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我委审议的代表议案1件,即岳阳代表团余缨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南省长江岸线保护条例〉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我委高度重视该《议案》审议工作,将其纳入2021年工作要点,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021年7月30日,召开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为做好该《议案》审议工作,我委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3月7日、22日先后赴省水利厅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专门会议商议议案办理工作。4月16日至17日,组成调研组赴岳阳市,就议案办理开展专题调研,实地察看长江岸线城陵矶段、临港新区和岳阳市海事局码头等,召开座谈会,征求有关部门及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5月7日,与领衔代表余缨见面沟通,余缨代表对该《议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我委认为,长江岸线湖南段全长163公里,立法保护长江岸线很有必要,对于我省防洪航运安全、水资源保护和利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契合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1年度立法计划,该法作为上位法,将对长江岸线保护作出明确规范。因此,目前我省制定长江岸线保护条例的时机条件还不成熟。
我委建议,《湖南省长江岸线保护条例》不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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