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提案办理协商 进一步促进提案办理落实工作
州政协副主席 李 怡
同志们:
今天,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在这里联合召开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交办会,安排部署今年的办理工作。在此,我代表楚雄州政协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政协提案工作的州人大、州政府和工作在提案办理一线的各承办单位及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政协九届六次会议期间和会后,共收到提案401件,审查立案384件,并案后交办370件。在立案并案的提案中,委员个人提案和联名提案215件、占立案并案总数的 58.11% ;集体提案155件、占立案并案总数的 41.89% 。按照类别分类:经济建设方面的252 件、占立案并案总数的68.11%;教科文卫体方面的65件、占立案并案总数的17.57%;政法社会保障方面的53件、占立案并案总数的14.32%。不予立案的17件,已按有关规定另作处理。立案并案后的370件提案交67家承办单位办理落实(其中:州级党群系统10家,州级政府系统46家,县市政府和楚雄开发区管委会11家)。370件提案涉及我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主要内容有: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夯实农村发展基础;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加速新技术应用,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推动彝州跨越发展;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加强管理,提升楚雄城市形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加大投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着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内容。提案涉及面广,提案质量普遍提高,围绕州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一极一桥一品两区三基地”总体思路积极建言献策,充分表达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参政议政热情,充分体现了提案者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提案普遍结合州情,分析透、建议实,既有关于我州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性、综合性、前瞻性问题的建议,也有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对策。
刚才,锦云副州长、志勇副主任在讲话中,对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完全赞同。稍后德胜秘书长还要做具体安排,希望大家抓好落实。这里,结合政协提案工作实际,我对提案办理工作讲五点意见:
第一,深化认识,强化提案办理责任担当。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政协委员提案集中了各界智慧,是政府了解吸纳民意、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途经。提案本身建立在调查研究、广泛吸纳社情民意基础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是提案工作的方针。提案汇聚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各族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是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政治资源、智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十八大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并将“深入进行提案办理协商”与“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一起作为开展协商民主的四个主要平台。实践证明,办理落实好提案,可以有力推动科学民主施政,增强政府公信力。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的关键之年,办理落实好提案,对于我州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有着积极的现实作用。提案办理涉及政府几乎所有职能部门,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把做好提案办理落实工作作为党委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桥梁和纽带。希望各提案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提案办理落实工作全过程。把办理落实提案过程看做是州委政府倾听民意、回应民众呼声的过程,看做是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具体体现,切实把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全面提升提案办理工作的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提案办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以实际行动贯彻好州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全州“两会”精神。
第二,注重沟通,健全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各承办单位要以《***楚雄州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意见》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围绕办理落实好提案质量为中心、服务好政协委员为大局、提高提案办理落实率为目标、讲求提案办理落实时限、程序和委员满意为实效”的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协商在提案办理落实中的重要载体作用,把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必经环节,主动加强与提案者沟通,采取电话联系、登门走访、通报情况、面商座谈、共同调研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协商,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同一提案分别办理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
第三,规范程序,切实提高提案办理满意度。***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云南省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政协楚雄州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是推动提案办理落实工作程序化、制度化的规范性文件,要认真贯彻落实,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质量、重落实、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办理落实好每一件提案。要健全提案办理工作“六个一”制度,即:严格按照一件提案、一名领导负责、一个提案办理小组、一张办理时间表、一本办理台账、一份协商清单的制度要求办理落实好每一件提案,做到件件提案有沟通协商面商,建议有答复;要保障提案办理落实质量,并将提案办理落实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内容。从2014开始,提案委推行委员直接向州政协提案委提交测评提案办理满意度测评表,有效地规避了人情测评,增强了测评内容的真实性,请各承办单位认真坚持。对答复件的起草要简明扼要、对应问题、突出重点,答复字数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各承办单位接到提案后,要认真梳理、认真分析提案者所提出的建议,并在接到提案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难度大的提案办复期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提高效率,讲求提案办理实际效果。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2月17日主持召开办理建议提案决不能答非所问时指出的“五要”要求(即:一要严格责任,限时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办理重要建议提案,确保办理质量,决不能答非所问。二要完善调研、走访等沟通协商机制,承办建议提案较多的部门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由代表委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三要加强考核问责,对多年反复提交、未及时办结的建议提案,要纳入督办清单,拿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四要创新工作流程,推进网上办理,提高办理落实率。五要依法稳步推进办理落实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提案办理协商新的方法和新途径,改进协商方式、增加交流密度、增强共识程度、提高办理落实力度,在深入开展沟通协商面商上下功夫,做好“三协商三面商”制度的改进和落实(即:做好提案办理落实前认真协商面商沟通了解提案者所提提案的目的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案办理落实中如实协商面商沟通通报提案办理落实进展情况和办理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案办理落实后协商面商沟通情况结果告知提案者)。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提案内容,切实采纳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解决提案反映的问题。对提案所提意见建议,凡是能够采纳落实的,应及时采纳落实;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采纳落实的,要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采纳落实;对确实不能采纳落实的,要向提案者说明情况。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问题,要以适当方式报送有关领导,或由相关机构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发挥提案的决策参考作用。今年,结合政协楚雄州九届委员会最后一年工作的实际,要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并对办理提案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各承办单位要对五年来办理州政协提案情况做全面梳理,特别要对政协委员多年提、反复提,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类提案,要重点自检自查。州提案委将要对几家部门进行抽查。此项工作是回应州政协委员多年来对提案办理抓落实的期盼。州政协将通过这次“回头看”活动,发现一批办理质量高的提案,并对少数办理质量不高,或“只注重文字答复、不注重实际办理”或“答而不办”的承办情况加强监督并进行通报批评,以督促提案承办单位重点在“办”字上下功夫,在“理”字上动真情,争取通过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使政协提案更好发挥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的有效作用。改进提案办理方式是促进提案办理落实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也是各提案承办单位接到提案后思考的问题。近年来,各提案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提案办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办理落实率进一步提高。但在往年的提案办理落实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落实中与提案者深入沟通协商面商不够。部分承办单位没有做到提案办理落实前与提案者深入沟通了解提案者提出提案的意愿和要求,提案办理落实中没有邀请提案者参与深入调研,没有面对面深入沟通协商面商,提案者对办理落实结果不是真正满意。二是部分承办单位对提案者提出的建议开展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建议解决问题方法措施与实际仍有差异,提案所提出的建议没有得到真正解决落实。三是部分承办单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存在答复文字冗长、没有直接回答建议,存在文风不实。这些问题要在今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第五,加强领导,完善提案办理保障机制。各承办单位应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整体工作计划,与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推进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定期听取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提案办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到主要领导阅、批、办达100%,办结率达100%。对于事关地方工作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建议措施切实可行的重点提案,包括政协确定的重点督办提案和承办单位确定的重点办理提案,承办单位都要在认真办理好每件提案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对办理难度较大、提案者反复提出的提案,承办单位要引起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力争此类提案得到有效落实。要严格实行办理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承办,通过实地考察、座谈协商、专题调研等方式,对提案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重点提案办理任务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对每一件提案,承办单位要根据提案办理工作需要和工作程序,明确承办机构,并给予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确保提案办理有效开展。
同志们,提案工作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它不同于其它反应意见的渠道,提案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来信,是政协委员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决策的实施等内容,经过深思熟虑、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出的,每件提案都凝聚了委员的心血,是高层次、高水平的参政议政。政协提案办理既是一项政治工作,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十分关心,社会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我相信,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及“两学一做”的教育实践活动中,2016年的提案办理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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