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胜:在省纪委监察厅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2021-10-18 | 阅读:1555

 

在省纪委监察厅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黄文胜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纪委监察厅举办的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此,我代表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同志和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察厅领导班子,向长期以来大力支持我们工作的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向大家通报2016年上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服务、保障和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夯实管党治党责任。省委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使命意识,以上率下,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示范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省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指标,安排部分市(州)和省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在省纪委五次全会述廉述责,制定下发《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指导意见》,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落细落小落实。省委书记陈敏尔、省长孙志刚多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实地调研督导。省委常委坚持带着甄选出来的具体问题,分赴9个市(州)、贵安新区和部分省直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分别追究主体责任67人和监督责任34人。通报曝光4起问责主体责任典型案例和桐梓县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二、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纪律戒尺。把尊崇党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推动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深入基层送党章、讲党课,层层宣讲《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抓住“关键少数”,坚持每周五和重大节点向省领导和省管干部编发廉政短信,让纪律提醒随身随行。把谈话函询作为处置问题线索和推动执纪转型重要方式,常态化开展预防提醒谈话、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和问责处分约谈,推动挺纪在前、常抓严管。约谈后,综合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群众口碑等因素,依纪依规恰当处理。对相信组织,主动讲清问题的,从轻处理。有问题不说清不说全,欺骗甚至对抗组织的,从重查处。上半年全省约谈党员干部45625人,其中厅局级干部242人,县处级干部51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72人,移送司法机关47人。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专项治理、抓明察暗访、抓通报曝光,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深挖细查,揭开“青纱帐”,扒下“隐身衣”。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61起124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06人,其中地厅级6人,县处级48人。党政纪处分人数占处理人数的比例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省纪委分批通报17起典型问题,首次对两名厅级干部典型问题内部通报。通过中央纪委网站曝光10批35起典型问题。

四、突出政治巡视,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坚持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回头看”巡视同步推进,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发现问题能力。上半年完成对44个省直部门的巡视,以及对21个县(市、区)、省属高等院校的巡视“回头看”,实现本届省委任期内巡视监督全覆盖。共发现干部问题线索400个,其中省管干部问题线索57个,县处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343个。在全国率先开展巡视整改专项检查,上半年检查了6个市、县,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延伸巡视监督触角,省委巡视办拟出台巡察工作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市县巡察工作。

五、惩腐力度进一步加大,立案审查的省管干部覆盖9个市州。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任务,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反腐惩恶高压态势。上半年受理信访举报24138件(次),同比下降9.3%;立案8088件,上升70.3%;党政纪处分6369人,上升57.7%,其中厅局级14人,县处级187人。移送司法机关300人。十八大以来,省纪委立案审查的省管干部已覆盖9个市(州)。做好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等基础性工作,加大追逃追赃力度,追回外逃人员6人。结合换届工作,对全省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再排查、再起底、再处置,严防“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全省共排查处置问题线索18869件(次),其中拟立案类7563件(次),初核类8551件(次),谈话函询类824件(次),暂存类53件(次),了结类1878件(次)。

六、深化民生监督,民生领域党政纪处分5221人。强化工作督导,省纪委书记宋璇涛自己带头并要求带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到基层明察暗访,督促责任落实。强化抓早抓小,全省建成1260个乡镇教育谈话室,通过谈话提醒和警示教育,帮助镇、村干部及时改正错误。强化村级监督组织建设,全省共配备58212名村级民生监督员,贴近群众延伸监督触角。强化专项治理,全省统一对信贷扶贫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开展专项监察,全链条、全覆盖查处整治。强化源头防治,推动完善扶贫领域监管机制,建设扶贫资金监管平台。牵头制定下发《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试行)》,提出“四要五严禁”,配套建立申报、公示和抽核制度,严防优亲厚友等情况发生。强化震慑遏制,严查快查群众身边特别是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半年,全省各民生监督组发现问题37720个,立案6916件,同比上升81.6%。党政纪处分5221人,同比上升93.6%。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68人,涉案金额6.2亿元。

七、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实现对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重点推进省直派驻机构改革。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纪检监察机构数由77个减至35个(综合派驻21家、单独派驻14家),监督单位由77家增至106家,人员编制由192名增至288名。派驻纪检组组长由省委研究任命、具体派驻单位由省纪委商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实现了减少派驻机构数量,加强派驻监督力量,扩大派驻监督范围,增强派驻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的改革目标,标志着党内监督覆盖到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部门和单位。

八、打造过硬队伍,党政纪处分纪检监察干部42人。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精准指导换届工作。上半年对9个市(州)14名纪委班子成员、46个县(区、市)129名纪委班子成员、377个乡镇595名纪委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重大理念创新,省、市、县联动开展“大培训”,分批分类举办派驻干部、纪律审查骨干、省直纪检组长、全省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等各类培训班,提升思想政治水准和政策把握能力。邀请相关专家开展阳明文化、“大数据”知识等主题讲座,拓宽纪检监察干部视野。层层开展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走访干部家庭活动,帮助排忧解难,共创廉洁家风。以严管体现厚爱,对纪检监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警示,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上半年党政纪处分42人,其中调离纪检监察系统11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

一是腐败存量不可低估,增量依然不少,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紧迫而繁重。二是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还有发生,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和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以及民生、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全面形成“不敢腐”的压倒性态势和实现“不想腐”的任务艰巨繁重。三是虽然制度笼子和数据笼子逐步扎紧,但制度和科技手段尚未得到很好落实,“不能腐”的有效机制尚未形成。四是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导致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依然突出。五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四种形态”的理解把握、认识实践还需进一步深化。

下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讲话精神,紧扣目标任务,以顽强的意志品质,进一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为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具体来说,将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实践“四种形态”,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用纪律规矩管住全体党员。把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确保中央、省委政令畅通。严明换届纪律,严查违背组织决定搞阳奉阴违、团团伙伙以及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二是坚持越往后越严正风反腐,消灭执纪审查盲点,突出惩治重点,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和失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领导干部坚决问责,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是深化改革,推进省直派驻机构全覆盖方案的实施,真正发挥监督“探头”作用。深化巡视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五是深化、规范和提升民生监督工作,加力提速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是强化以案治本,深化标本兼治。打好警示教育组合拳,发掘和传播廉洁文化,围绕“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加快推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

七是聚焦忠诚干净担当,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三转”,严字当头监督管理自身队伍,持续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另外,向大家通报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撤销廉政账户的公告及有关情况。2010年12月底,省纪委监察厅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治理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工作。同时设立“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规定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金,可通过汇存廉政账户的方式上交。该廉政账户一直沿用至今。根据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3、84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行为都是违纪行为,按照中央纪委要求,省纪委监察厅决定,从8月2日起,撤销“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并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于近日完成廉政账户撤销工作,按规定将廉政账户资金交同级财政。今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律不再设立廉政账户。

同志们、朋友们,我就简要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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