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贵祥: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上的讲话
2021-10-18 | 阅读:1283

 

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上的讲话

赵贵祥

  

根据会议安排,受之政市长委托,我代表市政府向大家通报201x年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情况,并对如何办理好201x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提出六点要求。

 一、201x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简要回顾

 201x年,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共114件,交由市法院、市检察院办理1件,交由市委编办办理3件,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办理110件,占代表建议总数114件的96.49%。

 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市政府全会上亲自部署办理工作,提出办理要求,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研究办理措施。市政府各分管领导亲自批阅代表建议,深入一线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保了代表建议高效有序办理。

 通过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110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按时办复率100%。共收到代表反馈意见116份,其中:满意111份,占95.69%;基本满意5份,占4.31%。建议、批评和意见所提问题被采纳或已经解决、基本解决的有83件(A类),占75.45%;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10件(B类),占9.09%;因受事权限制或受体制、财力等因素制约,目前难以解决,需待以后有条件再研究解决并已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的有17件(C类),占15.45%。

 通过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有效解决了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切身受益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了一些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承办单位担当精神不足,存在拖拉敷衍、推诿畏难情绪;个别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提出的事项和问题研究不够深入、调查不够充分,办理和答复针对性不够强;主、协办部门(单位)之间沟通不足,没有形成办理合力;部分承办单位答复分类不够准确;部分承办单位没有认真组织面商;个别承办单位未按要求在办理复文中明确公开属性并公开应公开的办理复文。

 二、201x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9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今天,91件代表建议将交由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办理,2件交由临翔区政府办理,2件交由市委编办办理,1件交由市红十字会办理。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们经过认真调研、深思熟虑后提出来的,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请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并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经济事务的重要形式。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

 各承办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办理好每一件代表建议,让代表满意,使群众受益。

(二)落实办理责任。各承办部门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要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办理台账、明确工作时限,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各承办部门主要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职权范围内的办理工作具体负责。对涉及重大问题的代表建议,由班子成员集体负责办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调研、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在交办安排、调查研究、协调处理、督办催办、审核答复等环节严格把关,必要时,办理复文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涉及跨部门、跨行业的代表建议,各牵头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要固定专人负责,以保证办理工作的连续性。

 交办会后,各承办部门要在10天内将本部门负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经办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分别报送市人大选联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备案。办理人员有调整的,务必做好交接工作,并及时报告人员变动情况。

(三)严格办理时限。人大代表建议自交办之日起,必须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对因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一时难以答复的,经报交办机关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对答复不满意的,必须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不允许出现无故拖延和主观漏办的现象。

(四)注重沟通联系。一方面,各承办部门要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把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与代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办理前通过电话沟通、走访座谈、现场办理、会议研究等方式,主动联系代表,将代表需要解决的具体事项了解清楚。办理中要按照政策法规,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解决问题的原则,凡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应集中力量解决;因现有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应纳入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涉及上级部门职权范围事项,应积极反映情况,争取上级支持解决;对与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不符的,以及因各种原因确实难以解决的,应如实向人大代表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支持。

 办理后要及时沟通情况,要将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情况填写在《面商登记表》上,并请人大代表签字认可。另一方面,各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之间也要加强沟通联系,主办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征求协办部门意见;协办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及时主动地将协办意见提供给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综合后答复代表。各承办部门要继续抓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中的B类建议的续办续复工作。

(五)强化跟踪问效。市政府督查室要继续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对县(区)和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动态管理指标,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给予相应扣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督查机制,采取派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和通报督办等方式,实施跟踪办理,既督查办理质量,更督查落实情况,确保办理工作实效。

 在督查督办过程中,不仅要对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还要对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B类)的后续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为便于督查督办,201x年代表建议办复时限统一为201x年7月31日前。办理工作实行量化管理:按时办复率达到100%,答复函件规范化率达到95%以上,沟通面商率100%,《征询意见》回收率100%,办理类别和公开属性标注率100%,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六)自觉接受监督。各承办部门要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 将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复文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或各自网站全文公开,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同志们,办理好代表建议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希望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尽职尽责,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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