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自然资源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10-19 | 阅读:1277

关于推进自然资源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市推进自然资源重点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截止11月21日,根据省在线巡查系统数据,我市应立案2052宗,已立案2052宗,已结案606宗,罚款金额1169.44万元,拆除违法占地建筑63295.66平方米,完善用地手续38宗,面积1732.07亩(耕地361.86亩),已复耕996.50亩、复绿2786.87亩。目前,违法整治工作仍在持续推进,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二)存在问题。一是交通运输、线性工程用地、新农村文化广场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量大,但由于水田占补平衡、选址不符合土地规划、征用土地权属存在争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等问题,导致未能及时完成组卷报批工作而难以消除违法状态,而且拆除复耕难度高。二是其他违法用地类型难以判定,填报人员通过手机端任意填报,导致县、市级系统无法分析图斑具体情况,积压较多未知名违法用途的图斑事件。三是基层执法人员少、年龄结构老化严重、欠缺专业技能培训,恰逢今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卫片填报工作滞后、被动,违法事件整治效果不理想。

(三)下一步对策措施。一是强力查处整改,加强督查督办,不断压实属地责任。按“耕地为先、难易并进”的原则,细化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间,全市范围内制作违法图斑汇总“一张图”;同时,加强对各县区卫片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全方位、全天候蹲点各地,确保逐宗图斑核查过关。二是联合农业农村部门拟定《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制订《市村民建房规划管理实施意见》,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建设住房,从源头上杜绝村民建房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与公安、林业、农业、水利、供电等部门互动联合,压实属地责任和共同管理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四是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增强技术力量,对各地拆除整治图斑进行内外业审核,及时掌握违法图斑整治的真实情况。五是充分运用在线巡查系统落实常态化监管工作,切实将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到基层一线,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并采取区(市)之间交叉检查、互相监督、交流学习的方式,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二、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一)基本情况。截至11月21日,我市共计排查发现违建别墅问题项目7个,总计27栋,项目区占地总面积25.5亩,建筑面积8355.4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地区积极性不高,不主动对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进行判断,存在“搭车”“凑数”行为;二是部分地区不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彻底摸排清查,存在漏报少报风险。

(三)下一步对策措施。一是彻底排查,省11月13日下发了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第四批次图斑,目前正在组织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清查工作,确保排查不漏项。二是落实整治,对已认定为违建别墅问题的项目,正在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强配合,逐一研究整治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整改,确保处置到位。

三、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一)基本情况。截至2021年11月初,全市已有1548个行政村完成村庄规划方案编制,占全市需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1614个行政村的比例约为95.91%。预计今年11月底前,茂名市可按省厅要求实现行政村村庄规划覆盖率100%。

(二)存在问题。一是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5月印发的《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与我市前期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参照的《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引》成果要求及成果深度均不同,如按《指南》重新修改,则影响村庄规划编制进度。二是建设用地指标与国土空间规划矛盾,有的村庄整条自然村在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没有建设用地指标,有的村庄已建连片村民住宅超出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三是村庄规划成果质量有待加强,存在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混乱、农村违法建设现象。

(三)下一步措施。一是继续督导各地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编制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按照《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将国土空间规划的内容纳入村庄规划编制,实行多规合一,解决建设用地不符合规划的问题。三是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深化、细化规划,确保规划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四是致力提高基层规划业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加强规划管理人员特别是镇、村基层规划业务人员的培训。

四、不动产登记工作

(一)基本情况。一是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跟进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一期)项目的建设,监测项目质量及进度,开展验收;加快推进不动产平台(二期)项目建设,系统平台将于11月25日升级后正式运行。二是推进“一窗受理”,确保群众“只跑一次”,全市(除高州外)登记、税务、交易系统已全部打通,与住建交易、市税务系统对接工作已全面展开,整体联调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全市(除高州外)将于11月25号进行“一窗受理”系统试运行,11月底前正式上线运行。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当前我市数据整合及“双提升”等工作还未全面完成,将按照省厅工作要求,快马加鞭,全面落实工作。加快完成土地、房产历史档案整合,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在预约简捷、压缩面对面时长、办事方便、防伪便利上下功夫,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推行更多便民措施。

五、“三旧”改造工作

(一)存在问题。一是我市地处粤西,许多村民单家独院建房的观念根深蒂固,对旧村庄改造抵触情绪较大,旧村庄改造项目实施难度较大。二是受政策的限制,图斑外政府储备地和图斑内土地不能捆绑协议出让,开发企业的参与动力、信心不足。三是三旧改造项目的审批程序多且耗时长。四是我市“钉子户”问题突出,极大地阻碍项目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对较为成功的“三旧”改造项目宣传,让更多的村民认识到高层公寓式安置的好处,淡化村民对单家独院建房思想。二是在不违反相关政策规定条件下,争取在容积率方面尽可能给予开发企业最大化,以便提高开发企业对“三旧”改造项目的信心。三是加强政府对“三旧”工作的主导作用,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简化办事流程,搭建问题协调平台,及时有效解决三旧改造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为“三旧”改造项目推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四是紧密依靠街道、社区力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好群众工作;深度引入专项法律服务,并提升征收工作人员依法征收能力和业务素质,及时处理项目中出现的法律事务,将矛盾遏制在萌芽阶段,依法推进“三旧”改造。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基本情况。截至11月,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共计摸排接收各类线索459条;2021年1月至10月,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4176宗,涉案土地面积893.47亩,其中耕地331.11亩;处以罚款共计1208.31万元;拆除违法用地面积138.208亩,复耕复绿土地面积472.74亩。查处非法采矿案件42宗,罚款100.86万元,证据保存涉案机械48台。

(二)存在问题。一是工作力度不够,部分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仍然将专项斗争当做一般性专项行动对待,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三是牵头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虽然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但会议流于形式,没有形成打击合力。四是对县区局的压力传导不够,问责力度不强。五是不善于深入研判线索,未能够在情节严重的违法占地、非法采矿案件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大责任传导力度,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全面督导检查。二是强化线索排查力度,在原有集中打击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的黑恶势力基础上,根据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将集体土地使用、涉土项目招投标、自然资源权益利用、海洋资源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涉黑涉恶现象纳入线索摸排范畴。三是加强行业监管,深化行业领域综合治理,,消除监管盲区,防止问题只“堵”不“疏”。四是落实监管责任,对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责任追究。

七、专项资金支出进度

(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我市2021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为278万元,截至2021年11月22日,已支出43.78万元。其中:

茂南区200万元,用于金塘镇矿山生态修复,但由于财审进度较慢,已被破坏的表土层重新取土较难,有少部分群众对生态修复认为复绿为耕地或林地对以后收益有影响,目前才支出31.78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督促该局加快协调,得出财审意见后,尽快选取施工单位进场修复。

高新区30万元,用于露天矿生态公园大坝北侧绿道边坡治理,已按照合同约定向广东绿色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支付第一笔工程预付款12万,目前施工进度已完成35%。接下来我局将继续督促高新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在年底竣工验收,发挥效益,防止资金滞留。

市本级48万元,用于我市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暂未支出。11月20日已确定招标单位,正在签采购合同,月底前可支出15万元,12月可完成全部工作。

(二)重点海湾整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我市2021年重点海湾整治资金为2000万元,用于博贺湾整治工程。其中1500万元用于博贺湾大桥连接线岸段的整治修复,500万元用于放鸡岛生态岛礁建设。截至2021年11月18日,已支出12.6万元。该项目已明确建设主体为茂名市滨海渔港建设管理中心,各项前期工作在按计划紧密推进中,争取12月底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资金支出额接近100万元。我局将加紧督促该笔资金的支出使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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