查、登记、分级和管控,做到一企一册、一点一策。目前共排查风险点42257个。强力推进“互联网+安全管理”,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及建筑施工企业全面使用“企业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全市已有619家企业注册使用,自去年3月份运行以来,自查隐患最多的企业达到3000条,平均每天排查4-7条,实现了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三是注重综合施策,强化技术支撑。积极引导地质条件复杂、开采成本高、煤质差、资源濒临枯竭的矿井有序退出,截至目前,已关闭退出煤矿9处,化解过剩产能180万吨,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的125%。我市与国家安监总局研究中心签订战略协议,全面评估安全生产现状和发展趋势,科学组织编制《枣庄市安全发展城市规划》,为全市安全生产提供支撑。

(五)切实增强安全防范保障能力。出台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枣政办发〔2021〕11号),围绕构建目标责任、基础保障、风险防控、应急救援、效能考核“五大体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省政府6号文件精神,结合“三定方案”修订,强化市、区(市)、镇街三级安监机构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对职责进行调整完善,增加编制设置。各镇街不在保留安监中队,一律更名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安监办主任1名(镇街分管负责人兼任),副科级专职副主任1名,至少配备与安监工作相适应的3名专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所有执法车辆在车改后予以保留。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政府对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机制,市财政设立“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不断增加资金数额,现已提高到700万元。近年来,市级专项资金累计投入近3000万元,对整治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建立安全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良性互动机制,实现了高危行业、十大行业(领域)全覆盖,有效化解了参保企业安全风险和政府救助负担。三是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搭建“产学监研用”一体化平台,打造枣庄学院、危险化学品鲁南应急救援中心2个省级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技术研究中心,加大安全科技科学成果研发和推广。近年来我市安全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级二等奖3项、三等奖12项;省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2项;获得省级立项81项、国家级立项65项;今年申报获奖率占全省6%。在高危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加快推动机械化、自动化进程。四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本着与被服务企业共享共建的原则,投资1800万元,依托危化品鲁南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生产安全预警和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系统,力争打造成具有国家级水准的应急救援中心;强化非煤矿山鲁南应急救援中心队伍训练和装备建设,积极发挥抢险救援作用;依托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成立了全省第一家矿山钻探应急救援队;建立“枣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和交通运输卫星定位安全监管平台,1306辆“两客一危”车辆并入平台。五是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建设,目前共有国家级示范企业4家、省级17家、市级48家;省级安全社区30家,其中省级示范社区7家。建立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十百千万”消防宣传教育实体阵地,扎实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1月4日,围绕“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安全生产培训班,市、区(市)、镇街三级领导干部共390余人参加。5月10日,国务院安委会第五宣讲组来我市专题宣讲《***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依托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和五处理论考试点、一处实操考点,每年培训各类人员3万余人。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形势依然严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我市作为老工业基地,工业门类齐全,高危和重点企业一应俱全,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安全生产缺乏保障。“政府急、企业冷”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依然薄弱,全民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进入夏季汛期,暴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将逐渐增多,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可能性增大,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安全生产巡查为契机,认真按照各位领导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更加严实的作风、更加严格的监管、更加严厉的问责,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一是坚持依法治安,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按照习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以推行网格化监管、实名制管理为抓手,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将生命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理念贯穿于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全过程。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以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为抓手,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抓好电力、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矿山、危化品、特种设备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要针对汛期和省十一次党代会、十九大等重点时期,聚焦突出问题,盯紧薄弱环节,采取断然措施,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坚持强基固本,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年”活动,严格落实省政府6号文件,规范安监队伍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打造一支铁军。认真组织开展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浓厚安全氛围。组织开展市对区(市)、区(市)对镇、镇对村三级巡查,严格落实约谈通报、事故查处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应有贡献。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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