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镇阳乡保洁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镇阳乡及各村保洁队伍的管理, 提高保洁员的工作素质和思想素质, 进一步搞好乡政府驻地及全乡各村环境卫生, 切实发挥保洁员作用, 现就保洁员管理制订如下制度。
第二条 保洁员指在乡政府创建办下达的人数控制指标内, 由社区聘用的负责城区(城郊) 大街小巷(小区) 卫生保洁的人员。
第二章 保洁员聘用条件
第三条 新被聘用的保洁员要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卫生保洁工作, 不怕脏怕累, 服从管理、 听从安排;
2、 年龄男在 60 周岁以下,女在 55 周岁以下, 且符合法定劳动条件, 身体健康。
3、 居住且户口在本乡范围内的下岗职工、 无地少地居 民、 待业或失业人员。
第四条 聘用保洁员程序
1、 社区向乡政府创建办申请指标;
2、 创建办现场考察;
3、 创建办向县政府城管办申请批准;
4、 创建办对社区下达指标;
5、 社区向辖区公开选聘;
6、社区研究定人试用一个月 ;
7、 签定聘用合同, 正式聘用。
第三章 保洁员的管理
第五条 保洁员由社区与乡政府创建办双重管理, 以社区管理为主。
第六条 社区负责对保洁员的选聘、 合同签定、 辞退和
日常管理工作, 确保保洁员专职专责。
第七条 乡政府创建办负责保洁员队伍建设, 督促社区加强对保洁员的动态管理, 搞好保洁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对保洁员日卫生保洁情况的督查。
第八条 社区聘用的保洁员要符合保洁员条件, 新聘的保洁员可试用一个月, 试用期满, 表现突出, 由社区签定聘用合同 。 聘用合同一年签定一次。
第九条 社区要明确环卫站长抓好保洁员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日督查、月考评制度, 实行工作的好坏与月工资挂钩,严格兑现奖惩 。
第三章 保洁员的职责
第十条保洁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责任路段范围内(含人行道、 绿化带、 除门店滴水以外全部空坪 、 河堤) 的卫生保洁;
2、 责任路段范围内的垃圾屋(池)、 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维护、 擦洗, 保证环卫设施干净和完好无损;
3、 责任路段范围内环卫公共设施及公共汽车停靠站公益广告牌上牛皮癣的清除;
5、督促门店业主搞好“门 柜 前六包”: 包卫生、 包绿化、包秩序、 包无乱停乱靠、 包无乱贴乱画、 包无乱摆摊担。
第五章 保洁员的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保洁员上班时必须着好保洁专用服装, 带好所需保洁工具 , 不得做与保洁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二条 严禁当班时间闲坐闲 优 谈、 打牌观看、 拾捡废品, 严禁在垃圾桶或斗车内焚烧垃圾, 发现烟花应及时扑灭, 爱护好保洁用具与环卫设施。
第十三条 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一 、 夏令时作息时间(5 月 1 日—10 月 1 日)
1、 上午班: 4: 30-11: 30, 其中早餐时间 8: 00- 8:30;
2、 下午班: 11:30-18: 30;
3、 晚班: 18 : 30-23:00;
4、 常白班: 上午6:30-11: 30 , 下午 14: 30-1 8: 30。
二、 冬令时作息时间
1、 上午班: 5: 00-11:30, 其中早餐时间 8 :00-8: 30;
2 、 下午班: 11: 30 -18: 00;
3、 晚 班: 18:00-22 : 00;
4、 常白 班: 上午 7: 00-1 1:30, 下午 14: 00-17: 30。
第十四条保洁员不得无故旷工,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 事先须向社区环卫站长请假, 并且由自己请人代班,或与下一班保洁员调班,不得影响每一班的保洁工作。 如有不愿干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社区环卫站长申请。
第十五条 保洁员要讲文明礼貌, 不得与门店业主及过
路行人发生争吵。
第十六条 保洁员要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注意道路车辆,
搞好个人防寒防暑工作, 不得出现安全事故。
第六章 保洁员的工资与待遇
第十七条 保洁员的工资按照包路段、 包人员、包经费的原则, 由乡政府创建办按月拨给社区, 社区根据每个保洁员月考核情况发放。
第十八条 保洁员聘用期满或被解聘时, 要将斗车、 铁铲、 服装等退到社区, 不享受任何补偿 。
第七章 保洁员的考评与奖惩
第十九条 对保洁员实行月百分制考评制度, 由社区与乡政府创建办共同考核, 以社区考核为主。社区建立日考核登记台帐, 创建办搞好日督查记录, 并在月底通报给社区, 由社区汇总考核评分, 评分结果作为发放月工资的依据, 每扣 1 分, 扣月工资 5 元。
第二十条 月工作考核扣分标准如下:
1、 上下班每迟、 早退 10 分钟以内, 一 次扣分, 以后
每增加 1 0 分钟加扣分。
2 、 上班时间脱岗 20 分钟, 一次扣分, 以后每 增加 10分钟加扣分。
3、 上班时未着保洁专用服装, 一次扣分 ; 闲坐闲谈、打牌观看 、 拾捡废品或做其它事情而责任路段又有不卫 生之处, 一次扣分; 在垃圾桶或斗车内焚烧垃圾未及时扑灭一次扣分 ; 不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一次扣分。
4、保洁员有事不请假一次扣 1 分, 无故旷工一次班扣5 分。
5、 责任路段范围内, 在督查时间发现: 果皮箱不清洁整齐一次扣分; 垃圾桶(屋、 池) 周边及面子上清洁,一个次扣分; 环卫公共设施上有牛皮癣一处次扣分; 绿化带内与行道树下有成片或成堆未清扫的白色垃圾或杂草杂物, 发现一次扣分; 路面上有白色垃圾或果皮、 行车抛洒物不及时清扫, 发现一次扣分; 向雨水口、泄水槽、 绿化带内、 路 窑 沿边倾倒垃圾, 发现一 次扣分。
6、 上午7:00 前(*** 8: 00 前), 路段清扫未完成, 未清扫完发现一次扣 1 分。
7、 被上级领导发现并查实有上述 1-6 款之一的, 加扣分; 不服从管理一次扣分。
第二十一条 对保洁员实行年度评先奖励制度, 按保洁员人数 15%的比例, 年终评出先进工作者, 由乡党委、 政府给予表彰, 并发给一定的奖金。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保洁 员, 由乡党委、 政府向上一级申报表彰。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社区有权辞退保洁员,并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1、 累计三次月考评评分在 85 分以下者;
2、 无故旷工累计三天以上者;
3、 有事未经请假累计 5 次以 上者;
4、 已经不符合保洁员条件第二章 舅 三条条款规定之一者 ;
5、 责任路段范围内, 由于保洁不到位 , 受到乡级以上点名批评累计 5 次以上者;
6 、 违法违纪违规受到查处者。
第八章 附件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乡政府创建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 2 019 年11月10 日开始实行, 以前制定的保洁员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井研县镇阳乡党委、乡政府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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