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用华:在全省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10-18 | 阅读:1292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  

深入推进全省粮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在全省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9年4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8年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省局党组非常重视这次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孙良龙同志会前召集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的同志,就如何开好这次会议认真进行研究部署,今天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受省粮食局党组委托作工作报告。

    一、2008年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各级粮食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粮食中心工作,积极协助党组(党委)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在全省粮食系统深入开展“反造假、反违规、反腐败,正党风、正政风、正行风”活动,有效促进了粮食流通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确保粮食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和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强化自身队伍建设

    主要做法:一是上好廉政党课,推动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按照统一部署,各级粮食部门普遍开展了“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完成了“学、看、讲、查、谈”五个“规定动作”。为增强活动的实效性,省局主要领导带头,各市、县局主要领导绝大多数亲自上廉政党课,促使大家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编好《纪检监察简报》,及时宣传反腐倡廉方针政策。2008年,驻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共编发《简报》35期,截至2008年底,《简报》共出100期,并汇编成册。《简报汇编》在学习宣传上级讲话和会议精神、廉政法规和制度规定,推广惩防腐败工作经验和做法,开展典型案例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上下一致给予高度评价。三是办好网上《廉政之窗》,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影响力。《廉政之窗》网页创办5年来,信息量和访问量逐年增加,影响遍及省内外粮食部门,日益受到众人的青睐。2008年共编发廉政信息360多条,诸多重要信息被国家粮食局、省政府、省纪委、省直纪工委等网站转载。各市县局被采用廉政信息166条,其中马鞍山、滁州、合肥、黄山、芜湖、旌德6市县局约占5成。此外,合肥、滁州、池州、淮南、阜阳等市粮食网站在反腐倡廉宣传工作中也各具特色。四是举办业务培训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培训班于10月中旬在合肥举办,来自全省各地的108名粮食纪检监察干部和省局直属机关部分党员干部,听取了省纪委有关领导和专家的辅导报告,使大家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提到了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五是组织进行优秀论文评选,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省局纪检组的统一部署下,全省粮食系统共征集反腐倡廉论文263篇,其中择优推荐53篇。经过认真审查和专题研讨会现场评定,省局通报表彰优秀论文35篇,其中有15篇论文质量高,分别获一、二、三等奖。六是开展纪念表彰活动,增强自身队伍的凝聚力。结合培训研讨,组织进行了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和省粮食行政监察机构恢复重建28周年纪念活动,来自全省17个市及部分县区粮食局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参加座谈交流。省局党组对从事粮食纪检监察工作20年以上的老同志颁发了“全省粮食纪检监察事业甘于奉献奖”,充分肯定了他们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成绩。

    (二)全面清理与完善创新并举,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彰显特色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级粮食部门按照省局党组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与粮食流通服务年、企业改制突破年、园区建设攻坚年活动一道部署,同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结合部门实际,主抓重点环节。各地粮食部门在政策性粮食收购、大宗粮食购销、粮食储存运输、储备粮管理、政策性粮食供应、粮食财务管理、粮食仓储物品采购、粮食产业园区建设和工程建设、粮食行政执法、国有粮食企业监管等10个重点环节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如黄山区粮食局会同监察局出台的《关于在粮食产业园区建设中创建廉洁工程的实施意见》,石台县粮食局与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在粮食产业园区建设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在惩防腐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选择示范单位,引领活动开展。省局选择滁州、淮北、芜湖3个市局,太和、蒙城等12个县局,全椒大墅省级粮食储备库等5个基层粮食企业,作为全省粮食系统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单位。各示范单位认真做好制度清理和修订完善工作,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有效防治违规和不廉洁行为。淮北、芜湖两市局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经验在全省粮食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三是开展督查调研,解决存在问题。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省局派员对全省六市五县粮食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情况进行为期八天的督查调研,对少数地方和单位存在“五重五轻”(在工作部署上,重彼轻此;在建章立制上,重业轻廉;在约束对象上,重民轻官;在制度设计上,重规轻处;在制度建设上,重修轻创)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保证了推进年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绝大多数市局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县局和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来安县局在市局的指导下,初步形成了具有粮食行业特色的制度建设体系。芜湖大桥省级粮食储备库在市局的帮助下,将反腐倡廉的工作要求融入各项管理制度之中,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四是坚持修创并举,初显制度体系。2008年,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共清理反腐倡廉制度1907件,其中坚持1152件,修订499件,废止256件,结合实际创新制度499件,共有制度2156件。其中省局保留和修订制度49件,废止2件。创新7件,内容涉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政风建设考评、机关党建考核、“三重一大”事项、廉政保证金、粮食收购工作纪律、粮食行政执法等诸多方面。在市局制度建设中,淮北市尤为突出。该局在最近4年里,相继修订和完善制度3次,制度汇编第三版在2008年10月成书,并以此书为主要内容,在全系统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知识竞赛活动,使反腐倡廉制度深入人心,干部职工普遍增强了廉政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另据统计,全省共有86个市县局将反腐倡廉制度汇编成册,占市县局总数的91%。

    (三)抓好政策性粮食收购环节纠风工作,卖粮农民利益切实得到保护

    实践证明,粮食部门能够抓好收购环节的纠风工作,就是牵住了粮食行业纠风工作的牛鼻子,就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卖粮群众的利益。为此,各级粮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并按纠风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采取多种方式,把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一是政策宣传到位。各级粮食部门通过网络、电视、平面媒体、宣传单等手段,积极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惠农举措告知千家万户,让种粮农民安心。二是活动引导到位。在粮食流通服务年活动中,送收购服务上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组织流动收购车、流动收粮服务队,主动上门验质、收购,方便群众卖粮。同时及时向农民提供市场粮油信息,引导农民及时售粮。三是制度规范到位。省局全面推行粮食收购工作“八个坚持、八个不准”服务承诺制。各市县局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履行社会职责,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准确计量,公平交易,敞开收购,结清粮款。四是纪律保障到位。在小麦收购工作初期,驻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粮食部门准确把握政策,确保政令畅通;严明收购纪律,禁止违规行为;加强执法监察,实施责任追究。《通知》对托市收购企业或有关人员的12种违规行为和粮食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7种违规违纪行为和不当行政行为,提出问政问责要求。年底前,省局又将上述纪律要求上升为监管制度,以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五是督促检查到位。由省局和各地粮食部门领导带队,多次深入收购第一线进行督查指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并抓好整改,确保收购政策贯彻落实。六是执纪处理到位。各级粮食部门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省局会同滁州市局对某县一粮站收购找零搭售洗衣粉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查处,当即纠正搭售问题,有关收购人员和该站负责人受到严肃处理。由于各项措施到位,该年度群众举报件数明显减少。

    (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建立粮食系统惩防腐败体系长效机制

    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下发后,各级粮食部门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及时传达学习,把握主要精神和基本要求。省局召开党组中心理论组(扩大)会议,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个方面,着力构建粮食流通领域惩防腐败体系。二是通过网站和简报,宣传惩防体系建设内容。6月和9月,省局通过《廉政之窗》网页和《安徽粮食纪检监察简报》,及时编发专题学习材料,为学习贯彻工作提供辅导。三是举办培训研讨班,全面把握理论体系。省纪委有关领导和驻局监察室负责同志,分别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详细讲授了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为各地粮食部门出台实施意见提供指导性意见。四是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全省17个市局都按照要求制定了本部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或《工作规划》;省局的《实施意见》,还被国家粮食局收录入《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汇编》,成为全国粮食部门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学习参考材料。

    (五)改进和加强粮食行政机关政风考评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成效

为有利于进行科学考核,提高机关效能,省局于去年9月出台《全省市级粮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考评办法》和年度《考核细则》。各市县局按照“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从政、勤于理政、阳光施政、科学执政”的要求,大力加强机关政风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优秀单位。今年2月经省局审定,淮北、芜湖、合肥、黄山、安庆、池州等6市粮食局,以及肥东、利辛、灵璧、埇桥、固镇、临泉、界首、凤台、南谯、全椒、裕安、霍山、庐江、南陵、旌德、东至、桐城、太湖、屯溪、黟县等20个县区粮食局,分别获得“2008年全省市(或县)级粮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优秀单位”称号,并在2009年全省粮食暨清仓查库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

    粮食行政机关政风考评情况表明,领导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全省有泗县、毛集、贵池、怀宁等4个县区局的14人31次拒收退回上缴款物17.1万元;有45个市县局的289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有51个市县局为832名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有71个市县局组织实施廉政谈话830人次;有87个市县局组织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892份;有93个市县局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13次,8705人接受教育。石台和祁门等县局会同当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收效显著,近年来实现零发案率。

    (六)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努力拓宽群众诉求渠道

    驻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在做好传统信访举报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做好网上投诉举报受理工作。2008年共接到群众举报53件;其中信访举报10件,电话举报3件,网上举报40件。举报总件数与近几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尤其是网上《投诉举报》系统,成为省局24小时不下班的信访举报室。如去年4至5月,某县一位粮食经营者通过网上投诉,举报所在县粮食局在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时搭车收取其他费用3000元的问题。省局监察室立即进行跟踪检查和现场督办,责令县局退回举报人以及其他28户的违规收费款,此举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彰显网上监督威力。另据统计,全省有40个市县局受理群众举报143件,初核121件,立案33件。到年底结案30件,处理37人。由于我们重视通过多种信息渠道,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并认真查处,依法依纪严惩腐败分子,保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单位领导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纪检监察机构缺乏主动性;二是少数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三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在个别地方仍有死角,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滞后;四是造假或违规问题在少数地方和单位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五是纪检监察工作大胆创新不够,对重点岗位的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9年全省粮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2009年全省粮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抓好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全省粮食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反造假、反违规、反腐败,正党风、正政风、正行风”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粮食系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保证。结合粮食工作实际,今年我们要重点完成以下主要任务:

    (一)严明党的纪律,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做到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前要特别加强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要严明纪律,从严惩处领导干部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违规干预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微观经济活动的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在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和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

    3、加强对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坚决执行省局颁布实施的“十条禁令”。一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决做到“四个必须,两个确保”。即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必须严守程序,必须责任明确;确保质量和进度,确保透明和公信。二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坚决做到“四个不得”。即参加检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不得受礼,不得借清仓查库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三要严格遵守安全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两个严防”。即严防泄密事件发生,严防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四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切入点,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推动政治生态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省粮食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

    2、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

    3、加强对粮食系统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快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进一步增强各级粮食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切实履行职责,促进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全省粮食局长培训计划。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树立粮食部门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问题。(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多占住房等问题。(4)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遵守节约开支的各项规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规定,从现在起到2010年底,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公款出国(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严格控制乱发津补帖,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庆典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严禁粮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在全省粮食系统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从党纪政纪上严厉制裁。各级粮食纪检监察机构要紧密联系实际,把严格执纪与必要的组织处理结合起来,着重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分子

     粮食部门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是:1、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2、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循私舞弊的案件。3、严厉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4、严厉查办在国有粮食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5、严肃查办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6、严肃查办在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购销活动中弄虚作假,套取费用补贴、挪用侵吞中央、地方储备粮和临时存储粮粮款、私自倒卖库存粮食非法牟利的案件。7、继续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加大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力度,坚持办案“双报告”制度,认真剖析总结粮食系统违规违纪案件的规律特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巩固和扩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果,加强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五)结合粮食流通工作实际,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抓好粮食收购是政府掌握粮源的关键,是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的重要举措。要重点加强对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粮食收购质量标准,依质论价,优质优价。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收购方法,及时向农民结算售粮款。坚决查处不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拒收限收、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和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的问题。要督促检查合理布设收购库点,增加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及时解决农民交售难的问题,确保农民增产增收。要督促指定库点把好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关、落实安全储粮责任制,避免出现坏粮现象。

    2、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供应工作监督检查。要积极开展军供、救灾等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粮食质量的监管力度,严防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严肃查处干扰客户正常交易、设置障碍影响粮食出库或擅自动用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油等违规行为。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克扣数量、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3、要规范国有粮食企业改制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粮食企业职工下岗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高度重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专项治理。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继续做好对监察对象的“问卷评廉”工作,开展粮食行政机关政风考评活动。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继续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城镇活动,构建“放心粮油”营销网络,加强农户安全储粮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巩固和发展制度推进年活动成果

    坚持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深入推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1)切实转变行政管理职能,改进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2)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3)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透明度。(4)要完善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5)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6)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健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和廉政保证金制度。

    要巩固和发展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成果,着力抓好已有制度的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按照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求,结合粮食工作实际,营造“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围绕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努力构建各具特色、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管用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推进全省粮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七)强化监督工作,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1、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1)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2)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3)要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4)继续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5)开展对直属单位的巡视,认真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6)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

    2、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粮食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民主监督权利。完善企务公开,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坚持储备粮轮换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公开进行。

    3、围绕粮食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推进粮食行政机关改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储备粮油轮换、最低收购价粮竞价销售、跨省移库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加强基层粮食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七项要求:(1)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2)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3)不准在粮食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4)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5)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6)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统计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和统计报表。(7)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要制定推进国有粮食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加强对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的监督。发挥职工群众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三、完成工作任务的保证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

    一要充分认清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二要全面把握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基本原则,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要求,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增强纪律观念,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促进粮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总体部署,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党政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部署、过问、协调和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各级粮食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组(党委)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开展监督检查,注意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要明确责任,突出重点,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质量和水平。

    (三)在全省粮食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推动科学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

    坚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来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全过程,坚持按照全面协调的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措施、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作用。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努力提高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全过程,不断取得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粮食流通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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